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委員運鵬:(9 時36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人事長,這算是清倉啦!最後一個會期了,有幾件事情還是請人事長多加速一下,看看能不能做一些調整。之前人事長應該有聽
過本席總質詢或是在委員會裡面質詢,首先提到厚生簡葬,我建議人事總處應該要做統一喪葬
補助,用來調高生育補助。我在這邊跟大家報告一下幾個數據。相信人事長應該記得這個畫面
,我在賴院長時代就跟你請教這個議題,我再把喪葬、生育和教育的補助重新拉一遍來看。中
央政府的婚喪補助每一年總額大概是四億多元,生育補助是四千多萬元,大概差了十倍,差十
倍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很顯然後者只有十分之一的預算,這也悖離了我們鼓勵生育的方向。
我並不是說不處理婚喪部分,但是鼓勵生育的部分要想辦法去調整,而且儘量不要增加預算上的負擔。本席先講完問題,稍後人事長一併說明,如果你有什麼政策,稍後再一併說明。
我們大概是依照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來做,我們發現結婚補助是兩個月,生育津貼補助
也是兩個月,但是遇到喪葬補助的時候,當然有一些親等的關係,大概就是3 個月跟5 個月,
直系親屬是5 個月。我們再就補助的額度,剛才講的是從薪資的基數去算,我們把它變成職等
去算的話,你可以發現喪葬補助的差距非常大,因為是照月份去調,如果以本俸去調的話,委
任一等跟部長、立委特任的差別在喪葬上可以差別到8 倍。
我們就先以父母來看,不會因為你職等高就花得比較多,以現代觀念是這樣沒錯,尤其是如果職等低,可能相對來說年輕,他的父母也年輕,這樣其實他們需要的可能更多,所以用本俸去乘以月份所造成的差距,我認為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喪葬,其實子女和親屬可以共同負擔,如果因為職等高、本俸高就補助高,其實對於他們家屬來說,沒有人要領這一筆,他們領了可能也不知道花到哪裡去。
所以這部分在人情上跟道理上都是可以調整的。再看生育子女的補助,我還是一樣用職等來看,委任一職等一級的,公保不算,生育補助二個月只可以領4 萬6,000 元,如果是部長、立委,雖然年紀差不多了,要生的沒幾個,要領的也沒幾個,但是可以領到38 萬元,大概是6~7 倍。
也就是不管是喪葬或生育補助,都跟著職等的差距越拉越大。第一是月份,反而是生育少、喪葬多;第二是職等跟著調整的時候,那個差距會更大,大到我認為在喪葬上面是沒有必要的。基層公教人員的生育補助只有2 萬3,000 元,比桃園市政府現在每一胎3 萬元還要低,那就失去它的意義了。
所以我的建議是這樣,人事長你想想看,我講了十幾年了,從第6 屆立委講到現在,簡葬和
厚生一起做,在喪葬的部分比照子女教育津貼採定額,不論職等也不用乘以月份,譬如一個喪
葬都是6 萬元,差不多符合現在的行情,也不會因為職等高低有差別,我認為是公平的且符合
現在的精神。第二,你把這些省下來的錢,或者增加預算我也沒有意見,拿去做厚生,用來鼓
勵生育,把上述的經費做為子女的生育補助或教育補助都可以,採取定額的方式。因為喪葬的
部分有很多子女可以協助,但是養小孩大概只有爸媽甚至單親負擔,所以採取定額或乘以倍數
沒有關係,但是不要造成職等高的生育補助多。人事長,以上所說的簡葬和厚生,應該可以做
得到吧?
主席:請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說明。
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上次在賴院長的時候,委員在總質詢有提到這個事情,事實上我們也認同這個方向。特別是現在相關的補助大概只有子女教育補助費是採定額,其他都是跟著身分、職等……
鄭委員運鵬:這沒什麼道理啦!不管在生育或喪葬上,我認為都定額就好了。
施人事長能傑:事實應該不必區分誰職等比較高。
鄭委員運鵬:不管是喪禮或生小孩,其實費用是一致的。
施人事長能傑:目前是這樣設計,但是這種設計應該可以討論。委員上次指教後,其實我們在內部、和各機關都有討論,現在我們持續在溝通和討論中,剩下的就是那個單一標準應該如何訂定,我們會努力去做這個事情。
鄭委員運鵬:儘快啦!我如果單獨講簡葬,在習俗上大家可能會抱怨,但若是搭配厚生,告訴大家這個錢用來養孩子、孫子,應該是合理的,搭配處理好不好?
