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玉琴:(10 時 1 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召委安排六大勞工政策總
檢討的專案報告,我今天主要是要針對勞資關係的議題來跟部長做些請教與討論,因為這部分
我已經關注滿久了,也曾經多次提出質詢。
部長,我在實務上碰到一群勞工,雇主積欠他們特休假未休的工資補償,他們有去勞工局進
行協調,協調會也認為勞工的訴求是沒有錯的,只是積欠金額稍微有一點增減而已,但是資方
就是告訴勞方說這筆錢不付,有本事就去提告。這個錢可能並不多,只是特休假的一些工資,
所以可能不多,請問勞工要怎麼去提告?找法扶嗎?法扶有所謂資力限制的條件,也可能因為
金額太小,法扶覺得不需要打這個官司。如果他們要提告可能要請律師,但律師一次可能就要 5
萬元,而雇主積欠的錢可能根本不到 5 萬元,請律師提告根本划不來,所以到最後只好不告或
是乾脆就算了。雇主也在賭這一把,就是不付錢,看勞工要怎麼辦?
部長,你應該還記得,我在去年 10 月 11 日的質詢時,曾經提到勞基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雇主
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如果不給付,還有第七十九條「處新臺幣
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的罰鍰規定,為什麼這個條文你們都不用?你說你們會在三個
月一次的聯繫會報提出來,然後讓地方政府勞工單位能夠善用第二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請問
執行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地方主管機關的聯繫會報中有提出來,然後我們也有正式發
文給地方主管機關,因為勞資爭議大部分是由地方主管機關先調解,所以我們有發文請他們要
運用這個條文來保障勞工的權益。
吳委員玉琴:對,因為金額很少,還叫他們去提告……
許部長銘春:這個我們都有發文。
吳委員玉琴:執行成效呢?他們到現在還沒告訴你執行成效如何嗎?
許部長銘春:我們 12 月 17 日有發文出去,之前開會也有跟他們提……
吳委員玉琴:所以等於是剛開始就對了,那你要不要啟動……
許部長銘春:我們再來做個調查,是不是……
吳委員玉琴:對於這樣的情況,你們要不要主動啟動勞動檢查?你們會不會因為有這樣的情事發生
而啟動勞動檢查?
許部長銘春:其實我們一般的勞動檢查就包含薪資有沒有給付,這個部分我們都會做檢查。
吳委員玉琴:也會把這個檢查紀錄做為佐證之一,是不是?
許部長銘春:是,當然。
吳委員玉琴:這個部分就拜託你們接下來去監督各地方政府好好落實,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
吳委員玉琴:有關勞資爭議的部分,你們的分工很多,勞動部下有勞保局、勞發署來分工,而地方
勞工局處下也有好幾個單位進行各個不同的分工。本席要提出的案例是,以一個發生職災的勞
工來講,勞工到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後端可能就開始有所謂的傷病給付,還有傷病後向資方
進行 30%資金的追討,甚至可能會衍生出解約、特休假被挪用等這些程序。我們一直在談的是
勞工真的有這樣的能量,一邊處理完後再下一步、下一步的去處理嗎?因為各地方政府是由不
同的科別在負責處理的,而且我們看到它有一定的門檻,這些門檻對一些勞工來講,他可能要
尋求社會資源,如果找到好的、不錯的單位,可能會幫他做整合處理,但如果不好的話,他可
能就找到一些黃牛,這些所謂的勞動黃牛,你也很清楚。對於這個部分,我一直要求或請勞動
部協助地方開設一個單一窗口來協助勞工處理這些繁瑣的行政作業,要不然勞工一關、一關的
處理,可說是要過五關斬六將了。部長,這個部分有沒有可能性?你們有沒有做宣導?
許部長銘春:勞工如果發生職災後,其實我們都有個管員,職災個管員直接會在第一時間點就進去
協助他,包括職災的給付……
吳委員玉琴:個管員在誰手上?
