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昭順:(10 時 3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本席質詢之前,我先請我的助理
播放一段影片給部長看。
(播放影片)
黃委員昭順:部長,我不知道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忘記,也沒有害怕想起。
黃委員昭順:針對肯亞案、電信詐騙案等案子,包括印尼、肯亞、馬來西亞、波蘭等地,我們都沒
有司法互助機制。
接著我們繼續看以下這段影片。
(播放影片)
黃委員昭順:這是 2016 年 4 月 14 日,同樣是徐國勇所講的話。
徐部長國勇:沒有錯。
黃委員昭順:其實今天看到這個案子,我們覺得滿難過的,不管是香港或中華民國臺灣,犯罪都是
屬地原則,這個屬地很清楚。從上個禮拜到現在,還好你們從昨天、前天開始髮夾彎……
徐部長國勇:沒有髮夾彎啦!
黃委員昭順:有,有髮夾彎,要不然就是所有媒體、報紙都弄錯你們的意思,不會吧!
徐部長國勇:有一些部分有誤解,像剛剛那段影片就是解讀錯誤,像那些評論就錯誤……
黃委員昭順:現在換本席講話。針對詐騙集團,當時我們在肯亞、馬來西亞等地用盡力量,包括許
多委員也都在此大聲疾呼。針對今天這個案子,請問法務部是在去年什麼時候通緝的?
主席: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去年 12 月。
黃委員昭順:去年 12 月通緝之後,一直到前幾天,我看到你們的發言真的好好笑,包括徐國勇、
邱垂正、蔡英文的發言內容,等一下我印一張讓你們自己看,否則我把它唸完,質詢時間大概
就結束了。
在此我想請教部長,你在 9 月 25 日和牧師見過面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
黃委員昭順:當時你說因為內政部是掌管宗教事宜的部會,所以跟他們見面,在談完之後,你就知
道有這麼一件事,也就是陳同佳在香港的刑期馬上就要服滿了,你應該知道這件事情吧!
徐部長國勇:他有提到。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應該知道,因為這位牧師告訴你陳同佳想要來投案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他考慮。
黃委員昭順:那麼在這段時間你做了什麼準備?
徐部長國勇:我們有提到我們沒有放棄管轄權,但是香港也有管轄權,現在人在香港……
黃委員昭順:部長,你有跟移民署、法務部、行政院等相關單位模擬當他考慮要投案時,我們該怎
麼樣逮捕他嗎?
徐部長國勇:這個訊息當然會 pass 給相關單位,這是一定的。
黃委員昭順:你 pass 給誰?
徐部長國勇:我當然也會跟陸委會講,這是一定的。
黃委員昭順:除了告訴陸委會之外,你還有跟誰講?
徐部長國勇:相關的單位都會講。
黃委員昭順:你們從來沒有為了這件事情,大家一起開會討論過我們怎麼樣讓他回來我們這裡接受
司法審判嗎?是這樣嗎?
徐部長國勇: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各種的情況都有想像到,因為我們有管轄權,他們也有管轄權
啊!
黃委員昭順:請問陸委會主委,你們有一起開過會嗎?我們是屬地主義,人家都已經告訴我們他要
來投案了,在這種情況下,你們有一起開過會……
徐部長國勇:以肯亞的案子來說,主要是因為當事人是我們的國人,所以我們當然有管轄權。
黃委員昭順:主委,請你告訴我們,我們想要知道。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這涉及到兩岸及港澳,在國安會當中有一個香港小組……
黃委員昭順:你們有一起開過會,討論過這件事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有討論過,在此向委員報告一個很重要的重點,跨境犯罪必須由雙方政府合作,
沒有讓一個跨境犯罪者趴趴走的問題,也沒有私了的問題,我們決定要讓雙方的政府合作。
黃委員昭順:主席,他迴避我的問題,我請他回答我的問題,這幾個部會有一起開過會嗎?
主席:請黃委員再問一次,請陸委會主委針對問題回答。
黃委員昭順:請不要迴避問題,因為我的時間很少。
主席:有沒有一起開過會?
黃委員昭順:你們有沒有跟國安會、移民署、法務部一起開過會?請你重點回答!
陳主任委員明通:國安會有一個香港小組曾經跨部會就這件事情討論過。
黃委員昭順:跨部會找過哪些人來開過會?
陳主任委員明通:你所提的人都有啦!
