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思瑤:(11 時 13 分)把握時間,我想今天兩個修法,我都非常肯定提案委員的用心良苦跟
立意良善,但在國民體育法的部分,我傾向認同教育部目前的立場,公務人員服務法如果能夠
在法體系的精神上、一致性上更獲得完備的話,我們後續來配合做國體法的相關修正,或者是
運動產業相關法條的一併檢修,我覺得這是更完善的。至於私校法的修正,捐贈的部分及抵稅
的擴大我也認同,如果有心捐贈給私立辦學的機關構或個人,我想興學基金會是長期以來大家
肯定的公正、公平、公開的機制,這應當是現在選擇的最好一個方向,所以我基本上也是同意
站在私校的財務公開透明度,讓社會可以監督,我目前是支持教育部的立場,我先在這裡做說
明。
今天我要利用短短的時間,兩個次長可能都有相關,就是冷氣政策能不能夠因地制宜,不要
利多變利空。設施設備基準這麼多年沒有修了,教育部可以更前進還是要更落伍呢?不幸被我
言中,冷氣政策我大概是最早當黑烏鴉的,我一直說除了「裝快、裝滿」,其實「裝好」是最
重要的核心,但是我現在退萬步到「裝快、裝滿」的這個層次,目前看起來完工率只有 36%,
還有 11 萬、12 萬台左右,64%還沒有完工,所以連「裝快、裝滿」可能都踢到鐵板,這是哪一
位次長督導的?林次長跟您有相關嗎?沒有嗎?是另外一位蔡次長?好,沒問題。
但是我在這裡提出來的跟兩位都有關,所以在效率的部分都出了問題,剩下 4 個月,我都很
擔心,更不要說我最在乎的品質,當初我苦口婆心請國教署接受吳思瑤的建議,在量的部分要
重視之外,在質也不可以打折,所以我謝謝教育部訂定了一個冷氣政策的設計準則,也都在各
校輔導跟執行。但問題來了,在驗收的部分,量驗收沒有問題,質怎麼驗收呢?質如果驗收不
過,是要讓各校冷氣開著繼續吹,還是要等它質的驗收完備之後才能夠啟用呢?或是有另外的
改善輔導機制呢?我請兩位把問題帶回去,因為畢竟採購的部分,秘書處應當是林次長您督導
,我覺得這個部分可能跟您比較相關。
我說不幸被我言中,就是未受惠就先受害,前幾天的媒體報導,因為缺料,連基礎的電力設
施都還沒辦法完備,怎麼進入裝冷氣呢?而缺工,就是現在全臺灣最嚴重的問題,所以會影響
我們的量能,因為低預算,又因為工時趕,都會影響到安裝的品質,縣市有落差,而且會影響
到明年 2 月全面完工的政策目標,質跟量會不會雙雙落空?我在這裡提出提醒,請林次長您帶
回去,我認為因地制宜是重要的,如果有一些學校、有一些縣市的缺料、缺工特別嚴重,它沒
有辦法在明年 2 月完成,不要逼人家為了驗收而驗收吧!因地制宜是重要的,我從冷氣政策的
第一天講到現在,是不是能夠把這個資訊帶回去,讓時程更合理的調整放寬,目標就是質跟量
都能夠兼顧,缺一不可,我想這沒有問題。
在電費跟年限的部分,也請你們帶回去,電價的補助是齊頭式的平等,可是對於一些高山的
地方,它可能特別節約,或是本身綠建築做得很好的學校,可以給它鼓勵節約的其他獎勵,否
則大家都是電費用飽用滿,所以依地域補貼也應當有因地制宜的思維才對。尤其在年限的計算
上,本席的選區在北投,也有大屯山、陽明山,所以高山地區、靠海地區,還有我北投地區的
硫磺氣,會造成電器的生鏽、腐朽,現在齊頭式的冷氣年限都是 9 年,我要求教育部都要有因
地制宜的作法,是不是可以帶回去研議,一個月內告訴本席好嗎?好。
進入下一個主題,我上週在質詢教育部預算的時候,我就提出了很重要的工程專家小組在教
育部應當組成,才能夠協助各級學校,不管從國教到高教,來解決它流廢標的問題過多、來解
決它單價不足的問題,要跟主計總處溝通,要讓每一個工程有合理的預算跟合理的工期,如果
未來組成工程專家小組,是哪一位次長會督導?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是由我這邊來做督導。
吳委員思瑤:好。
林次長騰蛟:事實上目前我們就有對於學校的工程督導小組。
吳委員思瑤:但是只有那個小組不夠,也不夠專業,我要求導入外部專業,如果過去那個小組已經
可以 work,那不會有現在這麼多的工程繼續流廢標,我們的單價偏低,大家沒有辦法做出好的
