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文瑞:(11 時 36 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來自於
農業縣,所以今天我要問的都是農業問題,尤其是農田水利的問題。
農田水利是自從人類社群進化到農耕社會非常重要的建設之一,如何維持穩定的供水量、化
解用水權的衝突及防止天然災害都是維持社會穩定非常重大的課題。關於農田水利建設和維持
農田水利運作的民間組織,不論是先進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都仍然存在,舉例而言,像美國
、日本、英國等等,都還有灌溉協會,另外,埃及、泰國、伊拉克和菲律賓等國,也有歷史悠
久的民間水利組合;但是去年(2018 年)民進黨政府挾著立法院多數,不顧民怨強行通過農田
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修改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條,讓全臺 17 個農田水利會將
於今年 10 月改制為公務機關。本席要強調的是對於農委會而言,17 個農田水利會改制恐怕是問
題的開始而已,因為目前臺灣有農田水利會服務的農田大概有 31 萬多公頃,灌溉區外不受水利
會服務的將近 37 萬公頃,雖然擴大服務對於非灌區的農民當然是好事,但是水利會之所以無法
服務到灌區外的農地,當然背後是國家有整體土地利用的規劃、糧食生產的政策,水資源的利
用和政府財力負擔等等限制,這是妥協後最大效益的結果。農委會在第 6 次的全國農業會議的
結論裡面訂了一個目標,即要局部擴大灌溉服務範圍,待農田水利會改制以後,在灌溉服務方
面,要將灌區擴展至 68 萬公頃的農地。行政院的政策更宣示,未來農業用水的占比將從現在的
70%降為 60%。但是,根據農田水利署 107 年用水量的統計,農業用水雖然占總用水量的 70%,
但其中農業用實際上只有 65%,剩下的應該是調撥支援民生或工業用水。現在我們要把這七成
的用水量降到六成,根據統計數據,我們大概要減少 15 億立方公尺(相當於 15 億噸)的用水
,本席想要請教院長及主委,我們現在的農業用水每年大概只剩下 91 噸而已,農委會未來要如
何靠提升灌溉用水的效率及智慧灌溉來達成灌溉總數 68 萬公頃農地的目標?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 時 41 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關心全臺灣的水利及農業事務,委員來自
農業縣,其實我也來自農業縣,我反而更偏遠,委員也瞭解,我也當過農業縣的縣長,所以對
於農田水利會的工作,我非常了解,也很尊重大家為農田水利所做的貢獻。政府經過立法院通
過進行農田水利會組織的相關改革,並不是為了對農田水利會有任何的不利,反倒是農田水利
會會員及工作人員、工作站、小組統統都保存下來,工作權都沒有受到影響,退休金也沒有受
到影響,升遷也沒有受到影響,甚至於工作地點的改變,除了自願之外,也沒有強制。而且,
這些資產在成立基金之後反倒被完整保存,政府也照常編預算補助。針對林委員對農田水利會
會員的關心,因為你在這部分是全國之首,影響力非常大,我也在此拜託您,有機會的話多說
明一下。委員現在的工作就是監督行政院,我剛才所說的如果做得不夠,也請委員多指教,我
們跟委員的心意一致,會照顧全國的農田水利會,希望讓它發揮更多的功能。
第二點,委員講到用水的問題,今天是週五,我們的農田水利署在上週四剛好來報告全國的
用水情況,我也特別一再要求,水是臺灣最重要的東西,就好比國家的科技再怎麼先進,大家
也是要吃飯,沒有糧食,什麼都不用講了,就像這次的口罩,沒有了才要買就什麼都來不及了
。我來自農村,深知以農立國,到時候如果沒有農產品,你有再多的黃金、鑽石都沒有用。所
以請委員放心,對於用水,我一定幫農民照顧到位,所以我在上一週的院會就要求水利署一定
要對全國的用水照顧周全。委員講到水圳,從日本時代的水利組合,一直到現在的農田水利會
所管的這些,如果有任何委員認為對農田用水比較不公道或照顧不周之處,請委員提出指教,
這個部分我再請主委跟您報告。
林委員文瑞:好。
陳主任委員吉仲:非常感謝委員對整個農田水利會與農業的關心,坦白說,農民如果沒有水,根本
沒有辦法耕作。我跟委員報告過去這 4 年來我們施政的幾個重點。
第一個,院長去年將我們過去給與農田水利會 60 億元的預算提高到 70 億元,未來我們大家
一起來打拚,就像這幾年非常感謝所有的農田水利會,非但在灌溉區內,還包括灌溉區外提供
服務將近 5,000 公頃,像是南投的百香果六百多公頃要不是南投農田水利會協助來做,農民就無