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會搭配處理,關於生育的部分,我知道立法院曾經作過決議,因為本來公保就有生育給付,因此只能補差額。不過,如果簡葬、厚生一起做,再跟立法部門共同討論,應該是……
鄭委員運鵬:既然要保險,我就不論了。
施人事長能傑:我知道,不是砍保險。
鄭委員運鵬:所以你也不用去補差額,定額大家都沒意見。
施人事長能傑:所以我們可以來努力繼續討論這個部分。
鄭委員運鵬: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們可以儘快處理,因為不管從哪一個方面去做都是有道理的,也不
要造成好像我們把一邊拉下來了,把生育補助提高,任何政策我希望都可以做到平衡。
施人事長能傑:好。
鄭委員運鵬:第二個部分,半年前我曾經質詢過您,去年我也質詢過經濟部長,有關國營事業的夜
點費發放的事情,人事長應該還有印象。
施人事長能傑:我有。
鄭委員運鵬:現在有很多退休員工提起訴訟,過去就是大家加班,因為以前員工人數多,大家加班輪來輪去,不一定是常態,可是現在對於國營事業來說,尤其是生產事業像中油、台電,會變成常態性的加班,夜點費就變成薪資的一部分,過去的員工退休提起訴訟就算了,但是我在去年質詢經濟部沈部長跟今年上會期質詢你的時候,我有兩個意見:第一,國營事業的誤餐費、
夜點費應該統一為夜勤津貼。以前中油給員工吃宵夜、喝牛奶、吃點心,但是現在人營養過剩
,大部分的人也不會去吃,要的話利用員工福利基金或首長特支費買一些零食點心給他們吃就
可以了,而且現在人也不太願意加班,不管是公家機關或民間企業都是如此,所以統一成夜勤
津貼,我認為可以鼓勵他們留下來加班。第二,我也要求在訴訟中的案件如果一審敗訴的話,
政府就不必再纏訟了,因為我們在核准上訴時,律師費是公家機關出的,但是對於退休員工來
說這是他在出的,甚至是工會出的,工會出這筆訴訟費,就會變成勞資糾紛,就變成工會跟政
府的糾紛,沒有必要,政府一審敗訴就算了,沒有必要一直打下去,不要為了自己不想負這個
責任,反正先簽一個繼續上訴,以後的責任讓後面的人去負。人事長去看一下經濟部一貫給我
們的回文,他們在最後一點都會提到是根據人事行政總處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函釋,當
時的理由是說每個狀況不同,鼓勵他們去訴訟,但我認為已經不符合這個時代的需求。所以我
在政策上的建議有三項:第一,經濟部處理過去的,要打官司的他們去決定。第二,人事總處
處理未來的,先廢掉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的函釋。第三,統一改成夜勤津貼,以減少未來的
訴訟。人事總處應該可以做得到吧?
施人事長能傑:這個事情我知道委員一直關心,我也跟經濟部轉達此事,本來國營事業我們就是授權經濟部去決定,我知道大部分的訴訟都是政府敗訴。
鄭委員運鵬:沒有道理嘛!人家都退休了,說不定有些員工都還撐不到勝訴的那一天。
施人事長能傑:所以這個議題經濟部也會做一些積極的處理。
鄭委員運鵬:不過他們每次都拿你們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函做為依據,你去把它處理掉,好不好?
施人事長能傑:可能那個觀念不太一致,我們不認為是那個意思,我們會再跟經濟部說明。
鄭委員運鵬:要不然你要什麼意思就白紙黑字給他們,其他我再來處理。
施人事長能傑:好。
鄭委員運鵬:有關中山科學研究院的修正案,他們要改2014 年他們修正的不再聘用軍職人員,我
不知道他們這個會期會不會來闖關,不過我還是反對。現在在中科院做研究的軍文職人員總共
只有19 人,但是中山科學研究院裡面的研究員非常擔心軍職人員進來要搶他們的主管職,我覺得這沒有道理,用其他方式去合作就好。所以這部分還是麻煩你們,如果你們有列席的話,建議你們還是維持反對的立場,好不好?
施人事長能傑:好,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