許部長銘春:職安署。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職災案件,我們都會請縣市政府的個管員做個案的親自服務,
因為這牽涉到勞保的問題、職災補償的問題及後面法律訴訟的問題,所以職災個案的部分是由
職災個管員去進行個案協助。
我在地方政府有經驗,地方政府都有第一時間的服務台收案窗口,收案窗口會根據該案件屬
於勞保問題、勞資關係問題或勞動條件問題再分由各科去承辦,地方政府會有這樣的分流……
吳委員玉琴:個管員有包括一案到底的服務嗎?
鄒署長子廉:是,職災部分是由個管員一案到底。
吳委員玉琴:職災有?你承諾可以做得到?我會再檢視喔!
鄒署長子廉:好。
吳委員玉琴:如果再有勞工來跟我說他到哪一個關卡卡住了,又要自己去申請另外一個……
許部長銘春:委員,如果您有個案部分,請告訴我們,因為不曉得他的問題是如何,有時候還是由
專業人員向他說明會比較清楚,如果您有個案問題,可以直接 pass 給我們。
吳委員玉琴:勞工的弱勢就在於資訊不清楚、資訊落差的問題,所以這部分才需要有個管、單一窗
口來協助。
許部長銘春:對。
吳委員玉琴:昨天是勞動節,這個會期有勞退金的修法、勞基法的修法,要把派遣入法,也有職業
災害的修法,對勞工來講,我們都是盡力的在做一些保護。其實還有個非常重要的法,那就是
勞動事件法,勞動事件法在去年修法通過,但是還要等司法院那邊來公布實施。
這部法非常重要,在看完之後,我發現對勞工的保障是非常的完整。第一,它有專業的勞工
專業法庭,這個過去雖然有法規,可是沒有真正的強制力。第二,它擴大了適用範圍,把建教
生、建教合作的單位,還有求職者跟事業單位的爭議等都納入規範中。第三,它建立了調解機
制。第四,減輕訴訟費用到六分之一。第五,它有迅速的程序,這個迅速程序可以調解三次就
終結,訴訟一次就終結,我覺得這速度很重要,因為其實金額可能不大,但就是要快。第六,
同一爭議可以合併。第七,在權益保障方面可以假扣押、假處分,還有定暫時狀態處分,這個
對勞工都很有幫助。還有一個最重要的,這邊沒寫到,第八是舉證責任在雇主。
司法院提出的這個法真的讓我們很期待,因為讓勞工在訴訟上的門檻不那麼的高。可是我要
問的是,這到底跟地方政府勞工局、勞工處的角色有沒有重疊?以後勞工局要扮演什麼樣的角
色?如果勞工局再不作為,大家都往司法院去了!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變成是雙軌,讓勞工朋友多一個選擇,不管要走法院或行政程序都尊重
他,因為我們認為他覺得怎樣的方式能夠更快的、迅速的去解決爭議,我們都尊重,所以我覺
得這個……
吳委員玉琴:所以讓他雙軌進行就對了?
許部長銘春:對,雙軌,讓他多一個選擇。
吳委員玉琴:但是我覺得如果地方政府再不作為,勞工大概都跑司法院了。
許部長銘春:不會啦!各地方政府的調解制度已經行之有年,也都……
吳委員玉琴:我剛剛也有提到,調解完了也不強制執行!
許部長銘春:那是有些啦!但其實他也有很好的成效,尤其像委員所講的那種小爭議,有時候不一
定要到法院去訴訟,所以我們必須讓這些訴訟標的、權益紛爭比較簡單的勞工朋友有個行政調
解能夠選擇。
吳委員玉琴:其實地方勞工局確實有個好處,就是它免費的程序,還可以動用勞檢,還可以……
許部長銘春:限期命給付。
吳委員玉琴:對,對於相關的違法或是現況的了解,還有事故的調查,都是要勞工局或勞工處去…
…
許部長銘春:其實委員也知道,就一般人民的感覺,醫院跟法院都不太喜歡去,所以他們希望小爭
議如果行政機關能夠解決……
吳委員玉琴:可是如果勞工局不作為,當然就只好往司法那邊去了。
許部長銘春:當然,上法院都是不得已的,多一個行政調解制度還是維持……
吳委員玉琴:我們期望不是這樣,地方政府是不是也該對勞動事件法趕快去了解一下,看看未來怎
麼配套。
許部長銘春:有,當初勞動事件法的訂定,勞動部都全程參與,包括現在也都一直在有做教育講習
,不僅是調解委員,還包括勞工朋友都要知道……
吳委員玉琴:要加快,也要準備好,因為司法院到現在還沒公布什麼時候要實施,但是法律既然通
過了,實施日期是指日可待啦!
