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委員欣純:(12 時 8 分)主委好。今天有很多委員都很關心數位經濟跟數位平台壟斷的問題,
我要特別跟主委講,為什麼大家會特別關心?現在網路平台確實是一個愈來愈龐大,甚至有壟
斷性的一個平台、一個消費機制、一個經濟,我們現在很多的實體小店家、小商家會深陷「魷
魚遊戲」,你有沒有看過這個韓劇,你知道吧?第一個,特別是在這兩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加
速臺灣外送平台的發展,這是我舉的例子,根據 2020 年資策會的調查報告,53.3%的網友曾經
使用外送服務,而在這裡面最常使用的是 foodpanda 和 Uber Eats,這個我想你也應該都瞭解。
剛剛有其他委員關心,今年 9 月 foodpanda 被你們罰了 200 萬元,今年 9 月 17 日的新聞指出
,foodpanda 因為不當限制餐廳活動,公平會重罰 200 萬元。這個 200 萬元到底算不算重罰?我
不知道,因為跟其他國家開罰這些網路平台的金額比較起來,這個重不重我想見仁見智。在你
們的處分書主文裡面有提到,這個不僅僅是罰鍰而已,還在第二點裡面要求,被處分人自本處
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你們所指稱的違法行為,為什麼要罰它 200 萬
元?第一個,有關外送內用你們要求價格要一樣,不行像現在這樣子;第二個,不得拒絕顧客
自取,這兩個原因對不對?請問主委,你們這個處分書出去到現在為止,foodpanda 有沒有取消
?主委,你知道嗎?
主席:請公平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處分書發出去之後,foodpanda 有跟本會來協商,第一個,它要瞭解改
正的程序;第二個,因為它的客戶大概有 6 萬家。
何委員欣純:協商,它需要多久的時間?
李主任委員鎂:一一做一些條約的調整……
何委員欣純:罰鍰繳了沒有?
李主任委員鎂:罰鍰繳了沒我要再進一步了解。
何委員欣純:第一個,罰鍰繳了沒有?第二個,你說跟你協商,因為它有那麼多客戶,到目前為止
,我再跟你講,這個是我們即日找的。
李主任委員鎂:foodpanda 有提一個改過的版本來給本會,我們目前針對這個版本也在瞭解當中。
何委員欣純:你們速度真慢,為什麼我要特別這樣的要求儘速……
李主任委員鎂:同時……
何委員欣純:在 foodpanda 的公告區裡面,它到目前為止違法契約內容都還沒有修正,甚至連說公
平會要求它要去修正,也還沒有公開透露這個的消息,讓消費者有知的權利。我為什麼要這麼
趕,趕你要快一點?因為現在振興五倍券的適用電商平台 10 月 8 日就要上路,其中一個就是
foodpanda,它可以用五倍券,問題是 10 月 8 日就要上路了,它的違法缺失被你們重罰,被你們
要求要更改契約內容,它被要求要符合我們的公平交易法,到目前為止,你還在那裡跟它協議
,請問協議到底什麼時候才有結果?這些小店家的權益誰來保障?主委。
李主任委員鎂:一個改善的版本,這部分我們還在審查……
何委員欣純:提一個改善的版本,你剛剛講了,我現在就要告訴你嘛!
李主任委員鎂:另外我們也會請 foodpanda 儘可能採取一些措施……
何委員欣純:10 月 8 日振興五倍券就要適用囉!
李主任委員鎂:是。
何委員欣純: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可不可以在 10 月 8 日之前有一個結果出來?
李主任委員鎂:改正的方式非常多,我們會請 foodpanda 採取措施,讓餐廳不再受剛才那兩個行為
的約束。
何委員欣純:對嘛!你現在就是要給我承諾啊!10 月 8 日之前我要看到他們的一個公告,官網的
公告上面就是要說公平會要求,內用外送的價格要一致;第二個,不得拒絕顧客自取。你都已
經處罰它了,你說這樣子違反法律。10 月 8 日政府開放電商平台可以適用五倍券,結果你們罰
它的、要求它的,它還在跟你協商,慢慢拖時間,10 月 8 日以後更多人要把五倍券用於這個外
送電商平台,那這些店家的權益、消費者知的權利在哪裡?主委,10 月 8 日可不可以?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會後會來跟公司進一步瞭解。
何委員欣純:什麼叫進一步瞭解?要要求。
李主任委員鎂:務必要依據公平會的處分執行。
何委員欣純:是嘛!10 月 8 日就要上路了,這一次的五倍券有開放讓消費者可以使用 foodpanda 跟
其他的這些電商網路平台。身為政府行政機關之一,你已經說它違法了,還重罰它,還要求它
那兩點要改善,結果你到現在還讓它慢慢拖時間,不行啦!主委,我希望 10 月 8 日之前,你就
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接著,剛剛大家都有提到,韓國政府立場非常明確,馬上立法禁止,它重罰 Google1.8 億美金
,這個才叫重罰,不是我們這 200 萬元,我為什麼要這樣講?臺灣 app 下載平均每人 33 次,總
共有 7.52 億次;app 應用商店支出累計的規模是 660 億臺幣,平均每人 2,870 元,這個是 2020
臺灣應用市場的關鍵數據。這也是剛剛很多委員要求,針對這種網路平台支付系統、臺灣現有
產業調查的規模調查,公平會應該要快啊!我剛剛在聽你跟其他委員的回答都說,你們還在調
查。調查到現在,我們不知道結果怎麼樣。你看,臺灣 app 的總下載量,等於每部行動裝置每年
平均下載近 34 款應用,相當於每個行動裝置在應用系統內每年平均消費 3,155 臺幣,也相當於
每日平均使用 2.72 小時。我這個數字是給你參考,人家已經這樣子分析出來了,這樣子應用支
出的系統,在我們國人的生活裡面已經是非常普遍,而且是非常的重要,所以公平會要快啦!
澳洲今年 2 月就通過媒體議價法,他們已經硬起來處理了;我們的數位經濟政策白皮書,我剛
剛有聽你回答其他委員的說法,我們要慢慢來、要先調查、經過委員會審查等等,我是希望藉
這個機會請你快一點,調查還要多久?
李主任委員鎂:如果指的是我們平台的產業調查。
何委員欣純:是啊!你剛剛回答其他委員都跟我們這樣講……
李主任委員鎂:各國在調查都超過一、兩年,這一部分我們已經展開多面向的調查。
何委員欣純:好啦!你就儘快,一、兩年是多久嗎?這個你要給大家一個期程,我為什麼最後要跟
你這樣子講?因為我希望藉由剛剛 foodpanda 的那個案以及網路平台的事情指出,現在國人使用
網路商業模式是高度集中化,我剛剛給你很多數據,所以政府一定要及時處理,不然這些小蝦
米、小商家、小店家就要被迫深陷在數位經濟裡面、平台經濟裡面的「魷魚遊戲」啊!一個大
對 foodpanda 祭出一個重罰,也舉證它有違規、違法的事項,你們身為主管單位就要澈底執行,
而且希望趕快好不好?可以嗎?主委,記得 10 月 8 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