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淑芬:(14 時 16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公共衛生師法的立法,其實我
們是贊成的,但是這裡面有一些問題必須很具體地討論,因為之前談到案源從哪裡來,公衛師
大概比較具體的是專業,但是他又沒有特定要去哪裡工作、不專屬,在這種狀況裡面,我們還
是有立了一個法定的執行業務範圍,但是他的執行業務範圍跟很多領域是重疊的,我們必須正
視。
比如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裡面,公衛師跟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
管理員其實有很多業務上的重疊。在評估勞工安全衛生法規、風險危害的評估或工業安全的評
估上也有重疊。在環境風險評估上,包括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的相關簽證、空污法規定的相關簽
證,或其他環境相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簽證,都有環工技師也在執業當中,但是公衛師也要來做
這一塊。
再講到食品安全,食安法規定,具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要由領有專技證照的食品營養餐飲專
業人員辦理食品安全的管理事項。食品安全管理法有一個比較特殊的狀況,就是食品安全管理
法這個母法規定的是專技人員,但是衛福部自己訂的子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裡面卻放寬了,
專技人員包含檢定的技術士。公衛師要來做食品安全管理,經食品安全領域高考及格的專技人
員也要來做食品安全管理,但是檢定的技術士也可以做。就一個食品業者而言,我相信大多數
市場上,檢定的技術士所領的報酬顯然應該低於高考及格的食品上的專技人員或公衛師,是吧
?在市場上,檢定的技術士所領的報酬應該是比較低的吧?
主席(劉委員建國):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可以想見的。
林委員淑芬:如果業者可以用比較少的錢就可以聘請到檢定的技術士,為什麼還要再去聘請公衛師
呢?
薛次長瑞元:當然就是看業者到底只是在應付這件事情……
林委員淑芬:不是,法律就是最低標準,業者都有符合,也不違法,但是在市場機制上,公衛師想
要進入市場,不過既然技術士就可以取代了,業者何必聘請公衛師?業者當然要聘請便宜的。
第二,如果現在是時候、條件到了,有這麼多公衛師的專業人員要進來了,這個檢定的技術
士是不是要考慮關門?如果要關門的話,就要考慮到剝奪了他們的就業機會,那怎麼辦?
薛次長瑞元:我現在不是很清楚剛剛講的檢定技術士是不是已經現存,還是仍然持續在考試。
林委員淑芬:我也不知道,但是你們 107 年的法規就開放了,所謂的技術證照人員,指勞動部核發
的檢定技術士證者,他們還是可以執業的。
薛次長瑞元:是。所以如果他們並不是證照考試的部分的話,在公衛師法通過以後,我想應該可以
有落日條款。
林委員淑芬:對,但是那群人從業的條件就被限制住了。
薛次長瑞元:沒有,他們繼續可以做,但是不再新增。
林委員淑芬:不再新增,不再增加考試?
薛次長瑞元:對。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要去想,讓公衛師法立法通過,但是不幫他們考慮案源、要去哪裡執業、出路
,我覺得是為德不卒,因為既然要讓他們合法了,其他的條件如果沒有配合,怎麼可以?但是
問題還不止於此,我覺得臺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期許公衛師的設置能夠促進整體國家的健
康、整體國家的公共利益,但是有一種全球上的迷思,認為全世界這些年來死亡率下降是因為
醫療技術進步,大家都刻意不去談所謂公共衛生的穩定發展更是死亡率下降的非常大關鍵。
2003 年發生 SARS 疫情的時候,一篇名為「失落的台灣公共衛生體系」在講這方面的問題,
其中提到前署長李明亮在 2003 年時感嘆,「專業醫療應該是衛生保健體系中的最後一道工作,
台灣卻在這上面消耗太多資源」,「在政策上,我們應該用促進健康(health promotion)及預防
疾病(disease prevention),代替傳統的診斷與治療,用購買『健康』來代替購買『治療』。」
;傅大為提醒,「很多人期盼 SARS 疫苗趕快發明,但歷史上有許多案例,等疫苗發明的時候,
傳染病的高峰期通常已經過了」,「公共衛生體系的作用,往往比疫苗、解藥這種『高等科學
』,對疫情的控制更有幫助。」;中研院史語所的醫療史學者李尚仁也提出呼籲,「臺灣應該
要好好思考,將醫療保健完全託付給自由市場機制、公共衛生體系卻缺乏資源,會對我們的健
康產生什麼影響」。
在這種狀況裡面,我們除了通過公共衛生師法,讓他們正名、有專業、有一個證照,但是這
樣子是夠的嗎?這樣就能說我們對公共衛生盡力了嗎?我想這個是很困難的。
2020 年 3 月 24 日康健雜誌有一篇名為「當疫情進入『社區傳染』,衛生所人力資源足夠嗎?
