湯委員蕙禎:(9 時 42 分)司長好。以前大概是戒嚴時期的關係,改名字非常不容易;也有人說
名字是父母給的不能輕易修改,所以過去要改名字真的難如登天。不過慢慢地,處於這個民主
自由的時代,我們對於姓名條例改名字的規範,相對於其他國家是寬鬆很多、限制很少,聽說
每年大概有十萬人改名字。日前「鮭魚之亂」,姓「童」的改名為「童鮭魚盡」,或者改成與
「鮭」有關係的。對此,有人罵聲連連,怎麼這麼離譜,戶政事務所怎麼沒有把關!有這種說
法喔!當然也有人覺得好有趣,名字可以改成這樣。不過他勢必馬上要改回來,不可能永久用
下去,因為太離譜了,而且這樣的改名,浪費我們的時間、文書及行政作業資源,所以改名字
應該要有所把關,因為名字改了,像銀行、護照、駕照和電信相關資料都要改,我們現在有便
民服務,全部跟改名字有關的,只要申請書一勾選全部都一起改了。
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清淇:對,我們有跨機關通報的機制。
湯委員蕙禎:對,跨機關修正讓民眾比較方便,但也因為方便,讓他覺得很好玩,管理上出現很多
空檔與漏洞,這也是我們要注意的。當時申請「童鮭魚盡」的時候,難道戶政主管不能擋嗎?
讓他輕易通過,完全沒有裁量或者審核機制,我總覺得主管機關應該還是要有相當的認識。
像日本現行的改名辦法,則是要有正當的理由,要向家庭法院進行申請,改名大概需要新臺
幣 500 元,還要 2-7 週的時間。名字「音」或者「義」奇怪的,民眾申請時就必須提出正當理由
的動機,日本法院才會同意改名,所以他們改名是非常不容易的。另外美國各洲雖然程序不盡
相同,但大多數還是要經過法院的認證,舉辦聽證會等複雜的程序,再把改名的訊息刊登當地
的報紙,整個過程費用大概要 300-1,000 美元不等。所以改名字這件事,民眾真的有需要時改,
我們不擋,但是類似像「童鮭魚盡」這樣的情況還是需要把關,不要讓他太方便改名,這樣可
以嗎?我想跟戶政同仁……
林司長清淇:首先就是涉及價值觀的認定,我們認為這是粗俗不雅,但當事人是不是這樣認為,有
時候會一些爭議。再來我們都知道第一線戶所的同仁也很辛苦,在處理這情況時,民眾會認為
他是主觀判斷進而引起爭執,這也是問題之一。所以第一線遇到類似情形,會先用勸告的方式
。當然,民眾如果堅持要改,本來就規定不論理由可以改 3 次,所以硬擋對同仁來說也是有難
度。不過,委員今天提出的案子,是不是有一個適度的機制,改完後是不是馬上可以改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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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如何處理,我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空間,基本上能夠不要讓改名變成兒戲一樣,今天改
完 3 天後又改回來,不管對他個人的識別,或包括剛剛講的所有系統變更的行政成本部分,這
樣對大家都不好,所以我們也認同。以上報告。
湯委員蕙禎:好。另外,原民取得傳統族名的身分證時都非常高興,把自己原民傳統族名叫出來,
我相信他們拿到身分證時一定非常愉快。但是依據姓名條例第一條,對於原民的姓名登記,如
果已經依照漢人姓名登記的,可以申請回復傳統姓名;回復傳統姓名的,也可以申請回復原有
漢人姓名。因為有時候叫自己原民傳統姓名,族裡面會覺得認同感較大;如工作上用不習慣又
會回復漢人姓名。因為條例是規定以 1 次為限,那有沒有人再度申請回復的?
林司長清淇:我們的統計最多就是 1 次。
湯委員蕙禎:有沒有人再申請,然後被擋?
林司長清淇:因為申請的東西我們沒有去做統計……
湯委員蕙禎:沒有辦法、無法瞭解是嗎?
林司長清淇:是否有人第 2 次來申請,我們這邊並沒有統計資料。
湯委員蕙禎:對。我想對於原住民來講,能夠用族名,應該自己的認同會比較強。但因為工作又改
為漢名,之後年紀大了、退休了想要再改回來,有沒有辦法、有沒有空間讓他們再改 1 次?
