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委員佳濱:(12 時 46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現在直接跟您請教一下,
2012 年以來中國政府各種的已讀不回,我們來看一看,像非洲豬瘟、包機、兩岸聯繫等,這樣
陸委會整天沒事情做,每天就是喝茶、看報紙嗎?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們很忙啊!
鍾委員佳濱:很忙,我們來看你們在忙什麼。第一個,你們要提供臺灣人民與中國交流事務之服務
,這部分如果已讀不回,就沒辦法啦!協助臺灣官方,即政府涉中業務之查核管制,這是不是
持續進行?
陳主任委員明通:是啊!
鍾委員佳濱:沒錯啦!我們來看最新的資料,中資來臺的審查,陸委會是不是要提供中國的相關情
資?例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大陸地區非經主管機關許可
,不得在臺灣有投資的行為,對不對?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中得投資
許可的業別項目,如果投資有下列情形,得限制或禁止;而已經投資經營的,得撤銷或廢止。
像是第二款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的,請問在政治上影響國家安全,
新聞媒體是中資許可的項目?先問這個問題,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
鍾委員佳濱:不能許可,完全不可以?
陳主任委員明通:中資沒有來投資媒體。
鍾委員佳濱:好,投審會在審查的時候,陸委會會提供他們相關的中國資訊嗎?如果不是新聞媒體
,而是其他的投資,你們會提供給他們?
陳主任委員明通:會啊!整個國安團隊都會,不是只有陸委會而已。
鍾委員佳濱:我們來看一下「旺董買媒體」,根據 2011 年中國旺旺內部刊物「旺旺月刊」提到,
2010 年蔡衍明跟那時的國臺辦主任,與現在的外交部長王毅會面,稱他們要來臺灣發展媒體。
而中國旺旺歷年的營收,從 2008 年買下中時集團之後,我們看到它的營收,從初期上升,後來
下降,利潤也是一樣;但是中國政府對它的補助是一直持續上升,13 年來,中國旺旺跟中國政
府總共領取 41.8 億人民幣,資料來源出自香港證交所。
再往下看,最近中國旺旺支付給中天的廣告費,根據他們的董事會報告,也是來自香港證交
所的資料,在 2016 年底,中國旺旺和中天簽訂了框架廣告協議;簡單地講,臺灣叫做開口契約

,而要買多少呢?在中天的審照公聽會當中,105 年到 108 年中天的平均稅前淨利,大概是 1 億
1,000 多萬元。中國補助,中天拿錢,才能有盈餘,為什麼呢?從香港證交所及經濟部商業司工
商登記的相關資料顯示,中國政府每年補助給中國旺旺一年 18 億元,中國旺旺控股是在開曼群
島及香港上市的,董事會主席是蔡衍明,每年的廣告框架協議,在去年是 1.5 億元,實際上只發
生 1.1 億元。簡單講,如果去年沒有中國政府補助中國旺旺讓中天的廣告有 1.1 億元,中天是沒
有賺錢的,你們要知道在 NCC 審議換照的時候,有沒有盈餘是一個審議項目,這樣的媒體,您
認為會不會受到中國政府影響?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因為此案已經進入 NCC 審議了,相關資訊……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不便表示意見?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
鍾委員佳濱:同樣的道理,這是蔡董的集團,底下公司有這 4 個網路新聞媒體,請問一下,你知道
網絡新聞媒體有沒有主管機關?據你所知,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明通:一直在……
鍾委員佳濱:一直在討論中,簡單講就是沒有主管機關。同樣的道理,中國補助中時電子網路,拿
多少錢呢?一樣,從中國旺旺控股到廣告框架協議給他們 4,290 萬元,從財務往來,可以看到資
金,看得到嘛!那是否有資金流通?我們也不曉得,我們是禁止他們投資臺灣的新聞媒體,你
覺得他們有沒有投資臺灣的這些網路平臺?查得到查不到?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部分都是委員關注的事情,我們會……
鍾委員佳濱:你們會不會協助調查,如果有被要求的話?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國安團隊是一體的。
鍾委員佳濱:這些同樣是來自香港證交所的資料。旺旺傳媒成立一個數位整合平臺,他們的副總經
理表示,旺旺集團有的報紙、電視、網路、雜誌在整合資源之下,集團旗下各媒體新聞的實質
成本會降低,怎麼說呢?一篇新聞,中時、中天一起上,簡單講中天間接拿到來自中國補助 1.1
億元;中時電子報拿到了 4,000 多萬元,他們一起做廣告,成本還會降低,所以實際產生的影響
力,絕對不只如此。我們合理推論來自中國的補助,讓旺旺集團相關的網路及媒體部分的成本
降很低。這麼龐大的媒體網路,主管機關分散,如你剛剛說的沒有主管機關,中國時報是文化
部,而中天跟中視則是 NCC。
美國政府認定外國代理人的關鍵因素,它很清楚地說不取決於該媒體報導的準確性是否為假
新聞,不是!也不在於所表達的觀點,而取決於有沒有意圖影響美國的公眾和決策者,因為
CGTN 要求記者在報導裡,加入中國政府的觀點,所以美國國務院根據什麼審定及判斷呢?第一
、業務委託;第二、股權結構;第三、人事控制,主委是否同意美國國務院依據這個方式判斷
那幾家公司足以認定為中國政府的代理人,是不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外國相關法規的規定,應該可以作為參考啦!
鍾委員佳濱:請教陸委會,有企業除了一方面透過子公司、孫公司經營電視新聞節目、報紙或者沒
有主管機關的網路新聞媒體,一方面領中國政府的補助,再定期挹注旗下的媒體,會不會成為

我國國安破口,企圖影響臺灣的文化、政治跟社會?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北京對臺統戰,企圖影響這是一直存在的。
鍾委員佳濱:是,所以陸委會有沒有掌握這些子公司、孫公司?我只告訴你們一點,我們禁止陸資
投資新聞媒體,當然在中天帳面上,NCC 查了半天,完全沒有中資,但是它上面的母公司、主
公司就很難講了。我問過 NCC 的主委,他說不會查那個,沒有得查,像我剛剛所引用的資料都
來自哪裡?香港證交所。兩位處長對香港證交所熟嗎?不熟,那陸委會是在幹嘛?這些資訊都
是我們在臺灣透過證交所公開資訊可以查得到的,陸委會有沒有義務查這些資訊,提供給 NCC
看?NCC 拿著顯微鏡看,你們可以拿著望遠鏡看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會來加強努力。
鍾委員佳濱:好,那我就要求陸委會會同經濟部去修改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審核辦法,將可能涉
及到的,尤其是網路新聞媒體,在目前政府的定位根本不是禁止事項,因為它連媒體都不是,
沒有主管機關嘛!這就會是一個破口,是不是要將其中的營業跟投資行為納入審查標的?主委
一句話,你覺得應不應該?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於委員的提議,我們會往這個方向去努力。
鍾委員佳濱:因為陸委會就負責兩件事情,而第二件事情就是協助臺灣官方對於涉中業務往來的資
訊協助,對不對?所以在管制跟查核上,你們有資訊就要提供,香港證交所的資訊很難找到嗎
?有沒有提供給 NCC?沒有嘛!請你們未來在這些相關涉中業務上儘量掌握,發揮陸委會的權
能,把這些港、澳、中等相關資訊,尤其是跟涉臺業務有關政府所需的審查標的納入,也能提
供資訊,好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好,謝謝委員。
鍾委員佳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