水可用,也就無法生產百香果,所以整個預算有史以來沒有一個政黨像我們提供那麼多,院長
今天多提供 10 億元的經費,經費從 60 億元變成 70 億元,我所說的 60 億元、70 億元就是包括
補助所有的工程以外、會務、水租以外等所有的費用提高了 10 億元,這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
剛才院長有說整個水利會變成公務機關之後,人事福利 100%提供保障,資產完全用於農田水利
的方向,甚至設置基金讓大家共同來運用,因此這個部分 100%沒有問題,所以……
林委員文瑞:但是你改成公務機關,並沒有將人員改成公務人員。
陳主任委員吉仲:同樣的院長已經有所指示,我們跟人事單位都說好了,分為兩種制度,在兩千八
百多個員工裡面的研究員、組長照樣維持,三千四百多位的水利小組長照樣服務,獎勵金照給
,兩百九十多個工作站也同樣繼續運作,因此這部分 100%沒有問題,何況方才院長又再次宣示
,所以要麻煩委員跟我們所有的農田水利會再次說明,這部分是 100%沒有問題。
第三部分比較重要的就是剛才委員所說關於用水的部分,其實農田水利會已經有一百多年的
歷史,從日本時代迄今,現在因為我們將原來服務的 31 萬公頃和其他的 37 萬公頃,共計 68 萬
公頃的部分,其實這些部分是我們大家一起打拚,17 位水利會會長站出來支持相挺,所以未來
……
林委員文瑞:所以你要擴大灌溉區,你的蓄水量就不夠了,你要如何灌溉所有……
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院長在這星期四……
林委員文瑞:已經加了一倍,但目前就已經不夠了。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你是否記得在雲林古坑要做整個人工湖蓄水池,目的就是要讓農民有水可喝
,要讓整個用水都沒有問題,甚至可以配合我們的工業、經濟以及民生用水的部分。
林委員文瑞:陳主委,人工湖只不過是用於枯水期的調節,可以讓我們下游不足時使用,所以是無
法再服務到擴大灌溉區。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知道,但是現在灌溉區跟灌溉區外的部分,只要有水源,經費部分是沒有問題
的,所以今年之所以多了 10 億元的經費,除了灌溉區之內,灌溉區外的部分也多了 3 億元到 5
億元來進行這方面的工作。
林委員文瑞:灌溉區外差不多有 37 萬公頃有 65%以上都是山坡地,而且有很多都是環境非常敏感
的地區,這些地區你要如何以任何灌溉技術或是採取何種管路等工程來加以突破?這些確確實
實都牽涉技術層面的問題,也牽涉到許多經費上的問題,因此我們要如何擴大到灌溉區外這 37
萬公頃的土地?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不是這 37 萬公頃全部隨即都要做,是一個一個去看實際上農民有在生產
的地方先來做,像雲林古坑有很多土地是灌溉區外,若有了水源,我們就會開始進行整個工程
,所以不是這 37 萬公頃今年或明年馬上就要做到,因為這可能要一、二十年的工作規劃,過去
我們沒有將灌區外納入我們服務的對象,現在這會使得 17 個農田水利會未來服務的範圍越大,
貢獻也越大,這樣才有辦法保證歷經百年的農田水利會未來變成公務機關之後,還有 100 年的
工作可以做。
林委員文瑞:因為這中間的問題很多,本席再質詢你們有關財產的問題,17 個農田水利會自 1953
年起,使用他人土地興建水路及水利設施,總計有 24 萬筆土地,總面積 6,170 公頃,其中有 15
萬筆土地,總面積 2,910 公頃左右的土地是屬於私有土地。本席想要請教院長及主委,這些私人
土地就像各縣市政府尚未處置的既成道路及公共設施保留地一樣,如果依公告現值計算這些土
地市值超過 1,000 億元,未來農田水利會改制以後,要如何處理這些土地歸屬問題?各農田水利
會無償照舊使用他人土地面積如此龐大,尚待價購或徵收,未來你們是要增設分署,增設分署
以後和現在水利會的經營現況就不一樣了,變成會衍生一些政府的給付責任,百姓會要求你們
來徵收,且這些土地因為年代久遠,處理上相當棘手,老實講,從早期就無償徵用的土地問題
可以說是無力解決。
再者,農田水利會改制修法早已完成三讀,但是相關配套的子法,像是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
織法、農田水利會改制條例、農田水利法等相關法規都同樣不見蹤影!本席要請教院長及主委
,這些配套的子法什麼時候可以送到立法院?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說的完全沒有錯,現在農田水利會變成公務機關以後,一定要通過農田水利