黃委員昭順:我所提的哪幾個人,請你告訴我們。
陳主任委員明通:內政部、法務部以及移民署的人。
黃委員昭順:你們是什麼時候開會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個我不進一步說明了。
黃委員昭順:你不進一步說明?但國人都很關心,這已經不是國家機密了。
陳主任委員明通:委員問我的問題,我據實以告,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討論過了。
黃委員昭順:主席,這已經不是國家機密,為什麼在這裡不能報告?為什麼不能讓國人知道?有沒
有什麼秘密?
主席:什麼時候開會?這不能說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就是在管牧師出現的時候,我們和國安會就已經開過會了。
黃委員昭順:主席,如果這不能報告的話,那麼請你召開秘密會議。
主席:你們開的是秘密會議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有關國安的事情……
主席:會議日期是秘密嗎?
黃委員昭順:主席,如果他現在不能報告,那麼請你召開秘密會議,我們可以改成秘密會議來開。
主席:會議內容也許會牽涉國家機密,但會議日期到底是在什麼時候?9 月 25 日見了管浩鳴,你
們究竟是什麼時候開會的?黃委員的問題就是這樣而已,你只要告訴她國安會議是什麼時候開
的?
黃委員昭順:你們什麼時候開會?開會的結果是什麼?你們總該告訴我們的國人吧!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就是我們知道了……
黃委員昭順:你們幾月幾號開會?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的香港小組每一個禮拜開會。
黃委員昭順:我是指針對這個案子,因為這個案子是國人非常關心的議題,針對這個案子……
陳主任委員明通:委員你聽我講……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一直浪費我的時間,我的問題很清楚,到底你們是什麼時候開會的?哪些人開
會?你們做了什麼決定?請你現在告訴我們的國人。
陳主任委員明通:開會的程序我剛剛已經提過了,時間當然是在部長告知我們管浩鳴來了,然後我
們就開始開會進行研判,重點在於跨境犯罪不能私了,跨境犯罪必須由兩個政府來合作處理,
跨境犯罪沒有讓犯罪者這樣趴趴走的……
黃委員昭順:沒有一個國人會希望你們私了,不可能讓你們私了……
陳主任委員明通:如果是在國內犯罪者來投案,那當然沒有問題,但是跨境犯罪不一樣,因為那要
搭飛機,殺人犯在飛機上,請問要叫其他旅客怎麼辦?當然是要我們的警方去把那個人帶回來
,要有一定的戒護啊!怎麼可以讓他搭著飛機自由行?
黃委員昭順:主席,他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回答,他一直占用我的時間。
陳主任委員明通:昨天就有許多航空公司的櫃檯被打爆電話,所以我們做的決定就是不可以私了、
不可以讓跨境犯罪者趴趴走。
主席:請黃委員繼續發言。
黃委員昭順:他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回答了啦!
黃委員昭順:沒有回答,我問你的是什麼時候開會、在哪裡開會?
主席:什麼時候開會的?9 月 25 日……
陳主任委員明通:之後啦!我們是在這之後開的會。
黃委員昭順:這真的很好笑……
陳主任委員明通:最早是 9 月 30 日。
黃委員昭順:9 月 30 日是哪些人參加開會?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已經跟委員報告過了,法務部當然有派人啊!
黃委員昭順:法務部是派哪一位去開會?我們想知道,而且你們的結論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通:如果不是部長就是次長啦!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要請他們告訴我們,包括開會的紀錄,能不能把開會的紀錄送過來給委員會
,讓委員會知道從 9 月 25 日……
主席:他們是 9 月 30 日開會。
黃委員昭順:本席也不相信他們只有 9 月 30 日開會,究竟還有什麼時間在開會?一個這麼重大的
事件,這是我們維護國家主權最好的機會,接下來呢?9 月 30 日之後沒有再開會嗎?主席,這
要請你作結論……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就是作成這樣的結論嘛!就是跨境犯罪要由雙方政府來合作嘛!
黃委員昭順:9 月 30 日之後你們還開了什麼會?
主席:9 月 30 日他們召開會議,關於會議的內容,我們只要成立調閱小組就可以調閱當天參與的
……
黃委員昭順:我想不僅只是 9 月 30 日開會,還有什麼時候開會?
主席:我們來成立調閱小組,他們……
黃委員昭順:但他們的人比我們還多啊!
