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歐珀:(11 時 39 分)主委好。本席支持蔡適應委員等所提、洪孟楷委員等所提即總共 54
名委員共同提出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這兩個提案其實都是希望能
夠將民國 55 年到民國 76 年間的陸軍第一特種兵,納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裡所稱的退除
役官兵。這兩個提案非常清楚。本席來自宜蘭,過去我也正常服過兵役,所以我瞭解當時部隊
裡的心聲。我在服役期間是預備軍官第 38 期,我的部隊裡就有陸軍,有當兩年的,也有當三年
的,早當兵但是晚退伍。
當時也正發生一些管理的問題,對於他們的心情,我想藉這個機會跟主委報告。你在書面報
告第 3 頁裡特別提到,陸軍第一特種兵(簡稱陸一特)「自民國 76 年 1 月 1 日停止實施。……
回顧民國 55 年到 76 年間,兩岸情勢緊張,國家處境艱危,由於當年守疆衛土的貢獻,不僅精
實國軍的戰力,更為國家發展及社會安定奠定重要基礎,著實令人敬佩」,也令本人敬佩。根
據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調查,當時陸一特大概有 27 萬 8,919 人,內政部最新的調查是到 109 年,
尚存 22 萬 7,299 人。這些令人敬佩的老兵不但逐漸凋零,也逐漸離世,主委知道他們還有多少
人存活於世嗎?
主席:請退輔會馮主任委員說明。
馮主任委員世寬:委員午安。我知道有領證件的有 10 萬多人,另外沒有證明證件的可能有 12 萬人

陳委員歐珀:所以保守估計應該在 22 萬人左右,現在應該 20 萬人左右了,應該差不多是這個數字
。我看了你今天的檢討研析報告,有幾點我覺得沒辦法說服我。第一,我們當年當兵是用抽籤
的,軍種、役期都是公平抽籤。抽到海軍陸戰隊的人,大家都給予祝福,抽到金馬獎的,也給
予祝福。當時也有一些人利用各種方法逃避兵役,這個我們不談,但是這些確實有服陸一特 3
第 76 期
委員會紀錄
年兵役,「著實令人敬佩」的人,我們是不是要有一個公平的對待?我們討論的是這個部分。
你在報告裡有提到「一、不符輔導條例輔導宗旨」,因為輔導條例是要輔導照顧服志願役一
定年限,依法退除兵役或參加國家安全重要戰力之退除役官兵,以鼓勵人民志願從軍報國。我
覺得就因為這不符合輔導條例的輔導宗旨,所以我們才要讓它更符合,所以 4 年以上有第二類
的志願役,3 年沒有,抽籤的時候有 2 年的,有不同的地點,或是剛剛講的軍種、役期都不一樣
,所以我們就是要讓它更符合輔導條例的輔導宗旨,追求社會正義,這是第一點;「二、政策
涉及人數眾難以掌控」,剛剛有講,數字都可以到個位數了,不會很難掌控;「三、權利義務
不相當」,我認為如果能夠把 3 年服兵役的人納進來,才是權利義務相當;「四、有違比例及
平等原則」,所以我們必須考慮比例原則嘛!我建議比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優惠,這樣才能
符合事實。
談到經費影響評估,你們寫得很清楚,第一類每年大概 227 億元,可是第二類每年大概 2 億
元而已。比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優惠每年 2 億元,我認為國家的財政負擔應該是沒問題,納
入這些當過 3 年兵或陸一特的人,1 年才 2 億元而已,所以退輔會所持的反對理由無法令人信服

主席:請把握時間。
陳委員歐珀:我知道。我在這裡最後報告一下,因為第二類的很清楚,服務照顧類增加急難救助、
三節慰問、增聘社區志願服務人員,還有就業優惠、所屬農場優惠,就是這幾項而已。每年國
家花 2 億元給過去服役 3 年的人、過去當陸一特的人,大家都能夠接受,我想這個才符合社會
公平正義,請主委能夠協調一下,讓這些令退輔會「著實敬佩」的人,能夠獲得公平的待遇,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