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委員銘宗:(16時)主席、林審計長、各位同仁。審計長即將任滿,做了12年的審計長,在此請教你幾個問題,第一,12年來你最自豪的3件事情,請審計長在公開場合講一下,這是你最後一次來立法院,所以最自豪的事情,不管是個案也好、事件也好,能不能講出3件?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16時1分)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我很自豪的就是審計部是一個優質的團隊,我有一個方向要做,就是跟國際接軌,要把審計做到現代化,並與國際接軌,而同仁都能夠全心全力將其達成,所以現在的審計部跟12年以前的審計部可以說是有很大的不一樣。
曾委員銘宗:這是第一件。
林審計長慶隆:第二件我很自豪的是第一任努力的成果,包括我們的獨立、公正、客觀得到大院委員的支持,所以在第二任行使同意權的時候,那天109位立法委員投票,我是得到109票,我想這也是高度肯定我在審計長任內還有審計部同仁的努力成果。
曾委員銘宗:好,第三件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第三件,在業務面我們做了很多事情,包括目前各政府機關要簽訂內部控制聲明書,跟公開發行公司一樣,每個機關首長要負責任的說,我這個機關的內部控制、設計跟執行是有效的,這個工作是我在96年大院行使同意權的時候所提出的一個政見,後來透過向行政院建議,然後行政院來做好,所以到目前、到去年,所有中央機關都有簽署內控聲明書,讓每個機關自己建立起來,在執行計畫、執行預算時,要有內控、要符合法令規定、要達成最大效益的一個觀念,我想這也是在公務文化裡面,一個具影響性的改變,我就舉這個個案來跟委員分享。
曾委員銘宗:好,總共有3件。再請教你一件事情,你有沒有想做但是到現在還沒有做到的?有沒有?沒有就沒有。
林審計長慶隆:我想這個工作是有階段性的,就是說審計同仁人力有限,人少事繁,這個工作也不能一下子做太多,不能丟太多,所以在階段性該做的事情,我們都有一步一步在達成,但是這個工作可以再繼續讓它真的夠好。
曾委員銘宗:另外,因為你做了12年審計長,你看了很多各機關到底在財務上有沒有浪費的情況,我要請教您,您即將離開這個位置,您對蔡政府相關的財政或者財務的運用有沒有任何建議的措施?良性的、建設性的或者批評性的建議,有沒有?
林審計長慶隆:我想審計針對預算執行的考核,針對政府可以提升財務效能、減少不經濟支出,我們要提出我們的建議意見,這中間政府做得好的,我們基於公正、客觀,給他衡平的意見,但是有待加強的部分,我們也都隨時會給各部會、行政院提出意見。
曾委員銘宗:太好了。審計長,你講各部會,就你12年來行使審計的權責,你認為在三十幾個部會裡面,哪個部會財務上做得最好?哪個部會最浪費?審計長可不可以講一下?
林審計長慶隆:因為財政大部分是由主計和行政在負責,其他機關除了法定有一些歲入的財源以外,大部分都在花錢的單位,花錢要花得有效率,花得不浪費。
曾委員銘宗:對。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覺得長年來有幾個部會的預算排名一直都在後段班,這也是委員一直強調的,就是要給他們一些排名,像預算的執行力、保留的金額、保留比例,包括國防部、交通部、農委會、外交部、海巡署、文化部等,這些部會大概經常都是排名在前幾名,就是它的預算爭取來了以後,它本身的規劃執行力不夠,所以長年來握有預算又執行不了,相對來講,整個國家資源被這幾個部會占了這麼多;別的地方是錢不夠,這些地方爭取這麼多、握有這麼多經費又執行不了,所以國家資源因為幾個部會執行不利,變成資源在無形中就沒有辦法有效發揮了。這也是我們一直念茲在茲的。
曾委員銘宗:謝謝審計長。接下來要跟您討教有關前瞻基礎建設,依照審計部提出來的前瞻基礎建設第一期,就是106年9月到107年12月的第一期執行情況,總預算數是1,070億元,實現數只有65.44%,保留數占31%。假設從工作項目來看,工作項目計有105項,真正屆期完成的只有40項,要繼續執行的有65項,面對這種情況,審計長有沒有什麼評論?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前瞻基礎建設,它的執行期包括4年或是8年,有部分計畫是新的計畫,有部分計畫在提報的時候,其實在大院通過的預算只是一個總數,這個總數並沒有很詳細說要分補助或是分配給哪一個縣市,所以在計畫通過以後,由縣市政府來提報所謂競爭型的計畫,經過層層審核核定,這個時間、在一年半就砍了一半,所以也相對影響到它的執行率。另外,前瞻裡面的錢有一大半是補助地方政府,有些部會在補助的時候沒有看執行進度,錢往地方政府丟,但是實際上沒有執行。這個錢是借來的,所以無形中,預算本身是一個籠統的預算,所以在執行率的控管上,我想包括第一期、第二期,在前半的時間,它的執行率都不會很好。
