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委員佳濱:(12 時 16 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及官員、會場的工作夥
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先請教部長,有沒有聽過洪仲丘案?多年前的案件。
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蔡部長清祥:有。
鍾委員佳濱:社會上很疑惑,為什麼剛好要去調他在禁閉室時候的錄影帶,發現那個監視器故障了
,有沒有這個印象?
蔡部長清祥:是。
鍾委員佳濱:還有多年前有個國營事業,疑似是海外購煤弊案,結果後來中油大樓的帳冊存放地就
燒掉了,很奇怪,每年中秋節都在八月十五日,為什麼當這些事情發生之後,重要的證物都不
見了?有沒有這個問題、大家會不會感到疑惑?
蔡部長清祥:是。
鍾委員佳濱:接下來,其實這個我問過了,很多的國家公務機關,包括台電,台電曾經被人家偷電
,因為綠能光電購入的價格比台電賣給一般民眾來得高,有不肖業者就把台電的電用比較低的
價格買進來,然後用光電的價格賣給台電,差別就在於那個電表、紀錄有沒有被動過手腳?若
是稽查人員拿到篡改後的紀錄,他根本不曉得是怎麼改的。那要怎麼樣防止有人為介入的空間
?跟你介紹一個東西──Iot,即物聯網,是透過嵌入式電腦系統及傳感應裝置直接傳,而不是
透過 PC、伺服器或是人為的登打作業,這樣的話就沒有人為輸入的失誤問題。您可能很好奇,
為什麼今天講到毒品案我還跟您談這個?類似這樣的作法,調查局也有,刑法針對「電磁紀錄
」也有規定,而法務部調查局於 2006 年因應證據數位化,成立資安鑑識科,各級法院、檢察署
及刑事警察局之間證物監管鏈,以全球首創的區塊鏈應用於司法存證。部長知道這個嗎?
蔡部長清祥:有,我知道。
鍾委員佳濱:區塊鏈技術如何健全物證監管鏈?保存內容只有文字檔案,還是數位證據、電磁紀錄
?或者連實體的證物,像毒品、槍枝這些都有辦法保存?您可能感到疑惑,因為這裡談的基本
上是數據化的證物。
看過電影的人都知道,管證物的都是一些被打到二線的警察,有人可能說:「我要進去證據
保管室一下,你幫我改掉我的進出紀錄。」,這個方式就是大家在電影中常看到的,把進出紀
錄與數位足跡給抹掉。如果物證的保管跟進出紀錄都即時傳輸,就算我收了你的錢,也很難幫
你滅跡,有沒有可能?部長,這樣是不是有效?好,我跟你講什麼叫做區塊鏈應用,包括數位
指紋與分散帳本,資料打包時加上數位指紋(Hash 雜湊值),由於是分散帳本,可供核對,未
來所拿到的東西之雜湊值如果跟原來的不一樣,就是被掉包,藉由去中心化、分散帳本,確保
不可篡改。
至於分散帳本,區塊鏈分為公有鏈、私有鏈及混合鏈,其實比特幣是有一萬多個節點,不需
要!法務部調查局如果要保全證物,政風室、督察室有這幾個節點,證物一進來馬上上鏈,這
些東西的分散帳本在這些單位,你們根本不用派政風去現場駐點調查,節點越多越不容易竄改
,今天我等於是在介紹區塊鏈的概念。
接下來你看這張圖,如果有 6.5 公斤的毒品進來,首先,你們要做兩件事情,第一是秤重,第
二是抽樣和取樣,取樣送化驗後才知道是第幾級的毒品,在此同時有關重量的數據也不由人為
填寫,而是經過電子秤上嵌入式的裝置直接數位上傳,如此就上鏈了。同樣的道理,化驗室的
化驗結果報告一出來,也不用登打,直接透過嵌入式系統逕行上鏈,因此這批證物入庫的時候
所有數據都無法回頭再改。部長,這就是 IoT 和區塊鏈的保全證物鏈,具有不可竄改還可紀錄物
證的足跡,你們有沒有可能和司法院及警政署合作盤點相關的法條?未來除了調查局首創文字
檔案數據等證物的保存之外,你們是不是也能使用嵌入式的系統等技術,以確認不得竄改,並
且記錄物證的足跡?
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指教,這個建議非常好,事實上法務部已經在進行了。
鍾委員佳濱:已經在進行了嗎?
蔡部長清祥:我們已經和司法院研究……
鍾委員佳濱:也包括毒品、槍枝等實體物證?這些是不能數位化的。
蔡部長清祥:還沒做到這個地步,我們是先把這個技術引進來,也跟司法院討論將來在偵查審判中
可以運用的數位證據。
鍾委員佳濱:不是,你搞錯了,不是數位證據,任何文字檔案、電磁紀錄都可以作為你們現在數據
化的區塊鏈保存。但我現在講的是實體證物入庫管理的 SOP,在每個階段都不要有人為的登打
、記錄和繕寫,因為這些都是事後可以竄改的,所以都要用嵌入式的組件,在感測之後就直接
上傳數據紀錄。就像智慧電表那樣,台電的電表如果是智慧電表,只要 on time 了,即時電費、
度數多少就直接上傳了,不可能由抄表員事後再為紀錄,讓人可以賄賂抄表員修改度數。你知
道後來台電電表事件的問題是怎麼抓到的嗎?晚上怎麼可能還有太陽光電在跑?多扯啊!但是
如果能這樣做的話就不會有問題,所以部長可不可以承諾給我一份評估報告,說明你們未來在
實體證物上的數據保存,包括足跡不可竄改、物證不可調包以及使用區塊鏈和 IoT 的技術?
蔡部長清祥:好,我們來研究。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