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委員銘宗:(12 時 13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兩天報紙登載政府打擊假消息的
相關新聞,請問秘書長,從策略擬定至整個規劃,是哪個政務委員在負責這個事情?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主席、各位委員。打擊假訊息的部分,目前是由羅秉成政務委員在處理。
曾委員銘宗:不是另外一位科技政委嗎?
李秘書長孟諺:郭耀煌……
曾委員銘宗:不是唐鳳嗎?
李秘書長孟諺:唐鳳是在技術上面,譬如資訊技術的部分他會提供資源,但法制的部分是羅政委在

……
曾委員銘宗:策略擬定、規劃確定之後,由哪個部會主政執行?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各個部會都有,譬如跟農業有關的假訊息就由農委會主動澄清。
曾委員銘宗:那幕僚配屬在哪裡,是發言人室或行政院秘書處?
李秘書長孟諺:有關假訊息的部分,也是由各部會或各處室一起參與,此外行政院的宣傳處亦扮演
重要的角色。
曾委員銘宗:所以主要是在宣傳處。作業方式是由政府制定官方回應,透過圖卡捕捉公民注意,再
向他們說明相關事實,請問是不是有違法蒐集個資的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說違法蒐集個資是指……
曾委員銘宗:透過圖卡吸引注意,再向他們說明,在這個過程當中就會蒐集個資。比如你們在捕捉
公民注意的時候,當事人是否同意個資被演算,這就涉及到個資的蒐集。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其實就是發布,然後澄清,在相關的社……
曾委員銘宗:你們透過圖卡吸引他們的注意嘛!這個時候就有個資的問題,這個人到底是誰……
李秘書長孟諺:但我們並沒有去蒐集或做統計分析,並沒有做後續的一些動作。
曾委員銘宗:透過圖卡捕捉注意之後,就向他們做說明,這個過程當中已經涉及到蒐集個資的問題
喔!希望你回去再研究一下,好不好?
再請教,目前與哪些社群媒體合作?
李秘書長孟諺:有 LINE 群組,包括跟臉書有關的,有的是下相關業務影片之託播,主要是 LINE
群組、院的官網,以及與臉書有一些合作。
曾委員銘宗:你提到的像是臉書、LINE 或者 Google,他們已經有一套自我審查的模式以判別是否
為假消息,為什麼政府還要訂這套機制出來?
李秘書長孟諺:因為臉書、LINE 或 Google 雖然對假訊息有一套自我審查的機制,但畢竟他們對於
政府的政策,或者有時候對於真實的狀況並不是掌握得那麼清楚,所以必須要由行政院針對一
些假訊息……
曾委員銘宗:等一下再來請教,由政府來掌握,其實別的國家沒有這樣做。
李秘書長孟諺:也不是掌握,我們只是補充,得以適時澄清。
曾委員銘宗:像台灣民主實驗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假新聞清潔劑等配合機構,他們扮演何種角
色?
李秘書長孟諺:他們在行政院裡面並沒有相關的角色,也沒有相關的合作,但事實查核中心,如果
我們確定是假訊息的新聞,會適度地在各個社群媒體做澄清,協助……
曾委員銘宗:這些機構在執行的過程當中,配合政府的相關作為。這些機構有沒有接受政府的補助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我還要再查明,就目前瞭解,如果不是……
曾委員銘宗:第一個,就我的理解是有補助。其次,補助的金額是多少?第三個,有沒有公開招標
?希望行政院提供給我相關的資料及說明,有沒有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可以。
曾委員銘宗:哪個處長可以說明一年大概補助多少?都沒有補助?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就我們手上的資訊,並沒有這方面的補助。
曾委員銘宗:沒有的話,這些機構為什麼要配合行政院而有相關的作為?
李秘書長孟諺:每個機構有其設立的宗旨,譬如就假訊息,政府澄清的資訊……
曾委員銘宗:不可能做白工啦!詳細的數字再提供給我。
此外你剛剛講到,其實在國外是財團法人、公正的第三人,但現在行政院是公然介入真假消
息的判斷,變成是球員兼裁判,這樣能夠做到公平、合理嗎?
李秘書長孟諺:行政院對於相關的政策,如果因為假訊息而有所扭曲,甚至可能損害人民的權益,
譬如前一陣子傳出將鳳梨倒入水溝裡,這明明是大陸廣東的影片,但在假訊息的呈現上卻是高
雄的鳳梨倒入水溝,使高雄的鳳梨大幅崩盤,類此損及人民權益的假訊息,我們覺得其實政府
是有責任,也有必要在第一時間澄清,這跟言論自由沒有關係。
曾委員銘宗:我提出兩個要求,第一個,不會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這個要求合不合理?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不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我想這也是大家共同的宗旨。
曾委員銘宗:假設你是在澄清政府的政策,我們都支持。
李秘書長孟諺:或者是對百姓的權益、對農民的權益造成損失……
曾委員銘宗:對,你絕對不要介入政黨的攻擊,或廣泛運用於政治上的攻擊。
李秘書長孟諺:當然。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沒有問題,我們會嚴守……
曾委員銘宗:希望你要說到做到。因為前一陣子還在立法院 2 樓抓到有同仁在做梗圖啊!類似的情
況希望不要再發生,這樣的要求合不合理?
李秘書長孟諺:行政院會秉持可接受檢驗、公正的方式來執行,主要是要減輕民眾受到的損害,以
後相關的圖卡等等我們也都會標示出處。
曾委員銘宗:假設你是在維護政府的政策,能夠闡述得更清楚以維護人民的權益,我們會支持。
李秘書長孟諺:對,而且淺顯易懂,在第一時間就能瞭解。
曾委員銘宗:但絕對不要介入政治的攻防,尤其是對在野黨的攻擊,這樣的要求合理吧?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我們可以接受,並且來處理。
曾委員銘宗:另外,行政院對剛剛提到的這些配合機構,我不相信沒有任何的補助,我希望你回去
之後清查一下,就我的理解是有補助,補助經費來源是編在哪裡?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補助
的標準為何?第三個,有沒有公開招標?這是法定的程序,我希望行政院不要違反預算法第六
十二條之一的規定,有沒有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是,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查明,不過就目前的瞭解,根據手邊的資訊並沒有對這些團
體、社群有任何的補助或者是……
曾委員銘宗:你想想看。對於是否為假消息,他們長期跟行政院配合來判定之執行,政府不給他們

補助,那我問你,他們的經費來源出自哪裡?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我們會做瞭解。
曾委員銘宗:對啊!這不可能啊!
結論是,「言論自由」乃憲法明文規定,希望行政院對於假消息判定之執行,不要侵犯人民
的言論自由。此外也勿用「打擊假資訊」之名,行「箝制言論自由」之實,尤其絕對不可以針
對在野黨或進行相關的政治攻防,秘書長,對於這樣的要求,希望能夠做得到,有沒有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是,我想維護言論自由也是行政院共同追求、奉行的價值,我們會遵守、會追求。
曾委員銘宗:好,回去查清楚,到底經費來源何在、怎麼補助,以及有沒有公開招標的程序,給我
一個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