主席:沒有關係,反正調閱小組成立之後就能調閱所有開會的紀錄,除非是國家機密,以上是本席
的建議。
黃委員昭順:好,我們等一下來提臨時動議沒有關係,但是除了 9 月 30 日之外,你們什麼時候又
開會?我不相信這件事情只討論過一次,討論的結論是什麼?這總該讓國人知道吧!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我們當初確立很重要的原則,那就是……
黃委員昭順:我想原則很清楚……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啊!很清楚啊!跨境犯罪必須由雙方政府來合作,所以我們後來一直要求對方
要司法互助嘛!
黃委員昭順: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在中華民國臺灣這塊土地上犯罪之後還逍遙法外,我想沒有任何
一個國人會同意這樣的事情。在 9 月 30 日之後,你們什麼時候又開會了?你們總共開了幾次會
?能不能在這裡告訴國人?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跟委員報告,當時確立一個原則之後就由各部會去執行。

黃委員昭順:確立的原則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通:就是跨境犯罪一定要由雙方司法互助,我們確立司法互助原則。
黃委員昭順:包括之前的肯亞事件,雖然我們沒有司法互助,但我們一樣要求他們必須把當事人送
來這裡,包括林克穎事件也是同樣的狀況,所以你們根本是兩套標準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沒有兩套標準啊!從頭到尾我們都要求司法互助,從一開始命案發生的時候,我
們就要求司法互助啊!
黃委員昭順:我想請問部長,那天你見了牧師之後,針對所有狀況你作了什麼樣的準備?今天如果
是國民黨人士和中國政協見面的話,我看早就倒了,會被說成賣臺。請問你那天私下到底作了
什麼樣的承諾?作了什麼樣的決定?這些總該讓我們知道吧!
徐部長國勇:我剛剛講過,沒有承諾也沒有跟他們作決定,因為那是要陸委會和法務部……
黃委員昭順:那他是密使就對了,但是我們的國策顧問呢?我們中華民國的……
徐部長國勇:他也不知道對方有政協身分。
黃委員昭順:你用這樣的說法,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請問移民署在做什麼?移民署完全不知道
嗎?
徐部長國勇:所以我知道之後,我立即就拒絕見面啊!
黃委員昭順:像這樣的兩套標準,實在讓我們很難接受。
徐部長國勇:沒有兩套標準。
黃委員昭順:昨天陳其邁也摻一咖,高雄地區所有的 LINE 群組就是傳這一張照片,請問這到底是
司法還是政治?
主席,我贊成你成立專案小組或調閱小組,不管什麼小組都可以,甚至我們還應該去監察院
、法院,因為這件事情國人都非常擔心,如果這個人到最後不來投案的話,那你們準備怎麼做

徐部長國勇:不來投案的話,應該是譴責香港,而不是譴責我們。
黃委員昭順:我沒有譴責你,這個人應該到我們這裡來投案,這件事到哪裡去講統統都一樣,現在
移民署已經將其註記,所謂移民署註記就是航空公司不能核發登機證,請問是這樣嗎?
徐部長國勇:註記和核發登機證是兩回事,註記是指我們會注意一些事情,包括不給他自由簽或落
地簽等等。
黃委員昭順:移民署能不能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邱署長說明。
邱署長豐光:主席、各位委員。註記是指註記他不得使用網簽及落地簽。
黃委員昭順:這兩個不行?
邱署長豐光:對。
黃委員昭順:其他的都可以?
邱署長豐光:可以臨櫃申請。
黃委員昭順:中華民國國籍的航空公司可不可以發給登機證?

邱署長豐光:可以啊!只要臨櫃申請核准……
黃委員昭順:這還是可以的對嗎?
邱署長豐光:對。
黃委員昭順:我們希望這件事能夠及早落幕,我們希望在這裡犯罪的一定要到我們這裡處理,這是
屬地原則,是彰顯我們國家主權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我的時間到了,我不想在這裡占用大家太
多時間。你們從 9 月 30 日第一次開會,我不相信只有一次。這個已經不是秘密,必須對國會負
責。請主席等一下做決議,請他們拿出每次開會的決議,公諸國人。我們希望告訴國人真相,
說這個政府到底在做什麼。這是第一個。第二,我們採屬地原則,既然在我們這裡犯罪,就必
須在我們這裡處理,這點請主席稍後做成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