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許部長,勞保局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到現在為止,
有十八萬四千多位辦理紓困貸款的勞工逾期未繳清貸款,第一個,這表示勞工的需求很大,第
二個,確實產生因各種原因而逾期未繳的問題。這些逾期未繳清者,之後申請勞保各項給付時
,將會遭扣減或是抵繳沒有繳清的本息,目前的做法是這樣。也就是說,針對這些逾期的呆帳
,我們是用這樣的方式處理,但是一般銀行的信用貸款如果逾期,則是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
例,也就是說,貸款戶和銀行可以協商如何攤還,甚至可以協商暫停計算利息等等。紓困貸款
和銀行信用貸款逾期處理方式不同,勞保局不會做催繳的動作,好處在這裡,也是對勞工的保
障,但它的缺點就是繳款方式沒有任何彈性,也就是說,要嘛就是把本息一次全額繳清,可是
有些人申請紓困貸款,就是因為在他年紀比較輕的時候遇到困境,除非選擇一次繳清,不然就
會一直累積到他年紀大或傷病的時候,例如老年請領年金時再從裡面扣除,但利息的滾動會讓
他的負擔增加很多,而且累積的年數非常龐大。
如果這些勞工想要提前償還,例如以每個月還幾千元的方式和你們協商,目前並沒有這樣的
空間,當然,你們也不會去催繳。但是就長期來說,一方面基金會有負擔,即便都是小額貸款
亦然。另一方面對這個勞工本身的信用條件,以及他未來需要償還本金的累積,其實也是非常
大的負擔,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考慮再做一些調整,兼顧不催繳的做法,但是讓勞工可以
和勞保局討論更有彈性的償還機制?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建議、提案我們會和勞保局研議處理,我覺
得委員說的有道理,我們會再研究,怎麼讓這些有意願償還的人,在他的能力範圍內儘速清償
債務,我們會往這樣的方向研議。
蕭委員美琴:實務上不少民眾有這樣的困擾,在這十八萬多名逾期未繳、未償還貸款的勞工當中,
本席相信如果有更彈性的方式,其實很多人都是願意償還的。
第二個部分,現在就業服務法針對外勞居家看護有設定年限,目前是 12 加 2,最長是 14 年,
以當初修法的時間來看,現在年限也快到了,所以本席接到不少陳情,這都是雇主的焦慮。雇
主為什麼焦慮?因為他們和這些外籍看護已經相處多年,尤其是居家的部分,透過 24 小時的相
處,彼此已經衍生互信,有了非常親密的信任關係,這些看護住在自己家裡,每天一起生活,
照顧家裡的長輩,包含更衣、洗澡等很多需要高度信任的工作,可是現在卻面臨期限的問題,
所以很多人提出訴求,希望能夠放寬。你們當初設這個年限的原因是什麼?
許部長銘春:這部分請黃署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秋桂: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不管是產業外勞或是家庭外勞,都是從最早的 3 年開始,依
照需要逐步放寬。以目前的規定來說,基本上家庭的社福外勞可以到 14 年,因為有很多人參加
我們的社會保險等等,如果要延長他們的服務年限,第一個,當然會涉及我們保險制度的縝密
規劃,第二個,因為涉及整體移民政策考量,所以新經濟移民法已經針對這個部分放寬規範,
換句話說,技術人力的部分……
蕭委員美琴:現行規定如果沒辦法再延長的話,會衍生一些問題,其中雇主是最焦慮的,因為他們
已經熟悉一個人這麼多年,有些就像自己的家人一樣,現在年限到了要離開,他們就要重新適
應新的人。你們應該也很清楚,有些雇主是長輩,有自己的脾氣和生活習慣,突然要他們在生
命的這個階段─生活上比較困難,或者是需要特別照顧的階段再重新適應、信任一個人有一定
的難度,這就是很多雇主在這個階段會很焦慮的原因,因為長期信任和依賴的人就要離開了。
第二個,剛才有提到,例如社會保險可能會衍生的負擔,如果從勞工的角度來說,自己家鄉
可能也有長輩、小孩沒有辦法照顧,但為了生活離鄉背井來臺灣工作,幫臺灣人照顧長輩、弱
小,但是工作年限到了卻沒有給他任何保障。你們現在主張用新經濟移民法解套,可是新經濟
移民法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目前修法綁了太多其他產業,其實其他產業的外勞和家庭
外勞不太一樣,跟你每天生活住在一起需要的那種信任關係,跟在工作場域聘用一定時數的勞
工,彼此的關係是不一樣的。我們全部綁在一起,萬一修法有所延宕,就會影響許多現在已經
到期的雇主的需求和權益。
第二個問題是,新經濟移民法有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是基於保護國內的勞動條件所設置的,
我也認同。但是這些門檻如果放在居家照護者身上,起薪 3 萬 2,000 元,對經濟比較弱勢的雇主
來說是完全無法負擔的。雖然勞工可以有更好的待遇,但是我們的美意,也就是以放在新經濟
移民法的方式來解套,恐怕雇主和勞工雙方的需求都無法照顧到,反而會衍生更多的問題。因
此我希望這部分還是要多加考量,從雇主的角度來看,要培養和建立這麼多年的信任關係是很
不容易的。從勞工的角度來看,他所有的青春都貢獻給台灣,幫台灣人照顧長者。如果他和同
一位雇主已經產生信任關係以及家人一般的互動關係,願意自願性地留下來,那麼對於他們的
權益和選擇,我們是不是能再多作一些考慮?這部分在政策上也希望能夠鬆綁。
許部長銘春:這部分我跟業管單位作審慎的考量和研議,再看看如何處理,謝謝。
蕭委員美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