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委員婉諭:(12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臺灣成為可以登記同性婚姻的國家,但還是有一些人沒有辦法取得這樣的證明或登記,根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臺面談作業要點,目前有特定21個國家希望能夠取得婚姻狀況證明之驗證,這樣他們之後才有辦法到臺灣進行婚姻登記或辦理結婚。據本席所知,現在有一個路徑是在該國已完成登記或有意來臺辦理結婚證明者,經過境外面談之後就可以取得婚姻狀況證明文件,然後就可以來臺登記婚姻。但是在這21個國家當中,有許多國家都沒有辦法在該國取得同性婚姻的證明,也沒有辦法在該國結婚,同樣的,他們到臺灣來也沒有辦法辦理,他們只能來臺灣辦理同婚註記而已。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無法按照這項辦法進行境外面談並且到臺灣來登記,在此想請教這方面有沒有開放的可能性?據悉另外一個路徑在於如果不是為了結婚登記而申請的證明文件其實也是可以的,但目前這部分僅開放供子女登錄臺灣國籍使用。在此想請教對於希望來臺辦理同婚註記者,該如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或是該走哪一個途徑才有機會來到臺灣與他們的伴侶進行登記?
主席:請外交部田次長說明。
田次長中光: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不是可以請葉局長來說明?
王委員婉諭:可以。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葉局長說明。
葉局長非比:主席、各位委員。按照現在的規定,目前有28個國家可以,也就是必須那個國家也承認同婚,那麼他們才能進行婚姻登記。剛剛委員所提21個需要境外面談的特定國家,剛好這21個國家都不承認同婚,所以他們也沒有辦法透過境外面談的機制。
王委員婉諭:那他們能不能來臺灣登記同志伴侶的註記?
葉局長非比:應該是可以的。
王委員婉諭:請問該走什麼樣的路徑?因為依照我們目前所看到的路徑,他們都沒有辦法來臺灣進行登記,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我們看到在臺北的同婚註記規範當中,特別提及如果沒有辦法取得駐外館驗證過的婚姻狀況證明的話,可以用其他足以證明婚姻狀況的文件提出申請,之所以到目前為止都沒有通過的案例,就是因為沒有其他足以證明婚姻狀況的文件。這部分有兩個問題,一個是目前外交部的作法沒有辦法讓他們境外面談,也沒有辦法給他們相關證明文件,同時也沒有其他足以證明婚姻狀況的東西,所以他們沒有辦法到臺灣來進行伴侶的註記。當然我們也知道他們沒有辦法進行婚姻登記,但是我們希望在這些沒有辦法執行的國家能夠讓他們有伴侶的登記。
葉局長非比:如果委員所說的是在疫情期間的……
王委員婉諭:我是指非疫情期間、一般情況下。
葉局長非比:如果是非疫情期間,他們如果要來臺灣的話,其實是可以進來的。
王委員婉諭:但是他們能不能取得相關文件來辦理伴侶註記?我們一直希望在跨國同婚或跨國伴侶註記的部分能夠保持彈性,如此才有辦法讓這些長期交往同時也希望邁入婚姻的同性伴侶們能夠有機會,如果沒有辦法進入到婚姻,至少也要讓他們有法律上註記的可能性,而目前的境外面談其實並沒有辦法達到這個目的。在此我們提出兩項政策建議,一是除了有意來臺辦理結婚證明者之外,也讓有意來臺辦理註記者經過這樣的程序,或者是對於非為結婚登記而申請證明驗證者,除了開放他們加註僅供子女登錄臺灣國籍使用之外,針對加註使用伴侶登記的部分是不是也能一併處理?至少開一個門,讓他們能夠相聚並到臺灣辦理伴侶註記。
葉局長非比:我們會再跟委員辦公室瞭解一下,到目前為止,就外館而言,如果是依親簽證的話,的確並沒有涵蓋到這一群同婚的伴侶。
王委員婉諭: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他們現在沒有辦法辦理同婚登記,但他們可以辦理同性伴侶註記,但是卻因為這些限制,所以他們仍然沒有辦法來到臺灣與他們的伴侶一起生活並進行登記,我們希望針對這部分能夠好好審議,其實這是他們的權益,而且在我們的同婚專法沒有辦法涵蓋到這麼廣的情況下,他們是完全希望能夠進入婚姻的人,但是卻沒有辦法進入婚姻,而他們實際上有長期交往的事實,所以本席希望針對這兩條路能夠重新考慮,至少給他們一個辦法來到臺灣跟他們的配偶在一起。針對這部分,是不是能夠儘快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有研議的結果?其實同婚專法通過已經一年多了,他們都很希望能夠有機會可以團聚,同時也希望能夠有機會可以登記為同性伴侶。
葉局長非比:基本上,他們現在不能申請依親居留,目前都是以停留的方式進來。針對這部分,我們會再跟委員辦公室繼續溝通。
王委員婉諭:什麼時候會有比較具體而清楚的作法?
田次長中光:基本上,這21個國家的法律要先改好,他們能夠承認同性婚姻……
王委員婉諭:我們今天談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伴侶註記。
田次長中光:我知道,他們現在不一定要有婚姻關係才能到臺灣來,如果不是因為疫情的問題……
王委員婉諭:這不是疫情的問題,主要是他們希望能夠來到臺灣辦理同性伴侶的註記。
田次長中光:註記沒有問題,但並不是結婚登記。
王委員婉諭:註記確定沒有問題嗎?就本席所知應該是有問題的,這件事情是確定的嗎?
田次長中光:我的理解是這樣子,我們再跟委員辦公室溝通一下。
主席:可能有些部分牽扯的範圍比較廣,包括內政和司法等等,等他們溝通好再到委員辦公室說明好不好?
田次長中光:好的。
王委員婉諭:再麻煩一下。
主席:請外交部與內政部及司法單位一起溝通,研議出結果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王委員婉諭:好的,謝謝。
田次長中光: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