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顯智:(11 時 29 分)部長早。最近發生大客車行車事故,大家都覺得非常難過,所以,對
於大客車駕駛與乘客的安全,我們當然要再度檢討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每個人都安心回家,我
想探討安全帶這個部分,特別是大客車安全帶的問題。在法規方面都有規定,比如公路法第七
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規定駕駛人必須盡到告知義務,也就是必須告訴乘客要繫安全帶,否則運
將會被處 9,000 元至 9 萬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如駕駛人已盡告知義
務,乘客卻仍不繫安全帶,那乘客就要罰 1,500 元,若在高速公路更要罰 3,000 元至 6,000 元等
等,第二,駕駛也同樣被規定有告知乘客安全逃生、安全帶等資訊,營業大客車須裝置安全帶
,也要宣導。法規方面都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到底有沒有形成這樣的共識或有沒有這樣的習
慣。事實上,現在國人普遍都遵守乘車時,我是指乘坐小型車時前後座須繫安全帶之類的規定
,現在看來,乘坐汽車死亡人數在這八年來也逐年遞減,107 年已經減到 122 人,同時,未繫安
全帶的致死率比起繫安全帶的致死率,光是 107 年就已達到 21 倍,表示如果沒繫安全帶,其實
是非常危險的。
接下來我要談的是交通部高公局取締違規案件,有罰則卻沒有統計。交通部統計資料查詢系
統包含行駛路肩怎麼取締、超速取締、路肩上下客、無照駕駛,甚至裝載不穩妥、任意變換車
道之類的資料,卻沒有取締未繫安全帶的統計資料。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佳龍:對。
邱委員顯智:請問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到底是怎麼回事?是很難執法嗎?有什麼樣的困難?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目前取締部分由國道公路警察局處理。就我了解的部分而言,大概是指望遠鏡頭拍得
到的部分才有辦法開單。
邱委員顯智:好。針對國道,警政署的統計資料也一樣沒有相關統計資料,只區分汽車與機車,大
客車可能涵蓋在汽車範圍內。這可能也反映出執法難度,也就是說要攔查畢竟是比較困難的事
。所以,我認為可能要從加強民眾認知這部分下手,至少高公局與交通部可以研究如何強化營
業大客車乘客的安全帶認知。
請教部長,假設駕駛已經告知乘客必須繫安全帶,乘客還是不理會,那駕駛有什麼辦法?
林部長佳龍:當然要先宣導,包括廣播、放影片。如果乘客還不遵守,目前是沒有直接罰則吧!
趙局長興華:沒有,但司機可以不開。
邱委員顯智:歐洲會強制新式車輛裝警示燈,如果沒繫安全帶就不能發動,如果在行進間鬆開,也
會觸動警示燈。我們是否也可以研議,若乘客不繫安全帶,司機可以拒絕發車?
林部長佳龍:我請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這是要探討的問題。我們目前是對用路人做相關宣導,如果民眾租了司機的車,司機
宣導後,乘客卻不願意遵守,其實現在司機就可以自主決定,不用開車。
邱委員顯智:現在就可以自主決定不用開車嘛!
許局長鉦漳:可以,因為他有相關事業環境。
邱委員顯智:那公總或高公局應該對國道客運、市區公車等司機宣導,例如乘客若不願意配合,他
就不願意開,以保障大家的安全。
許局長鉦漳:我想,就這個部分,除了對司機宣導、乘客宣導,對於租車人宣導,我們也會一起努
力。
邱委員顯智:好。
局長,你談到宣導問題,我就是要建議:汽車駕駛人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是交通部
的行政命令,還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理規則,兩項法規都應該具體規範大客車乘客應
繫安全帶。我看過這些規範,其中的例示是小客車駕駛鄰座乘客須繫安全帶,後方乘客也要繫
安全帶,這些都是對的,但大客車的規範也應該明示。
許局長鉦漳:大客車也有相關規定,司機與鄰座、坐在樓上第一排或安全門第一排的乘客都要繫安
全帶,這是有規定的。
邱委員顯智:我是建議在安全帶實施與宣導辦法裡例示出來,這樣比較清楚。
再者,須不定時抽查大客車安全帶是否有作用,包括到底是否故障、被椅子壓住、品質如何
等等,否則,一旦出事情追究起為什麼沒繫,可能就是因為安全帶壞掉,所以這部分也應宣導
。
最後,我想請教部長與局長大客車最後排座位的安全性。部長,你敢坐這個位子嗎?你了解
我的意思嗎?
林部長佳龍:儘量不坐。
邱委員顯智:對,很危險嘛!因為前方完全沒有阻擋,一旦發生事故,這就是最危險的座位。我也
查出相關法律規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附件六之一就是新式大客車車
身各部分規格規定,六之二規定到底能站還是不能站;第十三條與第十四條規定走道與座位。
那麼能不能處理這個座位不要坐人?部長,你了解我的意思嗎?
林部長佳龍:我同樣要請公總研議。
邱委員顯智:這個座位能不能不要坐人?只少一個座位。
許局長鉦漳:我們研究。
邱委員顯智:因為事關性命問題,但大客車四十幾個座位只需要減少一個。
本案中有一名婦人從南澳上車推銷,結果站在車上十幾分鐘就發生意外,撞得全身都是傷,
包括後腦勺也有撕裂傷。就這部分是否也要研議具體改善方式,也就是上車推銷衍生的行車安
全問題,部長?
林部長佳龍:我們來研議。
邱委員顯智:對,因為這種情況也很危險,所以要研議是否規範行進間不要這麼做,或只能在停車
時為之。我們當然知道討生活不容易,但能不能規定在車輛靜止時再上車推銷,行進間則不要
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