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國昌:(12 時 48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好,部長你看一下,什麼是
「渦論」?什麼是「荀接」?你看得懂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瞭解,請委員指教。
黃委員國昌:這是教育部您當發行人所出版的教科書,前一陣子在準備高普考的考生跑來找我陳情
,說他買了這本教科書回去準備國家考試,看得「霧煞煞」,不曉得上面在寫什麼東西,那種
粗製濫造的程度不是只有寫錯字而已。我再給部長看一下,這個文字直接跑到下一節來,更離
譜的是,第十一節是冷凝器真空下降,第十三節還是冷凝器真空下降,不同的章節的節名完全
一樣,內容也完全相同,還有書裡說要附推力軸承本體構造圖,結果附的卻是這個東西。他沒
有辦法理解的事情是,這是教育部發行的書籍,這種品質會不會糟得有點太離譜?你是發行人
,他們把你的名字掛上去,我相信你也不樂見吧?
潘部長文忠:一般我不會成為發行人,因為依照教育部審定的教科書,部長只是發照的代表,委員
方便讓我們瞭解這是什麼樣的書籍,我們來確認一下,看看是不是經過教育部審定?
黃委員國昌:你看一下最右欄,出版者教育部,發行人潘文忠,發行所教育部,你說你不會當發行
人,所以這本教科書是不是有偽造的嫌疑?
潘部長文忠:如果可以的話,我們來查證一下。我剛說的是教育部不會直接發行教科書,因為國編
本的時代已經過了。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別人已經發函請你們教育部處理這件事,結果你們回函給他並沒有否認這
是教育部所發行,所以這應該是教育部發行的,要不然教育部會很嚴肅地看待這件事,不是教
育部出版的書,竟然將部長的名字放上去,他們的解釋不是這樣,他承認這是教育部發行的書
籍,而且說他們以後會改進。我現在比較直接的問題是,如果現在出現了品質這麼差的東西,
買了這樣的東西要來準備國家考試的人,我相信可能會考得非常地慘,教育部是不是澈查之後

,該換的就全部換給人家?這樣可以嗎?那種以後會改版的說法,可能不是很負責任。
潘部長文忠:請委員將訊息給我們,我們一定會澈底瞭解。
黃委員國昌:你們承辦單位是技職司,這也是技職司回函的,我可以理解部長不知道這件事,但是
不是跟技職司的同仁講一下?我希望做到的第一個事情是,如果這不是教育部發行的,茲事體
大,哪一個出版社的膽子那麼大,敢冒教育部潘部長的名字去出版這種粗製濫造的書籍,所以
第一件事要究明。第二個事情是,如果這是教育部發行的,當初這本教科書在編排當中是怎麼
讓它出去的?這二個責任要追究。第三個事情,對這種有瑕疵的東西要展現一點誠意吧?跟人
家講,我們會換好的東西給人家。要不然人家買到這種東西回去準備高普考,比較小的事情就
是買到瑕疵品,比較糟糕的事是你們耽誤了人家的前途,部長我說得應該沒有錯吧?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這個資訊,我來查明,應該說教育部不會發行什麼教科書,但會不會有
什麼補助請業者來發行等等,我會責成技職司澈底來查,如果內容或其他方面有瑕疵,我們應
該來更換……
黃委員國昌:1 個禮拜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沒問題。
黃委員國昌:可以?好。
潘部長文忠:請委員給我詳細的資訊,我請技職司來查處。
黃委員國昌:上一次我們在詢答有關臺大包庇貪污教師的事情,那天你跟我說,你沒有辦法容忍,
於是我就一直在等回覆,現在教育部打算怎麼處理?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當時我有跟委員說明,因為這位林教授事件是在我之前任上被發現犯行
,之前委員質詢時,我曾說過教育部確實有要求學校應該對這樣的聘任重啟教評會審議的程序

黃委員國昌:我是問你像這樣的貪污教師,曾文工家商都可以處理,台大卻不處理,你能不能容忍
,之前在你當前一任部長時,廉政會報就是你主持的,你明確跟我說你沒辦法容忍,所以我當
然會關心這件事,現在台大決定要繼續包庇下去,請問你可以容忍嗎?
潘部長文忠:確實教育部針對現在學校內的聘任,有權責可以來做適法性的監督,我想這是一個例
子,對於他們聘任的程序等,教育部也確實做了跟委員報告的那些情況,所以我們在 4 月有要
求他們,他們也確實重新啟動教評會的……
黃委員國昌:主因就是要繼續包庇,我有說錯嗎?我現在問部長的問題是,上次你在這裡表現得正
氣凜然,跟我說你絕對無法容忍,我說現在臺大決定繼續包庇,請問你可以容忍嗎?你還是沒
有回答我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對於這樣的事件,我清楚地表達我的立場,但在程序上,我也必須跟委員報告,教育
部不可能去取代學校的教評會,要求他們必須要遵照教育部的處置,我想在立場及程序上,我
明確跟委員說明的是這樣。
主席:好,非常謝謝部長的回應。黃國昌委員,我想這件事情部長已經說得很清楚……
黃委員國昌:教育部對這件事情除了表示立場以外,你所謂的適法性的監督是學校決定繼續包庇,

教育部什麼事也沒辦法做嗎?
潘部長文忠:臺大所做的任何事項必須面對社會的公評,我想這是一樣的道理,就這件事臺大也要
面對社會的評論,所以我會跟委員說,身為教育部長,非常明確表達一個不適合法規的事情,
我的立場非常地清楚,臺大有其聘任教師會的程序,教評會一個全校的組成,臺大要面對社會
的公評。
主席:非常謝謝部長的回應。黃國昌委員,我想部長其實已經回應了,而且您的時間用了非常地多
了,其他的委員還要……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尊重主席的裁示。我最後只講一句話,這種行為我絕對沒有辦法容忍!
教育部說社會自有公評,我可以了解,但是我認為教育部針對這件事情、針對一個領了這麼多
納稅人補助的國立大學出了這樣的事情,卻包庇成這個樣子,沒有一個清楚的立場,甚至沒有
去處理接下來是否要繼續拿納稅人的錢去做這樣的事情,恐怕教育部要深思。
潘部長文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