品質。我今天要講第三塊,林次長在這裡,是未來督導的主責次長,我全面要求,國中小學設
施設備的基準要鬆綁,要有彈性,要因地制宜。教育最需要想像力,如同我剛剛說的,連一個
冷氣政策都希望做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可是現在教育部頒布的設施設備基準,簡單講,總
共有整體規劃的原則、校舍設計的原則、公共空間設計的原則、庭院配置的原則,你們也管太
多了。你們連運動區、休憩區、行政區、教學區、活動區都要求照過去落伍的思維來安排,要
一邊一塊,這不是現在的新型態教育模式。所以現有的國中小設施設備基準我替您盤點了,有
50 種項目,有 101 款細則,包括長寬高多高,走廊多寬多長,庭院樹要怎麼種,小便斗要設多
少個,都規範得鉅細靡遺,多如牛毛,我認為這完全扼殺了教育的想像力,因為每一個學校需
要的條件、空間和狀態是不一樣的,所以要鬆綁和檢討,剛剛那個小組整備起來,第三項工作
就是要做我今天補充說明的國中小設施設備基準這樣一個不合時宜的校園空間管控,應當要檢
討和鬆綁。
次長,在國教的部分,規範得非常嚴格,演藝廳一定要 37 到 48 班才能有一個,這就是為什
麼我說臺灣的表演藝術及藝術教育沒有辦法推展的原因所在。如果有一些學校本身就是藝術型
的學校,為什麼你還要管控它?要求它一定要有 37 班以上才能設演藝廳,才能補助呢?有些學
校的特色是體育學校,在籃球場的部分,也是規範得硬梆梆,6 班以下的學校至多只能一個,7
到 12 班至多只能一到兩個,以此類推,如果有些學校是籃球特色學校,不能鬆綁嗎?又如遊戲
場,也是硬性規定班數達幾班才能設,更不要說各個專科教室,也是規定得非常嚴格,都是以
人頭來算,這不符合新型態的多元教育因地制宜的教育新想像,所以這要鬆綁。
我要舉兩個例子,一個是新竹的關埔國小,我一直在講這個案例,我帶著教委會所有委員一
起去看,它可以成為國家卓越建設獎的首獎,臺灣建築的首獎,日本 Good Design Award 的臺灣
之光,是因為它完全打開了你們訂得很死的那個設施設備基準。你們要求教室一定要方方正正
,室內、室外一定要有走廊來遮蔽,對不起,新型態的教育是課程導入設計,為什麼關埔國小
做得到?因為有一個非常挺教育的市長,叫林智堅。我們自己的審美美學,每一項都打破設施
設備基準,才能獲得典範,所以次長您最後承諾一下,組成新成立的工程專家小組,要有外部
專業,要納入我今天補上的最後一塊拼圖,設施設備基準要因地制宜,來鬆綁討論,來給教育
更多的新想像,次長,say yes 吧!
林次長騰蛟:有關學校工程的專家小組,是我來督導,主要是針對教育部和大專院校的學校工程,
委員關心的是國中小的設施設備標準,它是依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課綱……
吳委員思瑤:我知道,但是設施設備基準並沒有跟著課綱做調配。
林次長騰蛟:有,108 年有做一次修正。
吳委員思瑤:不多,足夠了嗎?
林次長騰蛟:有,有做一些修正。這邊所訂的設施設備標準,是一個最低的設備標準。
吳委員思瑤:可是所有學校都照這個。
林次長騰蛟:尤其是一些新設學校……
吳委員思瑤:對,新設學校才有機會。
林次長騰蛟:新設學校對於要用什麼樣的教室,面積是多少……
吳委員思瑤:好,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次長,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是您督導?如果是的話,我們後
續再來討論。
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的話,是蔡政次。
吳委員思瑤:好,又是蔡次長,這個工程小組是你督導,可是設施設備基準是蔡次長督導,大家就
知道會怎麼樣打架,部內的橫向聯繫就很糟糕。
因為主席已經制止我發言很久了,我們後續再來討論,我那天押的時間是兩個月內組成專家
小組,引進外部專業,我們再來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