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宜民:(11 時 53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就經濟委員會我們所保留的三項提案進行說明
,在第 34 案部分,自蔡政府執政以來,因為躁進的非核家園能源政策產生很多嚴重的問題,包
括排碳增加、人民用肺發電,導致肺癌病人人數增加以及區域供電失衡,而再生能源在技術未
成熟之下,一旦擴大使用更可能導致電費大幅上漲的問題。
國民黨提出的是一個合理穩健的能源主張,兼顧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低碳綠能家園,同
時對於能源安全的訴求,國民黨認為不應該只是狹隘的解釋核安,更應該同步涵蓋供電的穩定、
價格合理的思考,主張能夠在人民同意、安全無害的情況等兩個前提之下重啟核四。爰此我們提
案要求台電公司應該要公平看待各種發電方式的優缺點,用同樣的邏輯,比較各種發電方式產生
的廢料處理成本及健康風險,提出正確的數據,做為經濟部能源局訂定國家能源政策的重要參考
依據。
在第 35 案方面,也要求從 108 年起,經濟部要確實督導台電積極推動各項能源設置能夠如期
完成,確保供電的穩定性。最後在第 36 案部分,依據台電公司 108 年度業務計畫的專案計畫裡
面提出,核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計畫,繼續明列投資總額為 2,828 億 7,513 萬 7,000 元,
效益分析指出,計畫現值的投報率是 4.21%,投資回收年限是 21.33 年,但是經濟部次長龔明鑫
卻說核四已 20 年,零件都壞光了,果如此,經濟部及台電相關人員是否應該要彈劾法辦?在 5
年前決定要核四封存前,其實核四廠相關的系統早就測試合格,且早在建廠採購的時候,重要的
零件都有備品,蔡政府卻主張核四不能重啟,所以在我們的提案方面,我們要求台電公司應該要
確實負起核能安全宣導之責,並就上述官員的說法,以及民眾的疑慮提出說明,並且向經濟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上敬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