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貴敏:(12時10分)謝謝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就著重在重點,第一個我想請教在座的人,我也是拜託大家表達自己的意見,因為國外其實是禁止個案修法,個案立法在國外,包括德國、美國其實都是一樣,我想請問一下在座贊成個案可以修法的,請舉手,沒有人。所以臺灣作為國際社會的一部分,我們立法的原則也是同樣的,現在問題就來了,在這個案子裡面,認為它不是個案的,請舉手,我們看到法務部次長舉手,所以其他的人認為它是個案。剛才問題已經結束,我們就不去談個案的部分,我要請教次長,我們就談這個國務機要費必須要修法的急迫性是在那裡?
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給我這樣的一個機會,我為什麼說它是個法律事件?它也不是因人設事,我們或許有一群人一千個跑掉了九百九十九個,不管後來漏掉了一個、兩個、三個,不能說人家跑過去了,所以這個就算了,也不能說這三個再來弄的時候,就說它是因個案修法……
李委員貴敏:不是,沒關係,我說那個問題已經結束了,我現在要問修法的急迫性在哪裡?
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急迫不急迫,因為這不是我們提案的,這是大院的幾個委員提案的。
李委員貴敏:您個人認為如何?
蔡次長碧仲:不是我個人,我代表法務部……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現在要先請教一下,在場認為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有其急迫性的,請舉手,沒有人。
蔡次長碧仲:因為委員提案,我認同,所以我認為所謂的急迫是一個很主觀的概念,如果可以修,大院也可以參考。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你認同沒關係。反正你的意思就是只要有委員提案,你就認為……
蔡次長碧仲:不是,因為有道理,如果委員隨便提案,沒有道理,我也不會支持。
李委員貴敏:好,這個案子,其他的人都不認為有急迫性。
蔡次長碧仲:沒有,其他還有我的所屬都是認同我的意見,不是……
李委員貴敏:沒看到他們舉手,在現場的人員認為有急迫性的,請舉手。
主席:請司法院葉副秘書長說明。
葉副秘書長麗霞:報告委員,我們尊重權責機關。
李委員貴敏:不是,當然你必須要尊重,因為最後本院出來的東西,你不尊重也不行。
葉副秘書長麗霞:是,謝謝。
李委員貴敏:我現在請教的是,以你的專業,你認為有急迫性的舉手,就是次長而已,我沒有看到其他的人認為有這個急迫性。至於剛才審計部的代表提到關於許智傑委員的部分,我不知道為什麼你回答問題需要這麼含蓄,但是容我解讀一下你的回答,對於你的回答,我的理解是,你前面提到在38年以前,它是各50%嘛!所以一個是領據50%,因為牽涉到機密性,所以他只要說他領了就可以,他不需要提供原始的單據。副審計長,拜託!如果我錯了,你一定要講,好不好?但是另外50%的部分就必須提供單據,他才可以領,請問副審計長,是不是這樣?對還是不對?
主席:請審計部李副審計長說明。
李副審計長順保:不是,我跟委員報告,可能我講得還不清楚,機要費的50%,剛剛有講過可能事涉機敏,所以是用領據結報。
李委員貴敏:等一下,你現在不要再扯那麼多,我要總結你所講的,要讓老百姓聽得懂。
李副審計長順保:是。
李委員貴敏:所以原來為什麼會有50%、50%?原因是早期時公務人員其實都很辛苦,但是他又可能有一些東西是要支用的,所以你就先給他50%,叫什麼名字先不管,你先給他50%,他只要有給一個表示自己領收的收據,那麼50%的錢是給他的,另外50%的部分他必須要減去,因為譬如假設他去宴請什麼重要的外交使者來,那種情況之下,他先付了錢之後,再用那個單據去領,所以那是另外50%,因為在早期,其實公務員不會有那麼多錢,他可以直接來領,我的理解是這樣,如果錯了,你就講,好不好?
李副審計長順保:另外50%……
李委員貴敏:對還是不對?真的拜託一下,因為全民都……
李副審計長順保:我跟委員報告,這比較難說對或不對,因為它是一直逐步演變,另外50%就是要檢據核銷。
李委員貴敏:對嘛!所以我一直在講50%是只要說你領到這筆錢就可以,所以你一直講「領據」嘛!另外50%必須要原始的單據,譬如到喜來登吃了多少錢,你必須要拿這個單據,所以50%是領據,另外50%是原始單據憑證,這樣是對還是不對?
李副審計長順保:對。
李委員貴敏:我覺得很奇怪,剛才就是這樣講的,然後你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東西?真的拜託一下,行政官員用時間來拖延,今天為什麼要開這樣的會議?目的就是要讓全民瞭解,等到後來變更了之後,你剛剛回答許智傑時說從52年開始,國務機要費的部分就是用領據處理了嘛!還是用原始憑證?
李副審計長順保:報告委員,我剛剛沒有這樣講。
李委員貴敏:好,那沒關係,38年的是對的,那52年之後是怎麼樣?因為許智傑委員一直在問你這個問題,你也不回答。
李副審計長順保:38年以來……
李委員貴敏:你不要講38年,你剛剛已經講過了嘛!52年改了之後怎麼樣嘛?我覺得真的很無聊,難怪你們會挨罵的原因就是這樣。
李副審計長順保:跟委員報告,52年以後,陸續改的都是一樣,有兩邊,一邊是機要,一邊是非機要,一樣就是要領據核銷。
李委員貴敏:全部都要領據核銷了嗎?
李副審計長順保:對,他是用領據結報。
李委員貴敏:好,沒關係。你看!你就是無聊,時間到了,對不對?我要問的問題沒辦法問,只是要釐清剛才你的回答。我想請問,這件事情全民關注的重點是不是因為它不透明?
李副審計長順保:是。
李委員貴敏:因為老百姓覺得它不透明嘛!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現在全民對這個案件有沒有達成共識呢?覺得全民對於這個事情都有達成共識的,拜託舉手一下,沒有人!次長覺得全民有達成共識嗎?因為你前面是唯一的那個,到目前為止,對於國務機要費的除罪化這個議題,全民有沒有達成共識?
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要作這樣的答復,我必須要去做民調。
李委員貴敏:好,瞭解。
蔡次長碧仲:我不能講全民,所以我不敢隨隨便便回答委員。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我個人的感覺,為什麼我認為到目前為止全民沒有達成共識?在全民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之下,它又沒有急迫性,所以將來我會建議不管是審計部或是主計總處,一般老百姓、一般的公司行號或是上市櫃公司在發生問題的時候,金管會或者經濟部都要人家出來講到底實際的情形是怎麼樣,讓全民瞭解。那麼關於國務機要費的部分,既然大家對於這個東西有疑慮,它有兩個作法,第一個作法,你把那些資料全部都公開,讓全民看,這是一個方式,全民如果達成共識的一個情況之下,因為立法院是一個民意機構,我們還是要代表民意,如果在全民達成共識的情況之下去討論修法,我覺得沒有不可以,但在全民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之下,現在去修法,包括社會成本,然後製造對立,難怪民間就會覺得這根本就是為了要模糊焦點,因為8月多就要公投了,你們要模糊焦點,所以你把這個東西提出來,然後讓政治對立的形勢產生,我覺得這個很不好,因為基本上現在國內要處理的事情很多,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專業,同樣的,其實我們也是予以尊重,但是在你的專業裡面,你認為對的、錯的以及你自己的意見,還是拜託要講一下,好不好?謝謝大家。
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