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顯智:主席、各位來賓、各位老師、各位專家學者、宣副董事長、何委員、各位同仁、次長、副秘書長。今天非常感謝主席舉辦這個公聽會,其實真的非常有感,因為前幾天我才去臺中為臺鐵的司機員捻香,他的太太和媽媽都希望不要再有這樣的傷痛發生在其他的家庭。這一次的事故傷亡慘重,如果事後來檢討的話,你會發現有非常多需要檢討的地方,包括工安的問題,包括臺鐵的問題,事實上整個營造業法做了非常多的規範,譬如說第二十八條,工地主任不可以由營造業負責人來兼任,這點其實大家都非常清楚,問題在於過去10年,營建署對這個部分的處罰才4件,有時候一年連1件都沒有,2020年是0件。根據監察院2019年的調查報告,營建署業管營造業法的人員才5個人,這5個人就是在告訴大家、告訴臺灣的營造業:我不是想要管理,我是不想管理嘛!就這個部分,如果今天能夠及早發現這個人不適任工地主任的話,他根本就不會出現在現場,也就不會去導致吊車掉到鐵軌上,造成這樣的傷亡,所以今天來談這個問題實在是意義重大,如果能夠有吹哨者及早地發現,也許可以阻止這樣的憾事發生。
其實公部門的狀況與營造業法的狀況大致上是一樣的,我在這邊舉兩個例子,一個就是臺鐵,大家知道在鐵軌上面如果有異物入侵的話,臺鐵有一個電話,那個電話直接打到臺鐵的綜調所,綜調所就是臺鐵的行控中心,因為臺鐵沒辦法像高鐵一樣,有異物入侵它可以馬上偵測,馬上偵測之後它的行控中心還可以馬上幫它煞車,臺鐵根本沒辦法,所以必須要靠綜調所。本席去年就接到一個吹哨者的檢舉,臺鐵的綜調所要用指紋才能夠進去,等於是臺鐵的頭腦就對了,結果因為沒有人有辦法進去,裡面的人有的在練啞鈴,有的在睡覺,臺鐵每天有1,000輛列車,載了六十幾萬人,那他在裡面做這樣的事情。這個檢舉人還告訴我,綜調所仗著進出要壓指紋,所以不必擔心外人進來查勤,連政風單位都沒有人有指紋可以進來,如果有訪客的話,他必須要按門鈴,但是他按門鈴就會有人用跑的來大喊說「長官要來了」,這樣大家就醒了,這是臺鐵綜調所的狀況。
在我提出質詢之後,我當然知道這不會有效果,為什麼?因為我後來也去看了綜調所,我去看綜調所的時候,他們早就已經set好了,我完全沒辦法看到有任何一個人在舉啞鈴、健身或是睡覺,所以如果是在沒有吹哨者的情況之下,要如何能夠瞭解內部?那事後臺鐵有沒有改革?有,臺鐵說現在它的人事可以按指紋進去了。當他在說綜調所有一支直通電話,如果民眾發現有異物要通報,那可能是幾分鐘、幾秒鐘的時間,我知道這個東西的時候,我真的是頭皮發麻。
另外一個例子,有一個司機員來檢舉,他說他的同事,比如說張鈞綸律師,因為他是我同學,他說看到張鈞綸常常超速,12天超速9次,我看到你常常超速,我一直跟你講你都不理我,我就去看了一下ATP的資料,天哪!12天超速9次,他就跟長官講,結果臺鐵要懲處他,要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到最後事情越來越大,也沒有再去進行處理,不過你可以想像如果沒有這些吹哨者的話,很多公共安全的危險,很多運輸安全的危險,可能就會發生這種不可挽回的悲劇,所以這個其實是刻不容緩。
次長,各黨團的版本這麼多,這麼多的專家學者,像剛剛許福生教授講的,我覺得非常同意,很多的法治先進國家也有這樣的制度嘛!法務部也有開過很多的研修會,各黨團的版本,包括在場這麼多的專家學者,應該要趕快去制定,因為次長當律師那麼久了,實務經驗那麼豐富,你也能夠瞭解嘛!很多案件如果沒有這種內部人士的話,像臺鐵綜調所,乃至於貪瀆案,乃至於工程的弊案,你根本就沒辦法發現啊!法務部也好,交通部也好,政風單位大家很努力,但是人員有限,營建署的營造業法業管單位只有5個人,他們要怎麼來處理這些事情?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儘速提出版本,然後趕快讓這個法可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