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怡玎:(11 時 35 分)次長好。關於公設比的問題,臺灣現在新建案的公設比越來越高,之
前你受訪表示確實應該合理降下來,提到的方向除了停車場的車道應該由有停車位的人來負擔
之外,我好奇的是還有哪一些方向?因為現在公設比真的很高,三、四成都有,如果要降到三
成以下,其實不光是車道就可以解決的。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吳委員好。如果車道調整的話,效果滿大的。另外一個當然就是所謂的免計容積項目
跟它的計算方法。
吳委員怡玎:所以你們打算放寬免計容積的項目?
花次長敬群:我們有縮減免計容積的一些標準,這個部分也會有一定的量。那個部分還要注意的是
社區規模的大小,一般來講,社區基地規模比較大的建案,減的效果會比較大;基地比較小的
建案因為本來就有一些基本的公共設施,不管多小都需要,所以效果會比較小一點。
吳委員怡玎:我們講市中心好了,大部分的基地面積都是比較小的。建築技術規則第九十五條規定
,樓層 8 層以上至少要設置兩座以上的逃生梯,以逃生、消防的觀念來說,我不確定是不是百
分之百正確。因為有一支逃生梯會被堆垃圾,有兩支逃生梯也是會被堆垃圾,結果是一樣的,
所以重點並不是有幾支逃生梯,而是逃生梯是不是有淨空,規定卻強制要求 8 層樓以上就要有
兩座逃生梯。我們知道有一些在市區的建物可能一層一戶或一層兩戶而已,尤其基地比較小的
也還是要有兩座逃生梯,是不是可以有考慮的地方?
花次長敬群:這個部分確實在公安消防的討論之下會比較敏感,早期當然沒有這樣規定,就是因為
發生事故,逃生梯……
吳委員怡玎:應該說發生事故之後,你們有進行更多的稽查嗎?有沒有進行逃生梯淨空的稽查?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欣修:我說明一下。當時立法是因為 8 層樓以上普遍一定會有電梯,電梯旁通常也會設置一
座逃生梯,此舉是擔心如果電梯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避免搭電梯的人跟爬樓梯的人會過度擠
在某一支逃生梯,所以才會要求要有兩支逃生梯,是方便疏散的概念。
吳委員怡玎:你應該從戶數來要求,而不是……

吳署長欣修:其實也很難,因為戶數大小跟居住人數有時候不一定呈正比或反比,所以當時的確是
考慮……
吳委員怡玎:絕對是正相關。
吳署長欣修:絕對是考慮當電梯發生問題的時候,不會造成過度擠在某一支,當時很重要的立意在
此。
吳委員怡玎:應該說如果有消防事件發生的時候,就不會有人去坐電梯,一定要走逃生梯。
吳署長欣修:不,也包含電梯有事故的時候。
吳委員怡玎:電梯事故其實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所以我覺得這是……
吳署長欣修:當時的設計標準是這樣。
吳委員怡玎:我覺得很簡單,你去想想,當時是因為逃生梯被雜物占用了。
吳署長欣修:不是這個原因。
吳委員怡玎:當時大火不是因為逃生梯被……
吳署長欣修:不,建築技術規則討論的時候,通常不會只因為單一事件,會從一些消防或逃生動線
的模擬整體探討,所以當時的概念的確是當電梯無法運作或是火災,又或是電梯發生某些事故
,不希望過度集中。
吳委員怡玎:我講一個極端的例子,假設是一層一戶、八層樓的建物,你覺得還有兩座逃生梯的必
要嗎?
吳署長欣修:應該說他們不會在意有兩支梯,因為這類豪宅不會介意再多一支逃生梯。
花次長敬群:我們內部再開個會,找專業者再來討論看看,好不好?
吳委員怡玎:這不一定是豪宅,因為很多基地其實是很小的,縱使一層一戶,可能一戶也只有 30
坪上下。
花次長敬群:有可能。我們確實還是要詳細討論這件事情,因為它終究涉及公安的敏感性,所以我
們再跟專業人士多討論看看。
吳委員怡玎:就像你剛剛講的容積率計算或者納入必要的公安設備,我覺得這些都要考量。很多時
候單一事件造成我們修法,但是不要為了單一事件,而妨礙了大部分人的生活,或者造成更多
的影響。謝謝次長可以接下這件事情。
花次長敬群:好,我們來處理。
吳委員怡玎:另外,營建署在民國 98 年發布了都市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這個東西是不是可以
更落實?因為高雄現在把橋拆了,可是路這麼大一條,從人行道要走到對面,如果是一個年長
的人或行動不方便的人,又或是帶小朋友的人要過馬路,其實還滿危險的。第一個,完全沒有
庇護島,第二個,也沒有退縮,雖然路可以這麼寬,可是人行道只是劃線而已,不是實體的人
行道。這些是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都有提到的,就是……
吳署長欣修:這些都是可以繼續改善的。
吳委員怡玎:我好奇的是,因為路畢竟不是你們署這個層級的行政單位轄管的,而是在這些地方政
府,那你們有什麼辦法或獎勵措施?又或是督促的方法?到底實際上怎麼落實你們手冊的這個

guideline?
吳署長欣修:第一個,只要有接受前瞻基礎建設補助的案件,這些地方都一定要改進,所以現在所
有新的補助案基本上都朝這個方向在落實當中。
吳委員怡玎:所以你們還是倚賴地方?
吳署長欣修:第二個,我們每年還是會到地方進行無障礙以及道路考核,現在我們都把這些部分列
入優先考核的對象。
吳委員怡玎:我覺得這個要加緊考核,因為人行道增加,普及率從 16%提高到 42%,可是行人的
死亡及受傷人數完全沒有減下來!
吳署長欣修:是,我了解。
吳委員怡玎:你畫了這些綠色標線型的人行道到底是安全還是不安全?我覺得有很大的疑慮!因為
我自己住過小巷子,只要簡單在旁邊簡單的做一些 bump,就可以安全很多,可是完全沒有。另
外,像你剛剛說的無障礙,我們看到很多無障礙空間怕機車進去,最後又放了一個ㄇ型的路障

吳署長欣修:我了解。
吳委員怡玎:這些都要來通盤檢討,不要花了錢,鋪無障礙的人行道,結果輪椅上不去,這到底是
花什麼錢啊?
吳署長欣修:我了解。現在公有的部分要求執行得還不錯,但針對私有的介面,我們會再來努力。
吳委員怡玎:我希望你們可以有更具體的數字,了解如何評估、如何考核,最後你們才會知道到底
有沒有進步,而不是我們把一個、一個案件的照片給你們看,其實這樣是不準的,好不好?
吳署長欣修: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