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秀芳:(10 時 53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針對食品平台外送員
的權益問題請教勞動部,其實新型態的新經濟工作模式有很多不一樣的工作型態,外送員的型
態也滿多的,除了剛剛講的食品平台外送員,還有送報、送羊奶等在清晨工作的外送員,外送
員的類型這麼多,食品外送員的工作性質、模式和派報員這類人員有什麼差異?
主席:請勞動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明裕:主席、各位委員。派報員部分,往例是透過派報公司委託,以日計酬或以時計酬,或
者完成量次後給付一定的報酬,至於他們之間是不是專職、正職、隸屬於這家公司的派報員,
依他們雙方簽訂的契約而定,如果他們的從屬性非常高,產生勞資爭議的時候,我們就按照個
案的事實去認定。
黃委員秀芳:他們到底是僱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跟我們現在所提的食品平台外送員有什麼差異?
林次長明裕:樣態不太一樣,美食平台的外送員是在一個平台、一個 APP 的設計之下,跟雇主、
業者有很強的連結;如果是送報生或送牛奶者,他們何時完成這份工作……
黃委員秀芳:是僱傭還是承攬,你們怎麼界定?
林次長明裕:最後還是要以個案的事實去認定。
黃委員秀芳:今天很多委員提到食品外送員和業者的關係到底是承攬還是僱傭,這個我不跟你們討
論,我想討論的是,這些食品外送人員的工作安全,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
林次長明裕:這個我們會加強。
黃委員秀芳:勞動部如何協助這些勞工的工作安全?食品外送人員騎著摩托車在馬路上到處穿梭,
險象環生。10 月 2 日勞動部訂定了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我想請教的是,你們訂了這個食品
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之後,怎麼去落實?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在外送業者的責任當中,食品外
送安全作業標準由誰監督?由平台業者監督,還是由餐廳或飲料店來監督?這是第二點。第三
點,你們在安全管理計畫中有訂定稽查,稽查部分是由餐廳訂定,還是由平台訂定?由誰稽核

林次長明裕:有關外送員的職業安全保障,一個禮拜前,我們就召集通知會議,明天開始正式會議
,我們會要求業者提出合理派單的計算程式,他們的 APP 可以設計在接單還沒完成之前,不可
以再接第二單,以避免搶單。他們要在演算法裏面計算這個點到那個點合理的時程。第三,不
可以再額外要求外送員在派單完成之前給他加倍的提醒。
黃委員秀芳:這個由誰監督?
林次長明裕:由勞動部職安署監督。
黃委員秀芳:你們怎麼監督?

林次長明裕:在明天的會議中,我們就會要求他們在程式設計、演算法上做這方面的安全係數。
黃委員秀芳:先相信你們,其實這是很多人關心的議題,勞動部對這部分真的要有……
林次長明裕:謝謝委員對勞動者的關心。
黃委員秀芳:勞工的工作安全真的要再加強。
林次長明裕:會。
黃委員秀芳:有關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104 年修法時,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延長為 14 年
,我今天要提的是家庭看護工的問題,有些家庭雇用的家庭看護工長達 12 年、14 年,104 年修
正為在一定條件下可延長為 14 年,由於這個時間又到了,本席想請教,勞動部針對這個部分要
如何處理?或者你們的意見是如何?
林次長明裕:感謝委員針對這些雇主的需要而提出的建議,目前全國外籍看護工的總人數將近 25
萬人,已經到達 14 年年限的有 5,023 人。更早以前透過黨團的協定,我們修的這個評點是有特
殊情況需求者可以從 12 年延到 14 年,目前到達 14 年年限者有五千多人,因此,我們希望能兼
顧雇主的需求,同時顧及外籍看護工的人權,他們一輩子都待在這裡接受低薪的勞動條件,以
及他們國籍歸化的後續問題,各界對於這個部分都有不同的意見,還需要再審慎處理。
黃委員秀芳:所以你們現在是還在討論?
林次長明裕:需要討論。
黃委員秀芳:關於外籍看護工的部分,其實,日本已經開始在搶看謢人員,然而,我們臺灣本身也
缺乏看謢人員,如何避免這些對於照顧工作已相當嫻熟、相當熟練的……
林次長明裕:就是怕被挖角。
黃委員秀芳:對,如何讓這些人願意留在臺灣,繼續為臺灣這些長輩服務,本席希望,勞動部能針
對這個部分好好的思考,我們知道日本提出來的條件應該是比臺灣更好、更優渥,有什麼樣的
方式能把這些人留下來?之前行政院提出了新經濟移民法,關於薪資的部分,看護至少要 3 萬
2,000 元以上,但是,對於一般需要被照顧的家庭而言,3 萬 2,000 元也是一筆非常大的負擔。
我們希望,第一點,如何讓這些外籍看護工不會因為我們隔壁的國家在搶人而流失到其他國家
。第二點,按照行政院提出的新經濟移民法所規定之社福看護的薪資,3 萬 2,000 元,對於一般
的家庭而言,其實是一筆很大的負擔。一方面是你們要如何留住這些人、二方面是如何讓需要
被照顧的家庭能夠減輕負擔,本席認為,勞動部與衛福部應該要有一個跨部會的討論,一方面
是解決社會問題、一方面是將這些人才留下來。
林次長明裕:我們透過良善的移民政策及勞動條件的提升,也許可以改善委員所擔心的問題,譬如
已達到 12 年或 14 年的年限者,假設新經濟移民法也已經通過了,符合滿 6 年及技術提昇是屬
於中階技術人力就可以留在這裡,但是,因為薪資很高導致原雇主無法繼續聘用,也許就要再
換新的一批外籍看護。對於本地照護員的薪資條件,我們需要與衛福部充分的討論,因為長照
人力的費用絕大部分都是透過補助的方案,他們才有這麼高的薪資條件,所以這個部分可以再
做討論。
黃委員秀芳:可能鄰近國家已經開始在搶看護工的部分,因此,我們也希望勞動部思考一下,用什

麼樣的方式可以吸引他們留在臺灣,謝謝。
林次長明裕: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