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委員建國:(17 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 2012、2013 年審查這個基金預算的時
候,我有在這個委員會特別提到,對於這樣的運作模式,勞金局針對這個部分應該要有更積極
、更好的防弊措施。我記得那時候局裡面的人跟本席說,每一個對這些事情做應變處理的人都
是公務人員,基本上都有很好的操守,也都非常的廉潔,所以不必特別擔心,這是在八、九年
前的事情,可是現在發生了這個案子。剛剛局長已經有答復很多委員所提出的相關問題,部長
也有做了一些回應。我想所謂的行政調查並沒有辦法像檢調可以調查得這麼清楚,因為檢調有
相關法律的依據可以進行搜索,針對我們想要瞭解的狀況全面調查,但是我覺得你們在事後的
答復過程裡面可能還是有一些討論跟修正的空間。
基本上,根據我所接到關於這個組長的訊息,在之前已經有人投訴、檢舉他,應該是好幾次
了,可是好像在收到檢舉之後整個行政調查也查不到什麼,還是沒辦法查,或是沒有積極去查
。到最後又因為某一個事件才把他移送到廉政署,所以後續才一再爆出這些事情,媒體也大幅
的報導。我們可能要去討論一個問題,他被檢舉的次數不是只有一次而是多次,在這種情況之

下,你們移送的時間點會不會已經拖太久了?他可能有更嚴重的行為或已經做了很多違法亂紀
的事情,這一點可能會被檢討,因為你們內部有行政調查的權限,可是你們卻沒有積極的防弊
措施和作為,在累積到某種程度之後,你們才必須這樣把他移送廉政署。對於你們主動移送,
我們當然予以肯定,不過從他開始被檢舉一直到被你們移送到底隔了多久的時間?而且他已經
被投訴多次,你們才去做這個移送的動作,部長能不能簡單答復?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政風處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勞動部政風處古處長說明。
古處長嘉諤: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游員被檢舉的次數,從 104 年到 108 年總共有……
劉委員建國:所以在 5 年前就開始有人檢舉他了?
古處長嘉諤:對,但是絕大部分都是匿名檢舉,然後內容空泛,都只是泛泛指說他有參加外面跟券
商的飲宴,當然我們也有向投信跟券商進行訪談,不過絕大部分的人都說沒有這一回事,沒有
跟他飲宴、應酬,只有一家說因為跟他是臺大 EMBA 的同學,曾經在同學會的時候有聚過餐,
但是最後是各自付錢。理論上,這應該是一個公開而且……
劉委員建國:從 104 年到現在,他總共被檢舉幾次?
古處長嘉諤:基金局總共有收到 5 案,其中指名他的是 3 案,其中有一個案子雖然沒有指名他,但
是講的業務是由他負責的。
劉委員建國:是,所以他個人從 104 到現在總共被檢舉了 3 次?
古處長嘉諤:有具名、指名的是 3 次。
劉委員建國:那沒有具名、指名的呢?
古處長嘉諤:沒有具名、指名的有 2 案,其中有一個案子是跟他所負責的業務有關。
劉委員建國:你們這一次會積極把他移送是根據檢舉還是怎麼樣?
古處長嘉諤:我們是透過內控機制,因為基金局有所謂自律公約的抽核,基金局對於財產審核有兩
套機制,一個就是公職人員財產的申報,另外一個就是他們自己訂的自律公約,可以透過這兩
者去查詢並瞭解他的資金跟財產。在自律公約這一塊,我們有查到他有在上班時間買賣興櫃股
票。
劉委員建國:因為有自律公約所以才查到他有在上班時間買賣興櫃的股票,對不對?
古處長嘉諤:是。
劉委員建國:是現在才查到的嗎?
古處長嘉諤:對,今年。
劉委員建國:從以前人家投訴到現在都沒有查到,還是完全都沒有去查。
古處長嘉諤:因為之前沒有被抽到,所以他不會被查核。
劉委員建國:他被投訴了這麼多次,還要等他有被抽到才去查他嗎?
古處長嘉諤:因為基本上我們會尊重原來的抽核機制。
劉委員建國:是嗎?
古處長嘉諤:如果沒有被抽核到,原則上就不會查。

劉委員建國:所以他被檢舉幾次都不會有影響?包括具名的、沒有具名的檢舉,都不會影響抽核的
程序,你們也都沒有滾動檢討?
