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30分)謝謝主席。請問秘書長,你看桃園承恩砂石場,在鐵皮屋裡面堆了很高的砂石或污泥,壓死了一位計程車司機。我們看到在桃園違法堆置的砂石,堆到10層樓高、30公尺,都沒有辦法去管理,目前無法可管。然後呢?在砂石碎解洗選場裡,很多超收砂石,甚至農地都可以隨便去挖,挖很深的砂石去賣,現在也無法可管!本席問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業局、礦務局都說沒有問題,現在的法規都可以有效管理。本席要請問秘書長還有兩位處長,我們到底可不可以來好好訂砂石場管理要點?
我們也看到砂石碎解場是假的碎解場,他們用來丟棄廢棄物,因為也沒有法可以管。然後公共工程去跟違法砂石場買料來做公共工程,我們到底可不可以訂規範,讓公共工程不可以去收這些違法砂石場的料?請教秘書長,到底行政院可不可以管管工業局跟礦務局,他們真的有非常嚴重的疏失。拜託,可以有所作為嗎?秘書長請回答。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我想砂石場的管理,包括公共工程所購買、使用的砂石,是不是能夠加以限制,要求都是向合法的砂石碎解洗選場購買,經濟部工業局相關單位有制定相關的規範,但是我們認為除了規範……
陳委員椒華:時間要很久。
李秘書長孟諺:要再檢視有沒有不足……
陳委員椒華:我在桃園的計程車司機被承恩砂石場壓死之後,開了很多場記者會、協調會,工業局、礦務局都告訴我沒有法可以管理,所以真的要拜託行政院有所作為。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就是怎麼樣現地管理、現地的要求,還有查核。
陳委員椒華:剛剛本席有提出砂石場管理要點。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會請經濟部和地方政府一起合作。
陳委員椒華:至少中央主管機關要把法規定出來,地方政府才能依法去管啊!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這邊我們再來要求。
陳委員椒華:礦務局就讓有礦場的申請者一直挖、一直挖,沒有總量管制;違法砂石場就一直堆,堆了非常多的砂石,也沒有法可以管,所以這個部分是很明確,沒有相關的管理規定。
李秘書長孟諺:可能有一些堆置的原則,或者是安全檢查的規定,我們會要求經濟部再做比較詳細、具體的……
陳委員椒華:兩個禮拜內,請行政院趕快責成相關單位討論,本席再請他們來說明,可以嗎?
李秘書長孟諺:好,我們請經濟部來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秘書長,謝謝主席。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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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