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委員宏陸:(11 時 44 分)林主委您好。你之前曾經說過,希望在第 2 個任期屆滿前能夠將所有
的不當黨產案件全部都結掉,消滅黨產會,雖然你希望任內能夠把主要的黨產案件全部都清查
完畢並下達處分書,但我不知道現在這個部分的進度如何?你認為有可能達到嗎?
主席: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林主任委員峯正:主要的幾個查處對象就是國民黨,國民黨的部分已經進行得差不多,算是在往下
走了;中投和欣裕臺也已經處理了,再來就是剛才提到的婦聯會,這個也處理了。再來就是救
國團,救國團我們原訂是下個禮拜要對它的財產進行聽證,這部分我們會積極進行。中影和中
廣二、三年前就已經處理了,至於剛才很多委員提到的國發院,國發院的案子我們對國民黨追
徵的部分現在也要執行了,所以目前大的案件都已經就定位了,現在陸續還有一些中小型的案
子在進行調查,這部分我們慢慢收尾。其實我們的任期還有二年多。
張委員宏陸:主委,為什麼我要特別問這個?因為德國是花十幾年才處理完畢。
林主任委員峯正:16 年。
張委員宏陸:對啊!德國花了 16 年、十幾年才處理完畢。
林主任委員峯正:現在還有訴訟案沒有結案。
張委員宏陸:對。
林主任委員峯正:如果把訴訟案都加進去的話,確實會拖很長。
張委員宏陸:對,我知道主委的意思,該處理的你都會處理,因為訴訟案都已經成案了,那就讓它
第 111 卷
第 70 期
委員會紀錄
去訴訟。
林主任委員峯正:是,就讓它去訴訟。
張委員宏陸:我要特別的請教你,為什麼我要問這個問題?因為我們發現,除了我們關注或手頭上
的大案子外,其實在黨國不分的那段時間,有很多小百姓或平民也有遭受同樣的遭遇,但是現
在呢?他們手上的資料也不完全。
林主任委員峯正:沒有錯。
張委員宏陸:他的先祖或是祖父或是當初被脅迫的人可能早就不在了,他們也找不到任何的資料,
這對他們確實不公,雖然這些都是不受矚目的小案件,但是這些人有沒有什麼救濟的辦法?
林主任委員峯正:其實我們陸陸續續都有收到民眾主張,他們個人的權益在那段期間受到損害,我
們也都盡其可能的根據他們所提供的線索去找,但是坦白說,這很不容易,因為這就像委員剛
才提到的,時間已經久遠,當時有留下實質的證據的機會已經不高了,而現在在我們手上的,
就是他們拿來的東西可能都是聽誰說、聽誰說,這個東西不是很容易找到,尤其國民黨還有一
些檔案沒有交出來,包括促轉會上個禮拜就有一個案子要求國民黨要提供政治檔案,如果它不
提供促轉會就會罰它錢,也就是它的手上還是有掌握一些檔案,當然,我們有找到一大部分,
但是它的手上還有一些我們找不到的檔案,如果它不主動提供,那我們就只能慢慢的去挖。
張委員宏陸:它絕對不會主動。
林主任委員峯正:是。
張委員宏陸:它不可能,因為它跟你們站在對立面,它絕對不可能。
林主任委員峯正:包括國民黨的收入資料也是我們花了很大的力氣,想辦法從中常會的會議記錄裡
面附的所有收支資料找出來,我們才可以從那個資料裡看出,原來國民黨長期以來 85%的收入
都是來自於國家,這是白紙黑字的,鄉野傳說的就更多了,但我們畢竟是一個機關,所以講話
要憑證據。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我們一定要有證據和文件才可以去處理這些事情,但是我在想,譬如我剛才
舉的那些比較小的例子,如果確定他的財產有被轉移,現在是國民黨……
林主任委員峯正:如果是不動產,那我覺得這很 OK,因為不動產有謄本,它也有登記,我們可以
去找以前的謄本。
張委員宏陸:我的意思是,如果是不動產的部分,因為它現在有可能是在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或是政
府機構,因為它也有可能被移轉到政府機構,我覺得像這一種,我們是不是可以暫定的推論這
可能有爭議,讓這些人保留權利等待時間?就像剛才主委所說的,因為還有訴訟等等的,我們
也要給政府時間去清查或是給他們提供資料的時間。按照主委所說的,如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
會很快就可以消滅,那這些人的權利我們可不可以讓他們延長?你們有沒有這樣的看法?
林主任委員峯正:其實黨產條例已經有特別的用法律規定打破過去的時效規定,所以黨產條例並沒
有規定一定要在什麼時間前才可以處理,沒有。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
林主任委員峯正:因此,如果民眾有資料想要提供給我們,我們隨時都很歡迎,我們調查時通常都
是從國民黨或是它附隨組織的財產資料往前追,看這個是從哪裡拿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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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不是,主委,我的意思是說,你消滅黨產會後呢?
林主任委員峯正:他們之後就不知道要去哪裡了?
張委員宏陸:對啊!我的意思就是這個。
林主任委員峯正:如果那天真的來了,我們再來考量這個問題要如何安排。
張委員宏陸:因為你們的任期還有二年多,我希望主委可以好好的想一下,好不好?
林主任委員峯正:瞭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