許部長銘春:所以現在勞動部可以做的,我們都先做。
吳委員玉琴:另外一個問題,有關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就業促進法,你剛剛提到 4 月 9 日行政院已經
審查了,請問什麼時候要送立法院?
許部長銘春:就等院會通過。
吳委員玉琴:院會什麼時候排審?
許部長銘春:我不曉得,可能要再問一下。
吳委員玉琴:因為這從去年底就已經討論了。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昨天蔡總統在接見全國模範勞工的時候,有提到要加快腳步,包括最低工
資法、中高齡及高臨者就業促進法,還有職業災害保險法等,他請我們加快腳步,所以我們也
會努力來……
吳委員玉琴:本席的法案已經等你們等了很久,而且我這次看到你們真的有修正進去了,包括銀髮
人才中心的推廣,你們已經放進一些我們的意見,我覺得很高興,但是請趕快把它送進來,好
不好?
許部長銘春:會,我們會。
吳委員玉琴:接下來本席要請問人事總處懷副人事長,剛剛您談到有關派遣的部分,108 年要減少
五成的派遣,110 年要派遣歸零。我要問的是,衛福部的老人之家、退輔會及榮家的照顧服務員
,過去都是他們自己聘的,因為人事精簡之後,就被要求要改成派遣,現在幾乎都是派遣了。
在這樣一個派遣制度下,他們的勞動條件看起來確實比一般外面的行情低很多,所以你們也在
調整薪資,比如說購買派遣的費用,那天去板橋榮家,他們也提到他們已經喊到一個人月薪 3.5
萬元,他們會提高薪水,但是你又在這個報告裡提到,要做承攬或改成承攬,我覺得這個是不
是要再想一想,承攬對勞工是有利的嗎?照顧服務員是最基礎而且是最重要的人員,用派遣就
有問題了,改用承攬會不會延伸出更多其他的問題?你們有沒有思考過,不同性質的業務是不
是自僱會是最好的?因為照顧品質最重要的還是在照顧服務員身上。
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懷副人事長說明。
懷副人事長敘: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零派遣政策的核心就是機關要去檢討,如果我們認為有指揮
監督必要的,就要求他們要自己聘僱進來,如果沒有指揮監督、監督關係的,譬如說我需要你
做哪些事情那種成果論的部分,我們是建議可以改……
吳委員玉琴:照顧工作絕對是要指揮的啦!
懷副人事長敘:這個部分回過頭來就是由機關自己去檢討,之後再去選擇最適合的人力,總處並沒
有說一定要……
吳委員玉琴:會不會到最後還是人事總處否定他們的自僱?
懷副人事長敘:不會,我們不會去否定機關,只要檢討後認為那就是最佳的人力模式,我們會尊重
機關的作法。
吳委員玉琴:這個部分是要要求衛福部跟退輔會自己去檢討,還是人事總處來檢討?
懷副人事長敘:行政院有核定計畫,而且我們還有召開座談會跟工作會議,我們有把這部分的相關
意見跟機關去做溝通,委員剛才提示的意見,我們在會後會再特別請衛福部及退輔會去注意,
把委員的意見代為轉達。
吳委員玉琴:好,我也會要求衛福部做整個檢討,因為我覺得用派遣不適宜,但承攬的問題也會滿
多的,應該是以自僱為主,因為他們是照顧的第一線,是品質最重要的把關,所以應該是由他
們來指揮監督才對。
懷副人事長敘:這個就由他們自己來做檢討。
吳委員玉琴:好,我會來監督他們,也請你督促一下。謝謝。
懷副人事長敘:好,謝謝委員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