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周執行長如何定義吃案?在法律或民間
通俗上的定義,何謂吃案?
主席:請法扶基金會周執行長說明。
周執行長漢威:主席、各位委員。不好意思!請問委員這個問題的意思?因為凡到我們這裡申請,
這裡都一定會有一個申請案件的編號……
何委員志偉:對。
周執行長漢威:我們也會給當事人一個書面,依我們的規定,他必須提供當事人書面,如果駁回,
還是要有教示救濟的方法。
何委員志偉:又何謂不吃案?
周執行長漢威:如果他有依據,來會申請,我們都會填寫相關文件,作成紀錄,相關流程都會有明
確紀載。
何委員志偉:現在我想要提一個背景資料,這是我和市議員許淑華二位長期追蹤的議題,就是台北
市邱素貞瑜伽天地的個案,我們有接到民眾陳情,U Gym(韋德伍斯健身有限公司)的也有,還
有華爾街美語、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等等,這些應該都是社會上矚目的案件,執行長,你說
是嗎?
周執行長漢威:是。
何委員志偉:現在我們歷經一年將近 2,000 件惡性或無預警倒閉讓員工及消費者直接受到損害的案
件,造成這麼多受害人,你知道台北市政府轉介到法扶的案件有多少嗎?
周執行長漢威: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要進行統計。
何委員志偉:你不知道?
周執行長漢威:是。
何委員志偉:打掉的又有幾件,你知道嗎?
周執行長漢威: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要進行確認。
何委員志偉:接受的有幾件,你知道嗎?不知道?
周執行長漢威:目前……
何委員志偉:為什麼你會不知道呢?我這裡有一個統計,我們自己有做出一個比例,將近是 150 分
之 1,他們轉介 150 件,你們才會接受 1 件,而這是社會矚目的案件;以我收到陳情的 U Gym
案件來講,此時此刻,他們真的沒有錢好好請律師,已經失業將近半年以上,現在他們都要靠
自己的力量。
請教執行長,你們表示,為使資源能夠妥善利用,以造福最需要的民眾,申請法扶需要具備
兩個條件,第一個,申請人申請扶助案件不能顯無理由,這個條件合理,「亦在訴訟上有勝訴
的可能」,這是何意?
周執行長漢威:跟委員報告,凡有案件過來,我們要審查其資力和案情,資力是以我們的資力標準
,案情則要非顯無理由,在法庭上的用語是這樣,所以只要他的主張在法律上是有理由的,他
就應該獲得扶助。
何委員志偉:對,但是以韋德伍斯健身有限公司及邱素貞瑜伽天地為例,你們有接到這些案件嗎?
周執行長漢威:我要確定一下,我印象中應該有。
何委員志偉:有民眾陳情你們就是不接他們的集體訴訟,所以現在我就是問你們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什麼樣的個案你們可以接,什麼樣的個案你們不接,請執行長說明?謝謝。
周執行長漢威:是,跟委員報告,只要當事人提供書面來申請,我們一定會受理,但是對於這個受
理案件,我們有一個中立的審查委員會,由律師、檢察官、法官……
何委員志偉:這個中立的審查委員會是誰……
周執行長漢威:它是由律師、檢察官、法官等各地法律人士在各分會組成的……
何委員志偉:標準是什麼呢?
周執行長漢威:就是依法律扶助法審查其資力是否符合、本案是否非顯無理由……
何委員志偉:現在我們面對 200 個、300 個受害人,你們卻看它只是一個消費案件,所以不用受理
……
周執行長漢威:應該不會有這樣的狀況……
何委員志偉:對啊!問題就是這樣,我們之間的訊息有落差……
周執行長漢威:跟委員報告,如果當事人認為地方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委員就非顯無理由的認定過苛
,比方審查委員審查時,認定要法律上顯有理由或顯有勝訴之外……
何委員志偉:因為我們地方上的議員覺得很無助,老實說,當事人也很灰心……
周執行長漢威:是。
何委員志偉:這是最大民怨的集結,一次都集結 500 位民怨,甚至 1,000 個民怨、2,000 個民怨,
不斷重複,而且有人同時是邱素貞瑜伽天地和華爾街美語的消費者,他們希望法扶可以幫助他
們,因為一般人沒有那個能力、沒有那個專業,也沒有那個時間處理這些,平常要顧生活都來
不及了,他們還要獨立面對,這時問題就產生了,你們法扶的角色在哪裡?
