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委員雲:(11 時 23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副局長,您有沒有看過促轉會針
對林宅血案的調查報告書?
主席:請國安局胡副局長說明。
胡副局長木源:主席、各位委員。有。
范委員雲:有看過,如果你有看過,之前有委員在詢問時提到國安人員有沒有介入毀壞林宅血案的
關鍵證據,就是指那兩通電話,你們的局長說那是胡扯八道,請問您同意嗎?
胡副局長木源:這是因為我們就那個調查報告有去訪問當時承辦處的處長,我們的前輩針對調查報
告轉述說我們有介入,當時我們的前輩講了這四個字,我們局長只是轉述過來,不是我們局長
的意思。
范委員雲:我聽不大懂,你說你們前輩承認國安局有介入,這不是你們局長講的?
胡副局長木源:不是,對於報告內容說國安局有介入的這個部分,我們有去請教當時也有參與的前
輩,當時是否牽扯到錄音帶或是其他方面的事情,他說國安局的國安人員有介入,我們有去請
教當時承辦的處室主管,他年紀很大了……
范委員雲:既然你們前輩已經承認當時國安局有介入,然後……
胡副局長木源:沒有,沒有,不是他承認有介入,而是他說所謂有介入是胡說八道。
范委員雲:有介入這件事情是胡說八道,所以不是你們局長說胡說八道,是前輩說胡說八道?
胡副局長木源:對。
范委員雲:OK,我現在是這樣覺得,因為從促轉會給我們的資料來看,歷年各次調查中,國安局
遮遮掩掩的作法讓人感覺是說謊、否認,所以對於國安局的公信力,民間現在其實有非常多的
懷疑。如果您不夠瞭解的話,我來跟您講好了,這都是促轉會報告的資料。民國 86 年國安局的
公文對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說「本局非權責單位,從未對高雄事件涉嫌人林義雄及其家屬監控
,故亦無紀錄。」,公文中公然說沒有監控,也沒紀錄,可是如果您有閱讀促轉會報告的話,
很明顯的就是,國安局辯稱已無檔案需保密,啟人疑竇、不可信了,這是促轉會公開地說國安
局過去那個東西事實上是啟人疑竇、不可信,而且我們從促轉會的報告裡面就有看到有監聽的
資料,只是那兩筆錄音的東西後來不見了。所以國安局為什麼在民國 86 年公然對我們國家機構─
─監察院說謊,如果您覺得我說錯的話請指正,所以我們現在對你們給我們的東西都打一個很
大的問號,因為根據促轉會的這個報告,國安局顯然有很多的檔案嘛!可是從我現在提出的資
料顯示,從 2018 年國發會的六波政治檔案,你看警政署可以交出來七萬多個檔案,調查局交出
來三萬多個檔案,連國防部都有二千多案,連交通部都有 409 案,可是國安局只有移轉 176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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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09 卷 第 38 期 委員會紀錄
包含 2020 年政治檔案條例施行通過後,國安局也只有調查到零星的 12 卷,國安局負責統合
各方的情報,政治檔案怎麼可能這麼少?在總統的呼籲下,包含這個部分,相對於其他單位,
你們還是給我們很少的檔案,所以第一個問題是,檔案部分是不是真的都已經移交了,我還是
要打一個很大的問號。依照我們對那個時期的認知跟目前的報告比起來,不應該這麼少。
第二個,我想問的是,移轉之後你們是移交了,可是卻以涉及國安、外交為由限制應用,而
且遮掩情報來源。這部分剛剛劉世芳委員也問過了,可是政治檔案法已經告訴我們,你們應該
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我想請問副局長,以這次你們移交的檔案,在總統幾次呼籲之後,在
移交的林宅幾個案子中,如果連林宅的當事人跟他的親友要閱覽,也要經過國安局同意或者等
滿 50 年,要到 2030 年才能公開,你覺得這符合人道、符合公義嗎?
胡副局長木源:委員,我先跟您說明一下,其實都可以閱覽,林義雄、陳文成等,我們都沒有主張
要保密,都註銷密等了,都可以閱覽,但是要應用的時候,我們會請促轉會注意,因為情工法
第八條有一些規範,情報來源跟管道,還有情工人員是受保障的,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幫我們
遮蔽,至於那個內容,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到。
范委員雲:這不是任何人,限制應用註記在我們查到的所有資料,並不是這樣……
胡副局長木源:那是限制應用,這是檔案法第八條的規定。
范委員雲:你的意思是說可以閱覽,只是對那些情治人員的名字不能夠知道?
胡副局長木源:他是情報人員。
范委員雲:那我想請問您……
主席:范委員,不好意思,時間已經到了。
范委員雲:最後,我呼籲一下,我希望國安局可以給我一個報告,澈底檢討是不是有未清查的政治
檔案,關於解除限制應用這個部分,不應違法遮蔽姓名。還有就是調查當年的血案監聽部分為
什麼會失去那兩筆資料,好嗎?
胡副局長木源:報告委員,我們派人向你解釋一下,私底下跟你說明。
范委員雲:至少跟我解釋,好不好?
胡副局長木源:是。
范委員雲: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