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委員世芳:(12 時 7 分)我的重點在於酒駕戒治的問題,大家都談論過很多,包括刑度的問題
、再犯率的問題,因為時間上的關係,其實我認為酒駕是全球性(universal)的議題,只要有人
在製造酒或喝酒一定會有這個問題。但是也有城鄉差距的問題,很多人提到代駕或裝酒精鎖等
等措施,但是在鄉下地區也會有酒駕。在我的選區裡面,目前發生一位 19 歲就被撞死的案例,
這是非常糟糕的狀況,白髮人送黑髮人,讓人覺得不勝唏噓。
請教部長、法務部及心口司,現在緩起訴附命酒癮戒治的人數是增加的,這是什麼意思?我
一直認為酒駕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可能跟他的身心狀況有關,譬如,他遭受很大的壓力,我
也認為嚴重的酒癮可能跟毒癮是差不多的。我知道交通部對於酒駕之後要申請再拿到駕照,其
實有一個行政介入或者醫療介入的部分,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有特別提到,聯醫和法務部有
做一個改善計畫,他們有啟動一個酒駕案件醫療介入的計畫,找了 500 名酒駕累犯完成治療,
治療結束後一年,緩起訴個案的再犯率是 5%,而未接受戒治治療的再犯率是 20%。
再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五項規定「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
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不得」可不可以改成「不應」?第一個,我看到交通部或是
其他單位送上來的資料,大部分都是選擇接受酒駕防制教育,但事實上,再一次犯酒駕的次數
,或造成很多人員傷亡的比例相當高。請部長看一下法務部所提供的酒駕附命酒癮治療緩起訴
的統計資料,以及 2017 年至 2020 年酒駕再犯的統計資料,部長可以看一下這個數字,有沒有
可能事先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關於駕照部分,要命令他不只要接受教育,而且一定要接
受酒癮治療,這個可能性大不大?請心口司洪嘉璣簡任技正先回應一下,您應該知道這個計畫
吧?可不可以大聲一點?
主席:請衛福部心口司洪簡任技正說明。
洪簡任技正嘉璣:報告委員,目前針對酒駕吊銷駕照,在交通部會同衛福部訂定的授權辦法中,我
們是針對酒駕累犯三次就吊銷駕照,當時主要的考量,其實剛剛很多委員也有提到,是在酒駕
累犯裡,可能比較高的比例是因為有酒癮的問題,目前是針對累犯三次被吊銷駕照要重新考照
的人,一律都要接受酒癮治療。
劉委員世芳:我可不可以請教一下,你會同意我剛剛所提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第
五項「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也就是沒有依照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者,將「
不得」改成「不應」,這是我要請教你的意見,你再思考一下,你大概也不敢回答。
我要請問部長,你看在酒駕防制教育裡面,到 109 年為止,上課人數是 1,451 人;110 年的時
候,上課人數是 2,720 人。但是在酒癮治療轉介,各監理所站共計開立 5,682 件,其中差距到底
在哪裡?是不是大家會選擇不去上酒癮治療,因為酒癮治療其實要結合很多醫療,包括很多其
他的身心處理、治療課程、復健等等,他們覺得喝酒只是一時性起、情緒很好,參加婚喪喜慶
等等活動,但在你們的酒駕行為緩起訴及執行處分吊銷駕照到重新考照的過程中,無法要求戒
癮治療;如果你認為酒癮的戒癮治療是可行的方向,不管是在預防性也好,現在都是因為發生
死亡案件以後要加重刑期,可是這件事情並沒有用,這就是以前在威權時期,殺人者死、一律
斬首,我覺得這不符合社會法制上應該有的要求。但是酒癮戒治部分,我們跟其他的先進國家
比起來,因為酒駕而做的酒癮戒治治療,其實是少很多,我剛已經把統計數據拿給部長看了,
您的看法怎麼樣?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剛才談到酒癮治療的效果最多,但違反酒駕者是不是一定會有酒癮這件事情……
劉委員世芳:當然要評估啊!
王部長國材:對,都評估的話……
劉委員世芳:監理站已經開出來 5,682 件的轉介單……
王部長國材:對!這個需要……
劉委員世芳:等一下,但是到 110 年為止,請你注意看一下,去上酒駕防制教育是 2,720 人,請問
這 5,682 件的轉介單到底有沒有完成酒癮的戒治治療?請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黃副局長說明。
黃副局長運貴:跟委員報告,我們所開的 5,682 件轉介單,並不代表他有酒癮,這要經過一年 12
個月 12 次的酒癮治療評估以後,如果確定完成了,他才可以去考照。
劉委員世芳:那我告訴你,這件事情不是這樣,第六十七條第五項不是第一年修正法案,表示在過
程中並沒有完成酒駕轉介單一定的 SOP,對不對?不管是要 12 個月,還是多久的評估,就是要
往這方向來走才有用啊!有沒有可能?再思考一下這個過程,好嗎?
黃副局長運貴:事實上是 109 年 3 月 1 日開始要求這樣的作法,從 109 年 3 月 1 日我們總共……
劉委員世芳:你是說第六十七條的修正,是 109 年才算嗎?
黃副局長運貴:對!然後 5,682 件是從 109 年 3 月到現在,總共轉介了 5,682 件。
劉委員世芳:這些酒駕的受刑人去的比例高不高?
黃副局長運貴:目前這個資料……
劉委員世芳:你沒有辦法得到答案嘛!
黃副局長運貴:是的,目前總共有 373 人透過這樣的轉介治療以後……
劉委員世芳:轉介單五千六百多張,只有三百多人去,那你們在轉介什麼?其他的五千多人就隨便
讓他在路上「趴趴走」嗎?
黃副局長運貴:不是,跟委員報告,這代表 5,682 人,可能在沒有完成整個酒癮治療評估前就不能
考照。
劉委員世芳:是嘛!在沒有完成之前,他不能考照,但問題是以後他仍可能轉到酒駕防制教育裡去
考照啊?
黃副局長運貴:不行!如果他是違規三次以上,他一定要按照規定來做。
劉委員世芳:表示這五千六百多人扣掉三百多人,剩下五千三百多人中,確實是因為有酒癮的關係
,那當時他第一次的駕照是怎麼拿到的?對不對?你懂我意思嗎?我的意思是你要把整個 SOP
弄清楚,首先酒癮戒治治療跟駕照的取得,不管是第一次,還是第二次,或是再犯,請好好思
考如何處理,因為我完全……
黃副局長運貴:跟委員報告,基本上……
劉委員世芳:你聽我講完。我完全沒有辦法贊成殺人者死這樣很簡單的概念,這只是滿足一部分社
會上壓力的需求,但是你們自己是執法機構,或者你們要執行道安的部分,一定要做到完整地
規劃。所以我建議交通部、法務部及相關的衛福部,要能夠在預防上面,尤其是酒癮戒治上面
,再多花一點時間跟功夫好嗎?因為我感到很遺憾,部長可能是第一次看到這份數據,我覺得
這份數據實在是令人訝異,好嗎?謝謝!
王部長國材: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