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貴敏:(12時46分)主委好,我第一個想請教你的問題是最近的訊息,關於北部學校午餐雞肉驗出藥物殘留,這個情形農委會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吉仲:您講的是?
李委員貴敏:我放在投影片上給你看了,不要浪費時間,我只有4分鐘,還是主委您不清楚?
陳主任委員吉仲:因為我們跟衛福部有分上市前後,但這是學校午餐的雞肉嗎?
李委員貴敏:對。
陳主任委員吉仲:如果是學校午餐的生鮮食材……
李委員貴敏:主委,您不知道就告訴我不知道,我的時間一直在跳。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請同仁來回應。
李委員貴敏:不是請同仁回應,主委,你知道還是不知道?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沒有掌握。
李委員貴敏:好,還是要掌握一下,因為藥物殘留而下架的情形,我們希望這是單一事件,以後不會再有,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同意。
李委員貴敏:謝謝你。下一個問題是關於今天的主題。
主委,你要聽我講話,不然我還要重複。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
李委員貴敏:對於定比例經費的立法,主委,在您的報告裡,您是贊成的,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但是因為財政紀律法第七條規定不得定,所以我們最後還是用儘量寬列經費來辦理食農教育。
李委員貴敏:對啊!那我今天就覺得很奇怪,看到你的報告的時候,我也滿失望的,因為過往我們在質詢的時候,你就是就事論事,剛才的問題也是一樣,你沒有掌握就說沒有掌握沒有關係,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你沒有掌握就去把它做好就好了,有過則改,無則嘉勉,其實委員在這邊沒有任何的惡意。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同意。
李委員貴敏:但是你的成員寫的報告,在送來本院之前你沒有讀?
陳主任委員吉仲:有。
李委員貴敏:你讀的時候不認為你的報告這樣寫的話,擺明了你的態度跟法律的規定是相違背的,那你還是送來本院?
陳主任委員吉仲:應該是講,那時候在送出農委會的時候,我們在討論時就知道有財政紀律法的要求,但我還是覺得要明定匡列,可是到行政院畢竟是跨部會,所以院這邊的決定我們當然就要尊重,可是我們具體的作法還是要把它匡進來。
李委員貴敏:對,但是主委,我一直在講,尊重本院的決定,很多官員每次都說:「我們尊重大院的決定。」你能夠不尊重嗎?因為立法院是立法機關。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所以立法院做的決議,我們一定要尊重。
李委員貴敏:是,所以那些都是客套話、都是官話,我覺得那個對實務上沒有任何的幫助。我要講的是,第一個,它是一個違法的東西,你在報告裡面這樣表示,其實做了一個很不好的示範。第二個,這個是宣示性的立法,這裡面有哪些事情跟你現在機關職掌的情形是不一樣的,你有必要這樣做嗎?好像也沒有嘛!除非你有,你可以講,我是不知道,有任何的情況是這樣子做的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我沒有抓到您的問題之重點。
李委員貴敏:現在不是洪申翰委員提出來的版本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兩位委員。
李委員貴敏:我的意思是,他裡面要求你做的這些事情,有哪些規定你認為是你現在沒有做的?
陳主任委員吉仲:他們的版本跟行政院的版本大部分都很接近。
李委員貴敏:是啊!所以我才問你,它的必要性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吉仲:兩位委員的版本我們都認同,但是我們院的版本裡面有……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不是反對他們的東西,我只說,有必要做這樣宣示性立法的基礎何在?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講的是食農教育宣示性立法的這個部分,是嗎?
李委員貴敏:什麼?我在跟你講食農教育法。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食農教育法裡面要做這樣宣示性立法的理由是什麼。
李委員貴敏:必要性何在?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有,因為母法訂了以後,就包括所謂的相關政策目標、工作內容、營運……
李委員貴敏:主委,因為現在時間到了,這個就牽涉到我前一個問題,農委會現在職掌的事項跟他提出的條文內容,哪一點是你現在還沒有做的?我剛剛第一個問題是推定你現在已經在做,可是我聽你回答第二個問題的時候,好像你還沒有在做,對不對?所以我必須要知道,比如現在這個條文草案裡面規定是ABC,而ABC裡面你哪一個東西沒有做,所以你才會說,你不能夠做的原因是因為你需要有個立法的授權,這樣我就懂了。你懂我的意思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瞭解,這個還沒有做的可多了。
李委員貴敏:很多?
陳主任委員吉仲:比如條文裡提到要讓國人每一個食材供應無虞,而且在合理的價格底下,白話文就是大家都可以買得起、吃得飽,實際上臺灣沒有做到這個部分,我們當然就要訂定相關的辦法,這是第一個。比如我們一直說要鼓勵「地產地消」,都拿日本的模式來參考,可是從頭到尾地產地消的成效不好,所以我們直接……
李委員貴敏:主委,拜託會後把你認為一定要明文規定的部分逐項列出來,否則這樣無解,列出來之後,我要請教你,既然這麼重要,你也支持兩位委員的版本,那麼行政院版本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會儘快在下個月就送到大院。
李委員貴敏:那你的版本內容跟兩位委員的版本內容的差異性,能不能在會後也標出來?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有參考兩位委員的版本,放到行政院版本裡面,再加上剛剛的……
李委員貴敏:這就有點扯啦!主委,如果行政院在做草案的時候需要拿委員的版本當基礎,那我會認為你們的人事費用應該給兩位委員。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是當基礎,我們認為兩位委員也是經過努力,跟學者專家溝通……
李委員貴敏:你不能夠擷取人家的成果啊!主委,這樣就不對了。
陳主任委員吉仲:這是好的、重要的法案的部分,我們當然要……
李委員貴敏:如果像你講的這麼重要,你本身就應該有研究、有評估、有具體的措施。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有,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花這麼多時間才送到行政院的原因。
李委員貴敏:謝謝,如果已經是這樣的話,我相信今天會後你也可以立即提供給本席。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提供我們送行政院的版本。
李委員貴敏: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