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委員佳濱:(12 時 7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最近不能夠出國,但是我考你
曾出過國的一題,請問出國回來的旅客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走綠線,什麼情況可以走紅線?如果
我沒有帶免稅品、都沒有買應稅的東西進來,我就可以走綠線,對不對?沒錯。如果我帶了免
稅品,但是在應稅額以下─菸一條、酒一瓶,我還是可以走綠線。如果我帶的東西可能超過應
稅額,我就要走紅線,對不對?如果我帶了兩條菸,還是故意去走綠線會怎麼樣?萬一被查到
怎麼辦?
主席:請交通部黃次長說明。
黃次長玉霖:主席、各位委員。開罰。
鍾委員佳濱:要開罰嘛!所以走紅線或綠線由旅客自己判斷,你很清楚知道沒有帶超過一條菸、一
瓶酒,你就會走綠線,你明明知道超過一條菸、一瓶酒還要走綠線,抓到就要罰。
現在我們來談交通安全法規,載重車在閃光燈亮時,載重的大貨車就要過磅,如果大貨車看
到閃光燈沒有過磅會怎麼樣?那叫「衝磅」,衝磅在五公里以內,可能被警察攔下來就要開罰
。但是我們看這個圖,開車行經號誌,如果沒有閃燈,不管是什麼車就直走。如果閃燈,載重
大貨車認為是空車就繼續走,如果你自認有載很多貨就去過磅,過磅沒有超重就繼續上路,超
重就要處罰,對不對?就跟帶超過應稅的菸酒一樣。但是你自認是空車,還是繼續在路上走,
在五公里內被國道警察攔下來之後,他就馬上罰一張九萬塊的罰單。次長,這個好像跟酒駕很
像,酒駕如果逃避酒測被攔下來,縱使我沒有喝酒,要不要罰?有沒有人知道?酒駕拒絕受檢
,就算你去吹,測出來沒有超過標準還是要罰,因為你拒測,但是被攔下來了,你說沒有看到
,我說你拒測,你說再次吹還是沒有超標,一樣要罰。你們這個規定有點像什麼呢?像是拒絕
酒測就一定要罰。但是我想請教一下,如果他的車子沒有超重要不要罰?閃光燈亮是隨機的、
客觀事實,載重的大貨車有沒有裝貨物很難認定,很多大貨車裝了菜,菜賣掉了,空藍子放在
那裡算不算載貨?如果在五公里內被攔查,警察說這不是菜籃,而是要拿去賣的藍子,駕駛說
沒有,是賣裡面的鳳梨,鳳梨賣掉了,剩籃子帶回去,這到底是空車還是載貨車?次長,這要
怎麼認定?
黃次長玉霖:我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載重車的部分,他如果有載貨,法規上是……
鍾委員佳濱:菜籃是貨還是……
趙局長興華:這要公警來認定。
鍾委員佳濱:好,我跟你講,很多爭議就是這樣子。海關抓的是應稅品,那我問你,國道過磅是為
了什麼?(A)以重量計價,稱斤論兩收過路費;(B)總重量限制,避免對道路、橋樑造成危
害;(C)總重限制,避免爆胎、翻覆造成危險。請問是(A)、(B)、(C)的哪幾個?是不
是(A)?還是(B)?還是(C)?
趙局長興華:基本上,我們是……
鍾委員佳濱:是(B)跟(C)啦!跟(A)沒有關,你們沒有收費嘛!對不對?是為了安全嘛!
所以一輛七噸空的大貨車跟一輛三點五噸載了五百公斤貨物的貨車,這個橋限重五噸,哪個比
較危險?空車危險還是載貨物的比較危險?超重的危險嘛!是不是空車不重要,有沒有超重才
重要,對不對?目前法規怎麼認定?我們來看一下。今天屏東的菜農送菜到臺北,晚上回屏東
,看到閃光燈,他想說我是空籃子,沒有載貨,所以沒有停,被攔下來,警察問那個籃子要拿
去哪裡賣?你載貨,所以罰九萬塊,有很多案例。這是我們用的規定,「裝載貨物」怎麼認定
?這不是是菸一條、酒一瓶,我認為是空籃子,你認為是要拿去賣的東西,我們爭議之後又造
成民怨,所以我建議第二十九條之二改一下。原來是從哪裡來?從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來的
。原來的第二十九條規定裝載貨物超過核定總重量,還是總重量;第三十條是規定總重量,並
移成第二十九條之二,其他的都是長、寬、高及危險物的限制。裝載貨物主觀上很難認定,所
以應該用總重量來管。
最後一個概念,這個 3 月 3 日已經召開協調會,聽說你們 5 月 8 日還要再開一次會。
趙局長興華:對,這星期五開會。
鍾委員佳濱:現在給你選擇,一個選擇是閃光燈時,大貨車一律過磅,管你有沒有載東西,但是這
個會有時間成本;一個是閃光燈亮,你認為是空車就繼續走,被攔下來一律過磅,超重就罰,
沒有超重就不罰,不要再說你上面載空籃子,還是要載籃子去賣。次長了解沒有?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瞭解委員的意思,如果是載很簡單的空籃子、棧板的話,是不
是不要把它當作貨物,然後……
鍾委員佳濱:那個主觀上大家爭議不清。
陳司長文瑞:是。
鍾委員佳濱:魚拿去磅嘛!超過總重就罰嘛!沒有超過總重就不要罰。
陳司長文瑞:好,我們禮拜五會找高公局、公警局,大家再明確確定相關的執行方式,不要讓民眾
沒辦法遵守。
鍾委員佳濱:好,如果大家都聽懂了,希望你們也聽得懂。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