法,因為之前叫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而組織通則不是作用法,像水利署有水利法,它是作
用法,但是農田水利會沒有作用法,所以這套農田水利法是作用法,對未來農田水利會變成公
務機關要執行公權力絕對有非常大的幫助,這是第一點。第二,委員說的沒有錯,現在農田水
利會變成公務機關以後,要修改農委會組織法,就像經濟部有水利署,所以未來農委會下面會
有一個三級機關─農田水利署,在該署內有 17 個分署,這 17 個分署就是依現行 17 個水利會升
格變成公務機關。因此,農委會組織法要和農田水利法一樣送到立法院,現在院長已經……
林委員文瑞:所以我問是什麼時候要送到立法院?今天已經是 3 月 20 日,你們在 10 月 1 日就要改
制了。
陳主任委員吉仲:院長已經裁示,我們會儘量在下禮拜或是 4 月初就送到立法院。
林委員文瑞:好。關於組織通則的修正,目前還停留在會長及會務委員的延任、停止選舉及會長官
派等人事問題,基本上這些跟改制公務機關是沒有關係的,甚至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四十條
第三項更是明文規定農田水利會之改制,必須另以法律定之。換句話說,這次修法並沒有完成
改制的立法工作,全國 17 個農田水利會並沒有因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於 107 年 1 月 17 日修
法而變成公務機關;反過來說,另以法律定之前,農田水利會同樣繼續維持自治團體公法人的
地位。
目前農田水利會改制還是停留在立法政策上的宣示,實際上改制與不改制、要如何改制及改
制後性質如何,行政院到現在還是沒有很明確的表示,也沒有具體的方向宣告讓廣大的農民們
周知。所以,本席在此向蘇院長呼籲,這都是息息相關,農業部到底何時要成立?為何經過這
麼久仍未有進展?本席還記得 2004 年陳水扁總統對臺灣農民宣示,當時的行政院長就是現在的
游錫堃院長。2004 年時陳水扁擔任總統,游院長擔任行政院長,當時陳水扁總統宣告農委會升
格為農業部,2017 年農委會改制升格為農業部的組織架構也拍版定案,一度傳出 2018 年就能夠
掛牌順利成立農業部,但從 2004 年到現在超過 16 年了,請教院長,農業部到底何時要成立?
有什麼困難嗎?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將過去我們一路努力打拚的情形特別整理後提出。就這一點,委員應該也
感受得到,其實民進黨「正正港港」是本土成立、「正正港港」跟草根作夥,也是最照顧農民
,像老農津貼就是從民進黨開始拚才能發展到現在。蔡總統一再表示在大家的支持下,第二任
要完成照顧農民的理想,所以農民保險草案即將送到貴院審查,我相信農業縣出身的林委員一
定會大力支持。另外,剛才提到的這些組織調整要立法,將來會以最快的速度送達貴院,要以
法來保障,才是最大的保障,屆時也拜託委員大力支持。委員剛剛也提到,相關法律何時要完
成,主委也特別報告這個草案已就水利會相關農田水利法……
林委員文瑞:這個我瞭解了,我現在請教院長的是農業部何時要掛牌?
蘇院長貞昌:沒有,這些相關的配套要一步、一步來,因為這是幾十年來的工作,不是短時間內就
可以完成,我們會趕緊進行,但就以委員稍早質詢所提及的農田水利法來說,最近農委會已經
報送行政院,行政院將就這部法全面審查後,經院會通過後就會送到立法院,屆時再拜託委員
大力支持。接下來,就是農業部相關組織規定要按照這樣的方式來作業。
林委員文瑞:照你這樣說,大概下個會期就要成立了,這個會期差不多就會通過。
陳主任委員吉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法案上一屆就送立法院,因為屆期不續審的關係,所以院
長裁示以最快的速度再送到立法院,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將再次向 17
個農田水利會的所有會長、會務委員、員工、小組長以及工作站等同仁重新說明,讓他們知道
這個法案對他們的保障,讓他們得以安心工作,甚至我們要主動向所有農民說明,他們未來的
用水都由農委會來負責,透過 17 個分署替大家服務。剛才委員的建議也很好,我們將全面下鄉
與所有水利會同仁及農民辦理座談,讓他們知道未來變成公務機關以後權利不變,甚至會更好
,而且我們的服務會更好,因為工作站、小組長皆未改變,資源還增加,感謝委員的建議。
林委員文瑞:好,沒關係……
蘇院長貞昌:我再向委員說明,行政院組織調整涉及一百多個法案,其實有的已經通過了,有的送
到貴院審查,說實話,貴院也很忙,雖然也通過許多法案,不過有的還沒通過,所以上一屆沒
