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委員建國:(12 時 18 分)先跟部長道謝,昨天在疫情指揮中心,很多聽障朋友都看到部長美麗
的嘴型,還有其他長官的嘴型,更清楚的瞭解疫情指揮中心,謝謝部長再度把美麗的嘴型凸顯
出來。
在此有兩件事情提醒部長,如果我講的是正確的,請儘快修正,如果不是正確的,那也可以
趁機會說清楚。早上已經講的 COVID-19 第三劑的疫苗午後要開打,第一類至第三類打過兩劑滿
五個月的人就可以接種,這是昨天新聞講的,但是剛剛的新聞又說今天午後就可以接種第三劑
,是不是?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一到三類接種兩劑滿五個月,提供莫德納半劑。
劉委員建國:是,所以我講的沒有錯,但是我昨天才看到最快是明年開打,今天卻變成下午馬上開
打。
陳部長時中:為了因應疫情的一些相關報告,其實我們看到有一點遍地開花的感覺,雖然沒有入侵
到各國,但是各國都有在邊境檢出,所以我們昨天晚上緊急開了一個會,作了這樣的決定。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緊急因應的作為基本上就是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當機立斷,我想這要予以肯
定,這個作為如果是正確的,我們當然要支持,也要鼓勵,但是如果有一些該做的步驟卻沒有
做,我在這邊就要提醒部長要慎重加以注意,因為我們第三劑要開打,到底有沒有做 EUA?
陳部長時中:我們是根據 ACIP 委員會的決定,六個月開始全面施打第三劑。其次,緊急必要時可
以縮短時間為五個月,至於在食藥署這邊的 EUA,我們也向它提出申請,同步都在進行。在緊
急情況下,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但是沒有辦法做完一步才進行下一步,步驟是同時進行。
劉委員建國:部長這麼講,我就比較不這麼擔心,因為如果看昨天新聞,我會覺得這個流程當然是
OK 的,但是因為今天下午就要開打了,今天的新聞又變成這樣,我當然會擔心,你看!美國已
經完成境內所有追加第三劑 COVID-19 疫苗 EUA 的核准,也就是他之前不止針對第一劑跟第二
劑,對於追加的第三劑,美國又再發 EUA 的核准,對藥品新增用法、用量或新適應症,一樣重
新核准的意思嘛?
陳部長時中:對。
劉委員建國:如果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二談的是緊急授權,這是一個大原則,因為因應緊急公共衛
生可以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講白一點,緊急授權也就是叫做 EUA,就是這樣嘛!
陳部長時中:對,因應公共衛生的緊急需要。
劉委員建國:對啊!因為我們兩劑都有了,但是這是第三劑,今天下午又要開打,所以我想這個程
序勢必要走,如果沒走程序,到時候若有狀況,其實對整個事情未來的發展是不利的。我是不
是可以這麼講?
陳部長時中:當然,程序還是都要走,同步來進行。因為我們也是因應這次春假有 7 天的,擔心到
時候有社區有狀況,所以我們醫護人員恐怕要趕快來進行。
劉委員建國:好,所以我們還是一樣程序會照走就對了?
陳部長時中:對。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接下來請教關務署署長,保健食品以簡易報關進口的問題,這個爭點請署長聽一下,網站設在
外國的業者,接受國內消費者訂購之後,從國外直接寄貨給消費者,他是走簡易通關的途徑,這
會規避到報關及相關輸入的程序,我這樣解讀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是。
劉委員建國:OK。對於這樣的規避有沒有處分的規定?還是沒有辦法處分?
謝署長鈴媛:如果快遞業者沒有依照海關的規定辦理報關,我們可以針對快遞業者警告或限期改正
,如果他還是沒有改正,我們接著就可以處以罰鍰,甚至更重的話,到最後還可以停止營業。
劉委員建國:所以簡單講,你要處分他,他沒有依照正常程序去報關,你才可以先提出警告再做處
分,對不對?
謝署長鈴媛:對。
劉委員建國:但是裡面的內容、東西怎麼樣,你們都管不到嘛!
謝署長鈴媛:但是如果對於物的部分、在進口貨物的部分,因為它沒有取得主管機關的同意文件,
如果他沒有虛報、也沒有逃漏稅,我們就讓他退運。
劉委員建國:只有讓他退運而已?
謝署長鈴媛:對,貨物的部分是退運,對業者的管理,我們是可以處分的。
劉委員建國:好。接著請教食藥署吳署長,規避通關是一件事情,我的題目都在這裡面了,請署長
過目,這類產品當然依循規定報關,他不可能不報關、不照程序走,一定會嘛!所以剛才關務
署署長已經回答得很清楚了,如果數量符合,也不需要任何實質的查驗程序,即可通關提領,
我這樣講,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是。
劉委員建國:也沒有錯嘛!
吳署長秀梅:對。
劉委員建國:若是如此,對於消費者的健康,政府要如何為民眾把關?還是如同臺語講的一句話,
是自己要買來吃的,吃了之後身體有損害就塗牛糞,死掉了就自己拖去埋。這很奇怪嘛!你不
覺得嗎?剛才我已經問關務署署長整個流程,請教吳署長,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
吳署長秀梅:為了便民,在限量跟一定金額內,民眾是有這樣的權利可以去買他想要買的東西,這
是從國外輸入,對於這些在國外的產品,確實我們是沒有其他的一些要求,等於海關擋的就只
有在整個進來時,看數量是多少以及是否超過我們規定的金額。
劉委員建國:署長,我之前在這邊已經講過這個題目了,你看第四點,相對於國內業者有些產品要
付規費,事先要申請查驗登記證,輸入時要繳交邊境查驗費,又要中文標示,查驗不符規定,
又要退運、銷燬。進口後,如果違規,又要面臨罰款,產品要沒入、銷毀,對照我剛才問關務
署署長的狀況實在是天差地別,對國人的健康也是極具挑戰。這是一件陳年舊案的事情,是不
是有跨部會一個比較精進的作為?是不是可以朝這個方向來訂定?
吳署長秀梅:好,我們跨部會討論看看,謝謝委員。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