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委員易餘:(12 時 22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請教上週經濟日報刊登一篇
報導,針對臺灣全國工業總會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他們認為目前中資取得臺灣與中國子公司的
股權或資產的交易案,我們從這些資訊知道,從 2016 年到 2020 年大概有 1,052 億元。請教主委
,這些投資案都是經過投審會審查才會到中國,現在他們把中國的子公司、生產線或廠房賣掉
了,後來這些錢跑去哪了?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席、各位委員。產業的資金流向,我不太確定,有的可能會轉到其他國家,當
然我想委員您關心的是回到臺灣的問題。
蔡委員易餘:對,有辦法回到臺灣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啊,因為正常的匯兌管道,銀行都有提供。
蔡委員易餘:那真的有辦法回到臺灣嗎?主委,以你的認知,現在這些廠商……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沒有從事這些行業,至少證期局統計海外或是大陸投資的盈餘都有匯回,按季
都有統計的資料。
蔡委員易餘:主委,我再跟你提示一下。中國今年頒布外商投資法及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在今年
已經開始實施。原則上中國對臺商的態度,就是先適用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未明定的事項才
適用外商投資法,所以基本上臺商在中國一樣要受到中國的審查,這個審查有包括國家安全或
公共利益的外國企業。主委,就你的判斷,這些臺商在中國,如果要把錢匯回來臺灣,他們有
辦法嗎?還是實質上他們有很大的困難是沒辦法回來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部分實務上沒辦法判斷,當然匯回來的,我們這邊也有這些相關的數字。
蔡委員易餘:請告訴我數字。
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二季累計匯回金額大概有 3,087 億元。
蔡委員易餘:第二季只有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看錯了,是 5,087 億元。
蔡委員易餘:沒關係。主委,我這邊整理的資料,截至今(109)年 9 月 30 日,目前臺商錢要回來
大概需要經過兩個管道。第一個是申請適用資金專法,總共 1,034 件、金額是 2,284 億元;用資
金匯回存入專戶,也就是兩年前我們所通過的資金匯回專戶辦法有 947 件、金額是 2,157 億元,
所以要匯回大概有這兩種管道,可是我再去細究他們匯回的來源:個人匯回有 82%來自香港、
17%來自新加坡、0.4%是美國、06%是其他,這是個人匯回的部分;營利事業匯回部分,OBU
帳戶是 74%、新加坡是 14%、3%是英屬維京群島、其他是 7%。所以,我可以下結論,從中國
匯回來的資金幾乎沒有。主委,是不是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尊重委員……
蔡委員易餘:你不用尊重我,我現在只是告訴你,臺商真的遇到困難了,他們在中國把子公司賣掉
,但是他們的錢不敢回來,回來就被點名註記嘛!金管會站在政府立場上,我們要替他們想辦
法,我們不能放任他們在那邊「沐沐泅」。他們真的很想回來,但是你沒有告訴我辦法,我從

所有整理的資料,我們看得出來,這些臺商匯回來的錢都是從其他地方,中國的錢就是跑不出
來。這件事你們要想辦法,你們不能放任這些臺商在那邊不知如何是好,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因為牽涉到跨部會,因為我們是提供金融機構提供服務,但是匯得回來或匯
不回來,也牽涉到兩岸這方面的法規。
蔡委員易餘:當然啊!你們要去盤整法規,因為整個金融匯兌服務,就是你們在管的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
蔡委員易餘:你要告訴我,他們要怎麼做嘛!他們回不來是因為中國的政治壓力,我也懂,這個我
知道,但是政府總是要想辦法,儘可能去保護自己的子民,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蔡委員易餘:這部分請主委多用點心去想辦法,好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遵照委員指示去研究,謝謝。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