有完成的叫做屆期不續審,所以現在就成為委員上任之後新一屆的工作,我們也必須重送。我
們會藉這次重送的機會整個重新檢視一遍,相關作業完成之後就會再送到貴院,屆時拜託貴院
趕快完成審查。總之,因為這個案子太大,貴院也很忙,上次送的貴院還沒有通過,現在重來
了,我們要先盤點一次再送,送來之後再拜託貴院和委員多多支持,趕快讓它通過,這樣才有
辦法。
林委員文瑞:好,因為時間有限,接下來我請教主委就好,請你先回座休息。
蘇院長貞昌:好,謝謝。
林委員文瑞:剛剛院長有提到農業保險的事情,臺灣和全世界一樣,現在極端氣候的事件很多,政
府目前對農民的協助以農業天災救助金為主,但是根據本席提供的統計圖所顯示的,十多年來
的現金救助金額其實並無法完全照顧到農民的損失。現金救助的金額平均每年大概是 31 億元,
農業損失每年平均是 123 億元,以近 15 年的統計數字來說,有 6 年的農業損失超過 100 億元,
所以農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主委應該同意這個說法吧?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完全同意委員所說的,農民真的是看天吃飯。委員提供的這個數字完全正確,
甚至未來的影響還會更大。2000 年以前,農業一年大約損失 50 億元,農民的現金救助差不多拿
到兩成至三成;2000 年至 2010 年平均每年大約損失 100 億元,現金救助才差不多 25 億元;現
在平均一年大約損失 150 億元,農民拿到的差不多是他損失的 25%至 30%,其他百分之六、七
十都被老天爺收去了!所以為什麼要推動農業保險?因為有了農業保險,農民的收入百分之百
穩定,就不用再看天吃飯。目前行政院已經把這個法案送到立法院了,委員一定要大力支持,
趕快讓它通過。
林委員文瑞:保險的概念是高風險就要高保費,同時也要高理賠,就是高風險、高保費、高理賠。
農民的經濟狀況各不相同,多數並不很富裕,農業既然是高風險的產業,它的保費當然不能太
低,這樣恐怕會影響到農民購買這個保險的意願;高理賠的部分也會導致商業保險公司沒有興
趣提供農業保險。基於保險市場的供需,在大家考量各自因素及其困難的情形之下,推動農業
保險一定需要政府補助保費、補助營運成本、協助抗災停損和立法的支持,這樣才有辦法實施
。
雖然臺灣的農業技術不錯,但是在各種因素包括炒房、開發工業區等放大利益的誘惑之下,
農業並無法受到政府非常好的照顧和保護。這次全球面臨新冠肺炎的險峻疫情,大家都知道經
濟狀況不會有多好,除了觀光業之外,農業也深受其害,所以如果有完整的農業保險制度,將
更能達到紓困條例沒辦法做到的事情,給農民最直接的協助和支持。
有關高風險、高保費、高理賠是不是會造成你們日後難以推動農業保險的主要原因,請問主
委看法為何?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講的都是重點,我完全同意,甚至真的很感謝委員幫農民爭取福利。過去 3
年來我們所辦理的保險已經有 3 萬 6,000 位農民投保,是有史以來第一次。而且這個保險跟我們
以前所有的農業政策不同,以前的政策都是補助農民,保險則是農民要自己出錢,所以我覺得
越這樣做,農民的保障才會越高。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在農業保險法裡面要求政府對保費
的補助要以一半為原則,所以如果有的地方政府幫忙出錢,加上農委會也幫忙出錢,農民未來
的負擔可能是一半以下,甚至只有差不多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所以如果能夠解決保費的問題
,讓農民為了保障付出的成本更低,實施的期程會越快,加上農業保險法通過以後,因為保險
公司會去國際市場再保,所以保費會更便宜。農業保險法裡面有一個委員所講的基金可以用來
救災,像我們現在的農損、天然災害救助,其實在執行上,時間都拖很久,未來農業保險法通
過以後,只要看到有農損,就可以隨時做。
最後再向委員報告,農業保險已經改變傳統的方式,像去年的 823 水災,漁民投保的水產保
險是指數型的,只要 48 小時內的雨量超過 500 毫米就理賠,所以保險公司了解天氣條件以後,
下個禮拜就立即賠付。農業保險法的重要之處就在於未來可以讓整個保險更加符合農民的需要
,執行也會越快,麻煩委員特別支持。
林委員文瑞:好,農業保險確實有很多問題。
陳主任委員吉仲:最後再向委員報告,其實這次發生武漢肺炎,我們農業部門不只會努力不讓農民
有所損失,甚至未來因為全世界的農產品價格可能會上揚,所以我們認為今年農民的收入反而
可以增加,我們會跟委員一起打拚。
林委員文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