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為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第四案,主要是針對開放萊豬進口的時機點,
本黨提出這個提案,我們認為不適宜這麼匆促地來開放含萊劑的美豬進口以及外國其他含萊劑
的豬肉進口,應該要等到這個公投得出答案,有一個最新的民意,而且這個法律依據才充分。
但現在是用行政命令,行政命令的位階已經低於法律,那執政黨不用修法就罷了,還用行政命
令來處理這麼重大、嚴重影響國人食安的一個政策,我覺得這不符合比例原則,就是說它影響
是如此重大,影響所及全國民眾,然後影響我們最主要的食材──豬肉以及加工品,結果你用
行政命令來處理!你最少要用法律位階來處理才是,我們現在提出公投,法律案件即使通過都
還可以用公投來否決,何況是一個行政命令?當然應該要遵照程序,既然公投成案,送到中選
會,也成案了,那更應該聽取法律位階高於法律的公投結果。當時公投處理了很多事情,我們
2018 年的時候有公投案,就是這樣處理的啊!非核家園的政策、核食進口的政策,我們也是用
這樣方式把它擋下來,包括同婚爭議到最後也是用公投的方式才有辦法解決,然後大家沒有爭
議,因為它的法律位階最高,所以我們國民黨團才會提出這樣的建議。
另外,我要再講一點,萬一 1 月 1 日萊豬真的開始進口,最近我在新竹縣問過地方的衛生單
位,我們學校不用萊豬、不用外國進口的豬肉,要用本國豬肉,而且還要分辨出這個絕對不含
萊克多巴胺,但是我們有沒有能量檢驗?中央用這樣突襲式的、訂這樣的政策,地方是沒辦法
執行嘛!我問了我們的衛生局,我說你們有多少人可以去檢驗?檢驗能量如何?多少人可以去
檢驗到底牠是不是含萊劑的豬肉或者是不是外國豬肉?我們新竹縣衛生局只有一個人可以去做
這個工作。光是學校的營養午餐,我們總共有多少學校呢?每天要用這些豬肉食材的有四百多
間學校,不含外面的所有商家,包括夜市、包括滷肉飯、包括菜市場裡面做加工的肉鬆、肉乾
、肉片、香腸,這些廠商加起來上萬家,但檢驗的人有多少?就只有一個人。所以我們當時才
會要求,你要讓進口有管制,要不然就不進口,我們就不會吃到。退一萬步,你也要做好源頭
管理,把是否含萊劑標示清楚。否則你後面訂定學生不吃萊豬等等的都沒有用,因為無從分辨
,沒有辦法請廠商拿出他的進口貨號是不含萊劑,廠商拿不出來,他能拿出來的是這個豬肉是
本國或外國的,外國的面有分含有萊劑及沒有萊劑,但你不標貨號啊!我們如果檢驗任何一個
傳統菜市場的肉鬆、肉乾,我要跟你買東西的時候,我要知道是不是含萊劑,我不要買含萊劑
的,所以請你提供證明,但是源頭只能給什麼證明?這個是國外進口的豬肉,但是不知道它有
沒有含萊劑。我們只能做到這樣子,那你說民眾要如何選擇?檢驗能量在哪裡?難道中央的 100
億元要再加 100 億元來補充地方的檢驗能量嗎?給他人、給他儀器嗎?檢驗不是用眼睛看、用
鼻子聞,是需要儀器的,要檢驗它含不含萊劑、有沒有超標,不是用看的,不是用聞的。你只
有在源頭逐批抽驗,但是它只要一被放到市場,混淆在一起的時候,地方就無從檢驗,因為也
沒這個能量。所以,慎重啊!我們還是希望經過公投程序,讓大家看清楚,再做出最後的決定
,這個才是最符合比例原則,也是最慎重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