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委員壁如:(14 時 12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次長休息一下,本席請教署長。
有時候我們覺得精油是一種時尚,常常會在家裡放一些精油,如果我們直接把精油吸到呼吸道
裡頭去,對呼吸道有沒有什麼傷害?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要看精油的成分,有些成分會傷害,有些是沒有。
蔡委員壁如:有的會,有的不會?
王署長英偉:對。
蔡委員壁如:好。那芳香劑呢?
王署長英偉:芳香劑可能裡面的化學成分比較有影響。
蔡委員壁如:對,因為精油是比較純天然的,而芳香劑大部分都是化學成分。再請教強力膠呢?
王署長英偉:應該是不行。
蔡委員壁如:強力膠不行,所以我們應該要宣導青少年不要把強力膠拿來吸食,要告訴他吸進呼吸
道可能會灼傷或是可能會有怎麼樣的問題,會讓肺部和呼吸道造成傷害,要避免因為好奇而想
要去吸食。
繼續請問署長,有的電子煙很炫,會加一些不同的化學物質,你知道現在有幾種化學物質?
王署長英偉:非常多,我算不出來,不過基本上是滿多有問題的。
蔡委員壁如:滿多有問題的,那你要不要把它標示下來?因為有時候是警語,就是警告要不要去使
用。我再問一個,電子煙裡頭有沒有不含尼古丁的?
王署長英偉:有,可是非常的少。
蔡委員壁如:非常少,有嘛!有的含尼古丁,有的不含尼古丁,對不對?
王署長英偉:是。
蔡委員壁如:還有沒有其他什麼成分會對我們身體造成傷害?你要不要唸幾個來讓我們聽聽?
王署長英偉:其實有很多的化學物質,是有相關的報告。
蔡委員壁如:是不是太多了?還是只有幾樣?如果只有幾樣,你可以把唸出來;如果是太多了,就
把它列出來,我們來公告。
繼續本席再問一個問題,電子煙的載具會不會是吸毒的工具?

王署長英偉:事實上,有些煙油裡面是有毒的。
蔡委員壁如:不是,我是說拿來做其他類似吸毒,它可能成為有害的吸毒的一些工具,變成是吸毒
的工具。
王署長英偉:好像沒有聽到這樣,以國外來講……
蔡委員壁如:國健署沒有做這樣的統計?
王署長英偉:我們沒有用在吸毒的部分。
蔡委員壁如:都是裡頭會放入其他的毒來吸,沒有嗎?
王署長英偉:可是我們發現裡面含有毒品的煙油。
蔡委員壁如:對,就是不管什麼樣的毒品,不小心它會變成是吸毒的載具。
王署長英偉:如果它的煙油裡面含毒品,那這個就等於是吸毒的工具。
蔡委員壁如:你們國建署有沒有這樣的統計資料?
王署長英偉:有,裡面有尼古丁的占八成左右,毒品也有……
蔡委員壁如:有這樣的統計資料嗎?可以送一份給本席參考嗎?
王署長英偉:可以。
蔡委員壁如:謝謝。
另外,我剛才聽你們的報告,青少年吸菸第一個是因為好奇,第二個就是因為同學吸,所以
我也跟著吸,所以一樣都是好奇,一樣都是同儕的壓力,或是同儕聚在一起,大家就覺得很炫
,加上不管是電子煙還是加熱菸本來就有各種口味,這種很新奇的東西就會吸引青少年,所以
這個可能就是一個問題。因為我看到你們的報告裡頭是 2018 年的美國國家科學工程跟醫學研究
院的一個報告,請問一下,我國衛福部有沒有這樣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
王署長英偉:對身體的部分沒有,因為基本上電子煙並不是合法的……
蔡委員壁如:可是你們的報告裡頭就告訴我們有多少同學在吸……
王署長英偉:那個是問卷調查。
蔡委員壁如:但是你們並沒有做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包括有吸菸、沒吸菸,是吸電子煙或加熱菸,
沒有列出這些資訊來。
王署長英偉:對健康風險的沒有。
蔡委員壁如:那要不要做這樣的風險評估報告?
王署長英偉:現在來講有點困難,因為電子煙和加熱式菸品都不是可以合法使用,所以要做這個報
告可能需要重新檢視。
蔡委員壁如:就是因為目前不合法,所以你們也不能公然的提出對照組,但是你們可以評估出來現
在有幾萬的青少年在吸。
王署長英偉:使用的部分可以。
蔡委員壁如:對,就是可以統計出來使用的人,但是你們不敢去做這樣的風險評估報告,事實上這
樣是有點怪啦!
王署長英偉:可以重新設計一下。
蔡委員壁如:最後我想問有關菸害防制法的修正草案,目前有哪些爭議點?你的報告裡說 10 月 20

日送到行政院了,可是看起來是之前在上個會期也有送,到底現在最大的癥結點是什麼?
王署長英偉:上個會期送的時候是沒有把加熱式菸品放在裡面……
蔡委員壁如:沒有把什麼加進去?
王署長英偉:加熱式的菸品沒有放在裡面,後來我們在這個會期重新再送,有兩個月的預告期,所
以才會在最近重新送到行政院。
蔡委員壁如:如果行政院沒意見,你們就會送到立法院來?
王署長英偉:對。
蔡委員壁如:好,所以沒有爭議,就是因為之前沒有把加熱菸納進來?
王署長英偉:之前的版本跟現在的版本不太一樣。
蔡委員壁如:哪裡不一樣?
王署長英偉:就是剛剛提到加熱菸品的部分。
主席: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石次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大家會討論的就是,電子煙的部分,我們是全面禁止,至於加
熱菸的部分,當然也有團體認為加熱菸品也應該要禁止,我們現在是把它納管,按照 WHO 的定
義,加熱菸屬於菸品,所以要納管,而電子煙的危害太大,就是嚴禁。
蔡委員壁如:它是一個問題,你們的報告也提到青少年接觸的數量非常大,所以要正視這個問題,
我們現在要面對這個問題,你如果還是一味的禁止它,我不知道啦,但是我是覺得要拿出來討
論,是不是應該好好的管理它?我覺得把它納管可能是一個好的方法。謝謝。
石次長崇良: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