林司長清淇:因我們法律規定,現在是以 1 次為限。
湯委員蕙禎:現在就是只有 1 次嘛!以我從原住民的立場來看這問題,不曉得有沒有機會,這也可
以考慮一下啦!
林司長清淇:這個次數的多少,有時候很難去談。不過,現在社會的價值觀在改變,因為工作或什
麼因素的需要改為漢姓或漢名的情形,基本上大家也會去審議,因為現在工作的場合,不會因
為名字或什麼來做不同的對待。我想委員也清楚這樣一個社會現象,所以因為這樣一個現象或
理由需要來改名的應該也不多啦!
湯委員蕙禎:好。沒關係,等民眾有需要、有強烈要求再說好了。
林司長清淇:是。
湯委員蕙禎:另外,身分證我們是用漢人名字,當然是漢名的駕照;同理可證,以傳統族名身分證
,駕照上就會是族名。如果說其他的重要證件應該都是以身分證為準,譬如說我有漢人名字與
族名,其他證件我不想用漢人名字,我另外用族名,可不可以?
林司長清淇:漢人?
湯委員蕙禎:我說的應該是別的機關啦!別的機關可能不同意。因為現在有原住民大學生,向監理
站申請行照、駕照單列族名,如果他身分證是族名那申請應該是沒有問題。會被拒絕申請的原
因,是不是持漢名、族名並列的身分證申請族名的駕照、行照,所以被擋?
林司長清淇:我們不是很清楚這個案例。大概問題是,你的名字是依據身分證而來,現在對於原住
民的登記有一種是直接用漢人的姓名,另有一種是用族語去做譯音的。我們現在身分證處理方
式是原住民語和漢字並列,至於委員有提到將來直接用原住民語來登記的部分,行政院已經在
討論。未來我們會和相關機關統計可能面臨的困難,也許是系統變更等等的問題,也會和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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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合作,待行政院定調會配合處理。當然不管到什麼地方去,是用原住民傳統名字還是用漢名
,都是用身分證上的名字來登記。
湯委員蕙禎:OK,依照身分證登記,上面是什麼名字就什麼名字。
林司長清淇:是。
湯委員蕙禎:如果身分證上,是用族名然後下面有羅馬拼音,我簽名的時候是不是通通都要寫出來
?
林司長清淇:是,目前是這樣。
湯委員蕙禎:中文的族名和羅馬拼音都要一起簽,很辛苦對不對?
林司長清淇:是。
湯委員蕙禎:簽滿多的,不曉得原委會這邊會不會感到很複雜?要不要全部簽?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應該不會感到複雜,因為我自己本身就這樣簽,覺得還好、習慣就可以了。
湯委員蕙禎:中文字和羅馬拼音一起簽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像我會議簽到時,大概都兩個並簽。
湯委員蕙禎:都一起簽,這樣才是名字的全部,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當然,對外表徵的話,也可以單獨用任何一個。
湯委員蕙禎:是一般性、非正式開會的簽名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湯委員蕙禎:一般性、非正式開會的簽名可以任選用中文或者羅馬拼音。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依我的習慣,如果到部落簽名,我一定用傳統的名字。
湯委員蕙禎:傳統名字。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如果在一般的會議,我就會用漢名,大概是這樣。
湯委員蕙禎:好,瞭解,謝謝。
最後請教一下司長戶籍制度,最近聽說可以依照戶籍來登記一些權利,以臺北市社會住宅為
例,有分市民、原住民或者中低收入戶等不同身分資格。在抽社宅時,因為中籤的機率不高,
現在有所謂的「租戶籍」,把戶籍租給你,讓你取得戶籍資料去申請社會住宅,這種情形聽說
最近很多,像這種情形是不是應該要去瞭解一下?有聽說最近就要去查。
林司長清淇:是。上一回審戶籍法時,也有委員提到所謂虛設戶籍仲介的部分,我們已經行文給相
關房仲了,同時也要求相關平臺下架,至於剛剛委員提到的事情,如果有這樣的事實,因為按
戶籍法,沒有居住事實這種虛設戶籍是要處罰的,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去瞭解,以上跟委員報告
。
湯委員蕙禎:針對這個個案有沒有去查過?
林司長清淇:還沒,因為這個訊息,我們沒有掌握。
湯委員蕙禎:因為有幾個網站可能要去查一下,它寫網路論壇教學,還有租屋網網站公開租戶籍的
狀況,是不是去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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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清淇:是,我們去瞭解。
湯委員蕙禎:OK!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