曾委員銘宗:沒錯。
林審計長慶隆:這是先天使然。
曾委員銘宗:對。你剛剛有提到,我的結論是事前規劃有問題,事後執行力問題更大。我們再往下看。這個資料也是從你們提出來的報告裡面所提到的,你剛剛有說到地方政府的配合款,假設按照現在民進黨、執政黨提的前瞻基礎建設繼續執行的話,如同審計報告裡面所提到的,未來的舉債額度,地方政府到八月底還有7,325億元,在7,325億元裡面把它扣掉臺北市政府的部分,因為臺北市政府財政非常好,而且幾乎沒有前瞻基礎建設,所以扣掉臺北市之後,21縣市的舉債額度只剩下4,754億元。依照審計部提出來的資料,前瞻基礎建設21縣市的配合款是4,127億元,所以到民國114年,地方政府的舉債額度只剩下627億元,這裡面還不包括工程會追加,所以到民國114年,地方政府的舉債額度幾乎全部用完,簡單講,到時候21縣市很多地方政府會破產。
審計長,我這是從你的審計報告摘錄出來的,但是你的審計報告常常就講一半,發現問題了,但是真正有問題的時候,你又不敢大聲講,又不敢真的提出來追究責任,所以要請教審計長,面對這情況,你的評論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在104年修改的審計法裡面有增加一個條款,就是對各機關未來可能面對的風險要提出預警性的意見。這個我們同仁很用心,在前瞻計畫預算通過以後,我們就觀察到,整個前瞻不光是106年到113年這8年,必要時還要再延4年,再延4年到117年,可是裡面的計畫其實它的執行要到122年才執行得完,所以8,000億元夠嗎?做不完,後面113年到122年這中間還有幾千億元的工作要做,所以我們就提出兩點,在中央也就是現在前瞻有特別條例排除公共債務的運用,可是等這個期間到了,你後面還有一大片工作要……
曾委員銘宗:對,審計長,既然你已提出警示,要不要依照財政紀律法移送監察院調查?你敢不敢?合不合適?還是留給下一任?
林審計長慶隆:不是,這個部分因為還沒有到違反,因為事實上它是有條例、有預算,只是我們告訴政府說,你後面從114到122年將來這個財源,你要立委同意,地方政府比較麻煩……
曾委員銘宗:審計長,我就不麻煩你了,我自己去告發,我自己去告發財政部。好,往下看。
另外,你提到前瞻基礎建設裡面有很多軌道建設,在規劃的時候,計畫非常地龐雜、龐鉅,但是缺乏全國性的軌道建設藍圖。最重要的,他在做相關計畫成效或是相關評估、真正的相關經濟效益,也沒有納進去。另外,我也希望在座的審計部同仁要注意,因為依照統計,民國103年到108年3月,裡面交通部主管的、已經完工或是辦理中的重大軌道建設,你編的總經費是2兆648億元,這裡面很多提到的自償率是假的!這只是在送計畫的時候有送來,變更之後也沒在追蹤,也沒有任何追究這個自償率到底真的還是假的?所以我在這裡要求審計部,不管誰接任,要去追究、就追查這個問題,因為各位想想看,這會成為未來政府的財政黑洞啊!送計畫的時候都有自償率,結果變更計畫、追加之後,也沒人去管,這個自償率到底有沒有實現。計畫送過去之後,到現在包括審計部、包括交通部沒有去控管,追蹤那個自償率是真的、假的?有沒有落實執行?所以我在這裡嚴正地要求審計部,要有一套制度去追蹤,這個重大公共工程所謂的自償率是假的!
另外,我也要要求,請審計部專案查核、追蹤,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跟財政責任。我不騙你,審計長,這個會是未來的財政黑洞,送計畫時都有自償率,計畫通過的時候,中華民國政府沒人在控管這個自償率有沒有落實,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所以我要求審計部列入專案查核,以後要追蹤重大公共工程的自償率到底有沒有落實,這一點能不能做得到?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對這一塊有在注意,特別很多地方政府在提報重大建設,他說他將來有一些跨域的財源,我們追蹤的結果發現,他原來講的一些可以有的財源,事實上沒有到位。我想委員的指教很重要,應該會列入交代,未來有新的團隊,我們會繼續按照委員的提案來追蹤。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審計長。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