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顯智:(12 時 42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國遠洋漁業今年被美國勞動部列
入所謂的強迫勞動製品清單,主委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吉仲: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當然知道,而且當天我們就把所有的報告都看
過了,我們是遠洋漁業單一品項被列入,並不是所謂兒童的部分,而是關於移工人權。
邱委員顯智:是,主要是關於我們遠洋漁業的勞動狀況,請教主委,除了我們被列入這個強迫勞動
製品清單,事實上還有南蘇丹、Mali 等其他的國家,因為這是每兩年公布一次,而且我也看了
一下清單,也有國家是被 remove 的,即也有可能以後會被移除,所以我們現在應該要討論的是
,該如何做才能讓我們遠洋漁業的勞動條件可以提升,之後就可以從清單上移除。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完全同意委員的建議,短期就是從清單上被移除;長期的部分,我想大家都一
樣,不管是國內、國外的移工,該有的基本人權都要確保,這個目標是沒有改變的。
邱委員顯智:是的,他應該要有人性尊嚴,即每個人都應該平等的被對待,針對現在這樣的狀況,
漁業署副署長的說法是確有此事,這雖是美國正式公告,我國的魚貨並沒有因此不能出口進入
美國,但是對我國形象「不是很好」。但這不是「不是很好」的問題,因為之後可能會有制裁
或是進口方面會更嚴格。
陳主任委員吉仲:坦白說,其實我們的遠洋漁業捕撈,大部分都是出口到其他國家,所以我覺得重
要的傷害不在於遠洋漁業 400 多億元的產值,而是對一個國家的傷害。
邱委員顯智:是啊!涉及到人權的價值。

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我們當然不能容許,但是我要向委員報告,並不是 1,200 多艘遠洋漁業船隻
都是這樣的。
邱委員顯智:當然不是!
陳主任委員吉仲:那是少數中的少數,但是我們不能讓少數的……
邱委員顯智:主委,這個我是有點保留啦!因為仔細看一下這個文章,它的描述是,這可能是一個
為數不少的狀況,後面則是又提到強迫勞動的狀況,這些都寫得非常詳細,主委如果有空的話
,真的要把它詳讀,包括仲介的問題、身分證被沒收,甚至被強迫每日工作 18 到 22 小時,然
後還有面對飢餓、遭受身體的暴力、言語的虐待、無法自由離開船隻或自由終止契約等等的問
題,甚至強迫勞動狀況與中國並列為 Dangerous Waters,我們認為臺灣的人權狀況,跟中國比起
來的差距應該非常、非常大,也就是因為我們跟中國有這樣的差異,所以這也是許多人認為我
們應該走向自己的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可是在這個文章裡,卻是把我們強迫勞動的狀況跟中
國並列,所以就這部分,政府真的要非常認真來對待。
陳主任委員吉仲:完全同意,開玩笑!如果我們跟中國人權並列的話,那我們就丟臉了,而且我印
象中,中國有好幾十個品項,包括幼童的部分,都有被列入,我們現在重點就是如何確認所有
國外遠洋漁工的權益可以具體確保,我們很樂意攤開所有的資訊讓外界瞭解,甚至委員也可以
安排要求考察,包括仲介的引進、仲介的評鑑到實際上現在 1,200 多艘船艙的空間有沒有改善或
是薪資結構的部分……
邱委員顯智:我再提醒主委一下,這個文章我們有把它翻譯出來,但你們有掌握到它裡面的故事、
內容嗎?有位印尼籍的 Irwan,跟他講好薪資是 450 美金(大約台幣 1 萬 2,000 元),結果他前
8 個月薪資每月僅剩 50 美金(約台幣 1,400 元);船長還沒收了他的護照,讓他每天必須工作
16 至 18 個小時,平均每天只有 2 到 3 小時的休息時間,而在沒有捕到魚的時候,他甚至會被強
迫工作至 34 個小時,然後還曾經被毒打等等,請教主委,有沒有掌握這樣的個案?
陳主任委員吉仲:其實少數個案真的是這樣,比方說薪資沒有依照我們規定的每個月 450 塊美元的
話,我們最近有抓到並處罰的大概就超過 12 件,而且……
邱委員顯智:所以你要去檢查。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都固定在漁業署公告,因為違反相關勞動力的處罰,我們是對……
邱委員顯智:主委也曾在美國攻讀博士,如果一個在美國的或是英語世界的讀者讀到這個文章的時
候,真的會覺得非常駭人。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所以我們現在不是只有 450 美元,我們已經跟業者講好,要逐漸的提高,
最好是在一段期間以後,能跟我們的基本工資相近,所以屆時他們的基本工資就不是 450 美元
,可能會更高。
邱委員顯智:可是現在他們連 450 美金都沒有拿到,而只拿到 50 美金。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也在思考,將來若要檢查的話,確保每一筆金額都會進到移工的戶頭……
邱委員顯智:對!監察院也糾正了漁業署關於這個部分,就是強迫勞動製品清單,裡面有 81 個漁
工,經過監委王美玉的偵訊,發現有類似這樣的狀況,包括在船上工作被毆打等等,這是 2018

年提出的,所以我要請教張署長,我們在今年 3 月 13 日有發文給漁業署,詢問關於漁業檢查員
的問題,你們的回覆是派了五名去斐濟、馬紹爾、開普敦、帛琉等地,但有三名是應派駐而沒
有派駐,請問這三名現在派任了嗎?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致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三名中目前有一名已經派駐模里西斯了;泰國的部分
,已經承諾我們可以派駐了,所以目前正在辦理相關程序;還有一個是索羅門,因為已經斷交
,所以目前這個部分還沒有回文。
邱委員顯智:主委,我們要正視這個事情,其實我們是有漁業檢查員的,3 月時我們函詢後你們說
有三個還沒有派任,雖然如署長講的,有一些外交上的狀況,那也可以派他到別處啊!為什麼
你編了 900 萬元的預算,結果你把他晾在那裡,這樣的狀況之下,相關的人力也都沒有運用到
啊!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認為經費、人力增加都沒問題,現在問題是這些國家,因為很多都不是我們的
邦交國,所以希望……
邱委員顯智:我的意思是說,假設你可以派任到這些國家,表示你也可以多派任啊!所以主委也同
意應該可以增加人力。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
主席:請主委會後再跟邱委員說明清楚。
陳主任委員吉仲:好。
邱委員顯智:最後,第一個,我們希望你們能夠會同勞動部去做漁船上的勞動檢查;第二個,漁船
資訊的透明度;第三個,魚貨資訊的可追溯性;第四個,就是剛剛提到的,增加漁業檢查員,
或是真的將其派出去,增加境外查驗的能量。
陳主任委員吉仲:後面三個我們都完全同意,只要勞動部同意,我們也很樂意具體來執行。
邱委員顯智:希望你們能夠正視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吉仲:好。
邱委員顯智:然後漁檢的問題,就麻煩主委能夠確實將其派出去。
陳主任委員吉仲: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