周執行長漢威:跟委員報告,類似這樣的訴訟,我的印象中先前的階梯美語、華爾街美語的案件的
確都有過來,至於具體的駁回理由,因為今天委員有提到,所以我們回去會清查業務軟體系統
,了解這個部分的駁回理由是否適宜,如果駁回理由不適宜,我們有救濟管道可以救濟……
何委員志偉:我們覺得今天現場你們每一位都是法律人,一定有一顆正義的心,不管今天案件大或
小,或者當事人如何如何,這是一個集體的案件,難道不用去解決嗎?歷經這麼多起大案件,
華爾街、學承電腦、威爾斯或邱素貞等等,當初邱素貞案發生時,我們辦公室就有去拜託法扶
,一樣被駁回,不理不睬,不說明也不幫忙。法扶不是都不好,我相信也有做對的,但是像這
些個案,為什麼不處理呢?
周執行長漢威:我們會去確認駁回的理由到底是哪部分。
何委員志偉:你們的駁回的理由是,這不是社會矚目案件。你們當時的回應就是這樣子,你們把地
方的消保官氣死了,新北市加台北市對於你們的執行及認定意見非常的多,為什麼會變成如此
的封閉,甚至是不理不睬?這個可不可以做一個說明?
周執行長漢威:是,我們可以回去清查,到底是資力或是……
何委員志偉:這個事情已不是清查的問題,而是它就擺在面前。
周執行長漢威:跟委員報告,以我的經驗,像萬永紙廠的大量解僱案、慶富造船案,甚至先前的階
梯倒閉事件,只要符合法律扶助資力及案情這樣的門檻,我們一律收件,而且會組成律師團辦
理。
何委員志偉:對,都是倒閉,也是一樣有消費者大量受損,台北市是以每年將近 2,000 件計,裡面
涉及的人數,我相信是破萬的,為什麼當時會不受理?你們說是因為非社會矚目案件。台北市
政府消保官陳情、轉介、請託的案件有 150 件遭駁回,可以告訴我標準在哪裡嗎?先問標準就
好。
周執行長漢威:它就是要符合法律扶助的資力及案件門檻。
何委員志偉:資力是什麼?
周執行長漢威:就是要符合我們政府公告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在我們公告的資力標準以下,
譬如單人戶是收入 28,000 元以下,其資產要在 50 萬元以下。
何委員志偉:所以法扶的主要訴求及設立目標是為了無資力者,所謂無資力者就是……
周執行長漢威:就是剛剛講的我們公告的資力標準。
何委員志偉:那為什麼法扶不改名字,改為「中低收入戶反扶」,這樣就好了?因為我是以一個市
民的角度在看待這件事情,是否未來我們要提案在「法扶」前面加一個「中低收入戶」?是不
是應該改名,民眾才不會有過高或不合理的期待?你認為這個建議好嗎?
周執行長漢威:第五條除了中低收入戶資力以外,還有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等都有臚
列,比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還有我們剛剛所講的重罪部分,我們都有去處理。
何委員志偉:那詐騙是重罪嗎?
周執行長漢威:詐騙要看狀況,如果涉犯組織相關條例時,有可能是重罪。
何委員志偉:請問像涉及詐欺的邱素貞或 UGym,不是重罪嗎?為什麼這些個案都沒辦法進入法扶
的系統,讓被害人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事實上我們政府也給予預算,委員會也這麼支持,為
什麼呢?
周執行長漢威:我們會去統計委員提到的這些案件,然後提出書面報告。
何委員志偉:為什麼這個質詢變成無意義的質詢,就是執行長一直在說:「我們在統計,我們在了
解。」我只是要告訴你,一個勞工被無故解僱,老闆逃跑了,他要跑政府機關,光勞動局就要
跑 4 趟,企業認定要跑 3 趟,還有非自願離職又要再跑,這是勞工的部分。至於受害者、消費
者的部分,也要不斷的去協調,可是法扶第一時間竟然不能站出來保障他們,代表社會的公平
正義說話,去替他們做團體訴訟,這些東西都產生問題,你可不可以給我一個可能的答案,而
不是只有「統計」兩個字?
周執行長漢威:我們這邊會去確認,因為的確像委員所講的,這個部分駁回的理由到底是資力還是
案情,……
何委員志偉:拜託主席裁示,這麼大的案件,你是不是可以把各個地方政府轉介到法扶的案件作一
個統計?
周執行長漢威:沒有問題。
何委員志偉:原因是什麼?是否還有地方可以檢討改進?我們期待法扶不僅僅只是幫助中低收入戶
,對這樣層出不窮、已經變成社會主流的大問題,台北市每年逼近兩千件的案件,應該要有一
個保障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