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員永昌:(12 時 48 分)部長好,很多委員都一直跟你講營所稅、綜所稅延後一個月,有的人
就講說今年這樣的話,明年、後年或未來呢?不過你會考慮到,雖然這一、兩年有延期報稅,
但是因為國庫的調度、利息及現在金融的狀況應該還可以,未來可能會有變數,所以你也不敢
講太多。本席現在給你另外一個逆向思考,請問以前綜所稅、營所稅在過去的年代都一定在 5
月份開徵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有 2 月 15 日到 3 月 31 日的……
江委員永昌:過去曾經都有提早……
蘇部長建榮:在九十幾年……
江委員永昌:你要不要想一下,既然大家覺得都擠在 5 月份,也不管有沒有疫情,大家都想能夠多
彈性、寬鬆一點,如果改成每年從 4 初月到 5 月底開徵綜所稅、營所稅,這樣子的話,也不用
國庫調度,你也不用擔心到以後的風險,也不會擔心大家超過 5 月,以及你有進帳的問題,是
不是可以去研究 4 月就開始開徵呢?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們再來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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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期
委員會紀錄
江委員永昌:對,以前就有從 2 月開徵,後來改的原因,我都忘記了。如果從 5 月才開徵,大家要
你延到 6 月,不如以後就 4 月到 5 月的兩個月!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報稅期間的延長或時間的訂定,第一個,也跟相關的,比如與代理
人、會計師及所謂記帳士要做好溝通。我們同仁對兩個月的時間壓力,也可能會影響到他們整
個業務的推動,這部分我們可以再進一步來評估看看。
江委員永昌:去研究一下。
蘇部長建榮:研究看看。
江委員永昌:接下來,我要問有關租賃住宅市場,現在為了讓那些租賃服務業者有獎勵的誘因,在
租賃專法當中都去設計,讓他們有一些租稅的優惠,比方現在每月租金 6,000 塊,然後房東就不
用課稅;超過 6,000 到 2 萬的可以有那個成本的 53%;兩萬以上的就回到標準成本。我一直在想
,這實在弄得很麻煩,就是每次要發展什麼產業時,都不是該部會主管機關在其他政策上去做
更好的考量,而都是來找你財政部的麻煩!當然如果你好做就好做,但是其實有時你們也是常
常踢到鐵板,就是罵在心裡也不知道該怎麼講。我覺得第一個是所得稅的所有觀念都應該回到
所得稅法,而不要常常都是在其他法律當中去修正,並去做一些特別凌駕到所得稅法之上的部
分,這一點你怎麼看?
蘇部長建榮:以我個人的立場,我也希望是這樣,當然有一些特別法,比如像產業創新條例,或是
其他的部分。所有關於特別是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的部分,應該還是要回到所得稅法這邊
,這樣會相對比較好一點。
江委員永昌:第一個,我提出應該要回到所得稅法。第二個,我覺得那些設計越弄越複雜,每次都
在那邊調整到底多少到多少?坦白講,一般房東也是人,不是說在這當中仲介一間房屋去出租
,你也看不到什麼樣的一個成效。我覺得要不要回頭過來,其實在我們所得稅法當中有五種情
形都是分離課稅!分離課稅!我唸給你聽,獎券中獎、告發獎金、金融商品利息、房地合一稅
跟股利所得 28%……
蘇部長建榮:還有短期票券利息……
江委員永昌:對,要不要回頭好好想,將黑數抓出來,租金收入直接分離課稅,這絕對不會是好像
讓大家的租金所得不用按照綜合所得稅的級距,即為富人減稅,不是!不是!這是要抓出黑數
。我覺得租金分離課稅,課多少就是多少,房東、房客心裡都有底了,這樣反而是一個比較好
的運作。何況我們有很多政策目的都適用分離課稅,不再適用稅率累進級距了,部長要不要再
去研究一下?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因為我們的所得稅還是一個綜合所得稅的精神,當然剛才委員所提到……
江委員永昌:那五種都是分離……
蘇部長建榮:股利所得、短期票券利息或公益彩券獎金等,我瞭解委員的用意,真正的目的還是要
有綜合性的一個考量。
江委員永昌:我補一句話給你,連房地合一買賣的所得,即資本利得都已經變成分離課稅,這是政
策的目的。有關租賃的所得其實真的可以考量一下,然後稅率弄成可以衡平、簡便,我覺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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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此制度也能明朗,然後讓大家便利,又可以收到稅,稅基就會增加,這會是一個很大的
幫助。我覺得應該好好徹底研究一下,不要因過去那些觀念而埋葬我們的這些思考。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江委員永昌:講到這裡,如果你同意租金不管是現有租賃專法中的優惠,或是分離課稅,你就要考
慮一件事情,當我們給收入者減稅時,是為了更健全產業也好,或為了怎麼樣收取租金,而不
要有黑戶、黑數也好,對於租金支出者,是不是應該更要考慮讓他們可以有特別扣除額,而不
是現在卡住的一般扣除額跑到標準或列舉中去受限。我再講一次,租金收入的房東你都願意,
或者業者你都願意給他們租稅優惠了,我不知道財政部在內政部怎麼樣的壓力之下,你都願意
了,你要不要考慮租金的支出者,算是比較社會弱勢去租房子,而不是能夠住在自己的房子,
如果給他們一個特別扣除額去申報,這應該也要考慮啦!我告訴你會有一個效果,現在的設計
是讓房東去找租賃業者才可以享受到優惠,但房東說不找租賃業者,我一樣可以將房屋租出去
,所以誘因並不大。如果房客可以享受租金特別扣除,房客就一定會去找業者,這時候房東如
果沒有找業者的話,就會損失租客的來源,即房客不曉得要去哪裡找,這可能更有辦法良性去
促進房東、業者跟房客,我覺得公平性或機制……
主席:這有一整套的問題,要花點時間讓財政部去研究。
江委員永昌:請部長簡單回復。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目前為止,大概有 317 萬申報戶完全免繳所得稅,即使
移到特別扣除額,可能都用不到,誘因機制在這裡,也是我們非常謹慎去考量的原因。基本上
,不管是列舉扣除,或是特別扣除來講,對委員所關心的比較是中低收入戶的承租房客來講,
是不是真正有實益,我們可能還要進一步來檢討。另外一個,就是行政院已經對中低所得者提
出所謂的租金補貼,這才是實際的效益,也才是實際能夠減輕他們的負擔。
江委員永昌:部長,你就忘了有租金實價登錄這一塊,你剛剛講的,我聽得非常滿意,你說不知道
有多少戶,其實現在就算沒有租金的特別扣除,一樣沒有課到稅。他們的第一步就是要去申報
租金登錄的最好對象,因為有申報,也不會被課到稅,他們就是最好的對象。這後面還包括租
金實價登錄,還包括租賃產業整個的配套,所以這絕對是要去思考的一個步驟。你剛剛講的,
我聽起來反而不是缺點,反而是優點啊!
蘇部長建榮:租屋實價登錄的部分,我們跟內政部有幾番的討論,也有向他們建議。
江委員永昌:你就不怕增加租金特別扣除額會有什麼樣的影響,那就是應該做啦!我聽起來是比較
朝向這樣的思考。我知道主席講得很正確,整套是很綿密的,我們應該要一步一步把它完成。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