古處長嘉諤:沒有,因為我們是尊重原來的抽核機制,要不然如果我們政風單位可以隨意去查任何
人的財產,可能又會引起一番議論。所以針對這一塊我們是尊重抽核的機制,但是就檢舉那一
塊我們也有去瞭解,只是行政調查確實有其侷限性,我們有去訪問過投信、也有訪問過券商,
甚至我們自己機關內的同仁,都沒有人說有跟他飲宴、應酬,只有一位說因為是參加臺大
EMBA 同學會。
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們是透過抽核才發現,可是從財產申報裡面也沒有發現到嗎?
古處長嘉諤:關於財產申報,也沒有抽到他。
劉委員建國:所以財產申報的切結基本上也都必須要經過抽核才可以去瞭解,你們這樣的防弊機制
其實是有問題的。部長,我聽了以後覺得,你們一定要等到有抽到才有辦法去瞭解,如果沒有
抽到,不管人家怎麼檢舉或投書,只要沒有抽到他,還是沒辦法去瞭解,我聽起來就是這樣,
其實你們應該要做 double check 才對。
許部長銘春:對於他被檢舉的部分,政風單位有去查,只是根據這些查核的結果,並沒有具體事證
證明他有任何不法。至於抽核的部分,他們就是要按照規範,因為之前都沒有抽到他,就沒辦
法對他做進一步的調查,因為在今年有抽到,所以在他被抽到以後,基金局有行文瞭解他有沒
有投資上市櫃股票,因為自律公約有規定他們不能投資上市櫃。後來有查到他有買興櫃股票,
另外也發現可能有一些異常投資的情形,在興櫃的部分,雖然買賣興櫃股票沒有違反自律公約
,但在上班時間買股票這個行為違反了公務員服務法。所以我們馬上要求局長立即進行調職,
至於其他可能懷疑他有涉嫌異常投資的部分,我就請政風處介入調查,政風處在調查之後覺得
這部分可能會有問題,但是由於政風處的行政調查權是有限的,所以就移送廉政署。廉政署在
收到並立案調查以後,才又發現他有做一些事情,據報載他有跟外界勾結炒股或受賄或是自己
有什麼股民之類的。我們就是移送調查,因為廉政署調查權限的範圍比較大,所以才會查出有
這些不法的情事。跟委員報告,因為發生這件事情,我也特別要求基金局這邊,關於所有的內
控、外部的稽查,包括防弊等等,都要全面進行檢討,對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有承諾在兩個禮
拜內提出一份報告。
劉委員建國:部長,我剛才為什麼要再問你們這整個過程是怎麼樣,就是因為我覺得你們這種防弊
的措施機制真的是消極到不行,不管他是在上班時間買股票還是下班以後買股票,只要是擔任
這種職位的人,不管是在上班時間或下班以後買股票,都是有嫌疑的、都是有問題的。可是你
們要在他有被抽查到的時候,才會發現他有這樣的作為,我覺得你們明顯有相當大的缺失,這
樣是非常不夠的。
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其實基金局所有的公務同仁比一般公務員受到更多的約束,他們要簽自
律公約,在簽了之後,就是他自己聲明要遵守這些規範,說實在的,如果沒有具體的事證,你
說要把所有的公務同仁都當成有嫌疑等等,我覺得這對他們也不是很尊重,我覺得不公平。所
以我們才會有查核的機制來抽籤,但是我覺得抽核……
劉委員建國:我從一開始講到現在,我應該沒有讓你們感覺對誰公平或不公平,或是要有什麼樣的

機制變成好像在質疑他們,並不是這樣。這個人從 104 年被投訴、檢舉一直到現在,這個人到
最後是因為什麼原因而被你們移送,我想去瞭解這整個過程,那檢調是在經過四、五年之後才
開始調查,對不對?你們在四、五年之後是因為怎麼樣才會把他移送給廉政署?我是要跟你討
論在這段時間到底有什麼問題,如果我們能夠更早就發現,或許也不會等到今天才讓你們去移
送他,可能在更早以前就可以去防堵或嚇阻,早就把這個問題凸顯出來了,也不會等到現在才
去處理,我是要跟你討論這個事情。至於公不公平,基本上,當然今天我們對任何一個公務人
員都認為他是正面的、他是好的、他是廉潔的,就像你們在 2012 年、2013 年對我的答復一樣,
但是事實上,在這個職場一段時間之後,每天經手這麼大筆的數字,其實有時候也會讓人產生
質變,那這個質變到底是由於什麼因素,我就不再細究了,不過我覺得還是必須要在固定的時
間進行調整或是採取一些處理方式。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對於我們基金局的同仁,當然是有一些查核的機制來防止他們有不法的行
為,但是總是有人會以身試法,那在有人以身試法的時候,我想法律自然會對他進行懲處。我
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所有勞工的老本都在這個基金裡面,我們會有一套機制,不會因為個人的
不法行為而影響到整個基金的運作甚至造成損失。但是對個人部分是不是要再加強防弊或內控
的部分,我們願意來做檢討。
劉委員建國:最後,我要請問部長一個問題,衛福部宣布 12 月 4 日之後兩個星期內印尼外勞輸入
來臺基本上要暫緩,我剛才聽到部長說有一些因應的作為。部長,我不曉得你或你的親戚有沒
有聘請外籍看護,其實這種因應的作為可能就像某報所報導的一樣,原本人都快到了,現在要
再等二到三個月,部長講了 3 項因應作為,請問其中有哪一項可以讓雇主不需要再等二到三個
月嗎?在兩個禮拜內就可以解決,在一個禮拜內就可以銜接起來,讓大家不用擔憂,有這種因
應作為嗎?
