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次會議報告事項第 43 案: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 17 人擬具「農田水利法草案」案,建請暫緩列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 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 43 案: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 17 人擬具
「農田水利法草案」案,建請暫緩列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許毓仁
主席:報告事項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請問對許委員毓仁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
通過。議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修正通過;質詢事項及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通過。
現在宣讀同意權之行使事項。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剛才已宣讀過了,決定:同意權之行使事項通過。
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4 案)
(第 1 案至第 4 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臺北市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企業工會為建請修正「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中央廣
播電台設置條例」、「公共電視法」,有關將勞工董事納入董事會組成條文,建立制度
案。
2、武之璋為建請廢止「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裁撤「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案。
3、陳俊君為就司法院釋字第 775 號解釋之意旨,有關刑法第 47 條、48 條及第 477 條第 1
項,提議儘速予以修正案。
4、李淵洲為聲請法官迴避的時效只有三天不合理,陳請修正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 1 案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
1、龔來生為遭法官黃裕民吃案事再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 1 案至第 8 案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
並副知請願人。
1、趙坤山為查全國所有甲級、乙級宮廟,皆無設置公共建築物無障礙勘檢人員及防火管理人
,攸關人民生命安全案。(擬函轉內政部)
2、劉紘任為受刑人術後造成左頸部麻痺及左肩部抬舉困難,外科及骨科做出需長期甚至終身
復健之診斷,本人對軍醫局及桃園醫院回函深感憤怒及無奈,陳請研議調查案。(擬函轉
國防部、衛生福利部)
3、吳神扶為收到交通違規罰單,遭舉發機車停車不慎壓到線開罰 900 元,近來很多類似罰單
民眾抱怨連連,陳請廢除此開罰規定案。(擬函轉交通部)

4、許榮樺為受刑人求見典獄長事提出申告狀案。(擬函轉法務部)
5、韓潔茹為手受傷長期於醫院做復健,因復健超過次數無法再做復健事陳情案。(擬函轉衛
生福利部)
6、蕭秀霞為本人喪子年老孤寡無依,媳婦已再嫁,陳請公務人員遺族撫卹金准予婆媳各半案
。(擬函轉銓敘部)
7、初佩棟為遭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違法收取不當費用,請說明有關檔案閱覽抄錄複製
收費標準案。(擬函轉台北市政府)
8、楊凌雲等為桃園龍潭百年大鎮管委會與崇友實業違法設置工務與電梯廢料區,嚴重影響住
戶消防安全及日常生活案。(擬函轉桃園市政府)
主席:請問各位,針對人民請願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議程草案討論事項。
立法院第 9 屆第 8 會期第 1 次全院委員會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地 點:本院議場
討 論 事 項
一、總統咨,為審計部審計長林慶隆任期於 108 年 10 月 1 日屆滿,茲依
據憲法第一百零四條之規定,提名陳瑞敏為審計部審計長,咨請同意案

主席:針對討論事項,無委員登記發言。決定:討論事項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現在散會。
散會(12 時 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