」的報導,裡面講到整個臺灣的衛生行政體系在上面或許是一個正三角形,但在基層的公共衛
生行政體系上是倒三角形,為什麼呢?疾管署、食藥署、健保署、照護司、心口司,所有的業
務最後都交到地方衛生局來,然後衛生局就只有那幾個人,所以工作負荷量過大、人員流動高
、衛生所的定位不明,大家都覺得診所這麼普遍,幹嘛還要衛生所?所以在這種狀況裡面是一
個倒三角形。
這篇報導講的是臺灣公共衛生基層資源單薄、人力不足、事權不一,所以在這種狀況裡面,
不是只有通過一個公衛師法就好了,而是 2019 年公衛學會理事長講的,他們公衛要提供群體疾
病預防、健康促進、行為或環境介入、群體健康管理的精準公共衛生專業,應用生物統計、流
行病學、衛生行政與管理、環境職業衛生及社會行為科學五大核心專業能力等等。但是我們要
回過頭來問,臺灣有什麼樣的群體健康問題?因為他講的顯然是社區加上一定的領域;它不同
於專業醫療,而是一個群體。那麼臺灣現代發展史上有什麼樣的群體健康問題?次長,你覺得
呢?
薛次長瑞元:要看其所指涉的範圍有多大,如果大到像鄉鎮這樣,的確會有個別不同的一些健康議
題,包括疾病的種類,當然也可能會有一些當地的特殊性,那比較是屬於一般統計上面的,但
是當然也有急性傳染病,急性傳染病的流行在各個鄉鎮也不太一樣。
林委員淑芬:我具體跟你講好了,我問次長這個問題是因為你說討論這個問題要專業不專屬,但是
如果你給他一個比較明確的位置,他也可以既專業又專屬,就看你政府要不要花錢、有沒有心
要投入更多資源去做公共衛生!為什麼呢?因為所謂的群體健康問題就會落在你要先去瞭解臺
灣的健康不平等,而臺灣的健康不平等會包含死亡率的不平等、死因的不平等、疾病率的不平
等、幼年時期的健康狀態、工作健康和福祉、收入和健康、社區和健康。你知道失業會影響健
康,也知道不利的工作條件當然更會影響健康,而我們知道低收入跟健康狀況不佳的關係是非
常早就被人家認定的。所以在這裡面包括了看起來好像是個人的健康習慣問題,比如說生活不
滿意度、吸菸、飲酒、肥胖、藥物使用,可是這都有所謂群體和社會條件之下的問題。所以公
共衛生可以做到什麼程度?這裡統統都可以,只是要看政府!如果只有公衛師法,但是沒有公
共資源的投入、政府沒有要投入公共資源的決心,事實上只通過這個法,對公共衛生促進的那
條路來講其實還很遙遠。所以我在這裡要請次長回去真的要好好檢討,你看,3 萬人以下的衛生
所只能配幾個護理師?
薛次長瑞元:報告委員,衛生所的部分我們現在也正在做檢討。
林委員淑芬:對嘛!你知道 3 萬人以下配 5 個,是不是?
薛次長瑞元:要看啦!因為……
林委員淑芬:3 萬人以下的鄉鎮還滿多個喔,配 5 個!人口較多的地區每增加 1 到 3 萬人再增編 1
個,連護理人員都不足了,更何況公共衛生師!再增加 1 個公共衛生師的編制,如果疫情真的
在社區大爆發,你覺得這 5 個再加 1 個,總共 6 個,對於一個社區的防疫真的足夠嗎?
薛次長瑞元:當然不是只用衛生所的人啦!所以如果……
林委員淑芬:我們不能和 2003 年一樣全部都用義工,或者是和現在一樣用里幹事啊!
薛次長瑞元:現在比較專業的部分必須採徵用的方式啦!
林委員淑芬:可是我們現在用里幹事耶!
薛次長瑞元:那是……
林委員淑芬:是現在,不是過去耶!
薛次長瑞元:那是普遍性的……
林委員淑芬:我們現在還沒有比較狹義的社區傳染耶!但是我們這次沒有,並不代表未來也沒有,
所以你們要設想未來要怎麼辦。
薛次長瑞元:所以要趕快讓這個法通過。
林委員淑芬:不是法過了就好,錢也要來,資源要來啦!
薛次長瑞元:法過了以後,錢才有辦法來啊!
林委員淑芬:資源、經費、政府的決心都要來啦!而且也不是只有防疫而已,還有其他的喔!好,
謝謝。
薛次長瑞元: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