許部長銘春:現在最快的就是用長照的資源來協助。
劉委員建國:對,有多快?
許部長銘春:我們就這個部分有跟衛福部……
劉委員建國:到底可以多快?
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
劉委員建國:不然報紙說要等二到三個月的報導就是正確的,這對這些需求者來講是一件很痛苦的
事情。
許部長銘春:有些是國內承接,比如說已經到期,還沒有辦法回去,就可以直接轉換雇主,我們現
在宣布兩個禮拜的這個部分,在看護類大概是 1,000 個人會受影響,我們這邊都有名單,我們會
主動看雇主這邊有什麼需要幫忙的部分。
劉委員建國:你可以直接了當跟我講有什麼方式可以讓這 1,000 個看護工不必擔憂,不需要再等二
到三個月,可能只要兩個禮拜就可以銜接起來了,你能不能直接回答你們有沒有辦法?
許部長銘春:目前最快就是承接國內的。
劉委員建國:對啊!

許部長銘春:還有就是長照的使用,但是我現在沒有辦法馬上回答委員多快能夠讓他們順利,因為
我們對這個部分可能還要進一步再瞭解一下,不過我們會盡力來幫忙。
劉委員建國:部長,我沒有辦法接受這種事情,我們不是現在才遇到這個問題,也不應該現在才要
來討論,雖然衛福部是在 11 月底做這樣的宣布,其實就算沒有宣布這種做法,有時候會因為某
個狀況而必須讓需求者可以快速的跟外勞連結起來,可是相關的配套措施基本上時間都拖非常
久,都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媒體報導說要等二至三個月,我都還覺得太客氣了,部長現在也
沒有辦法回答我是不是可以濃縮在這二、三個月裡面,我覺得政府這樣做事情是有問題的。
許部長銘春:薛次長說兩週。
劉委員建國:次長,你保證兩週嗎?不會有超過兩週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勞動部會把名單給我們,我們就會下到各個縣市的
照管中心,請他們主動去聯繫並到宅評估,所以我們預計在兩週之內可以將服務輸送到家,我
們也會朝一週去努力。
劉委員建國:你有把握嗎?
薛次長瑞元:我們對一週這個目標還需要努力,如果是兩週就大概沒有問題,但是名單要先送給我
們。
劉委員建國:萬一有超過兩週的情形,次長要怎麼跟我說?
薛次長瑞元:不會啦!
劉委員建國:我相信次長也不希望超過兩個禮拜,但是這個真的不是次長跟司長說兩週就一定可以
完成的,你們自己再去多瞭解一下。
薛次長瑞元:我們一定會努力,我們大概可以掌握到兩週這個時間。
劉委員建國:我現在就是要督促你們一定要在兩週內完成,你們不要超過兩週,如果超過兩週,你
們就漏氣了,公部門這樣做事情是不對的。
薛次長瑞元:當然必須要僱用看護的家庭同意。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前提當然是要僱用看護的家庭同意。
薛次長瑞元:如果同意而且沒有其他問題的話,我們就是在兩週內服務,這樣就可以了。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薛次長瑞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