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委員智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灣的虐兒事件可說是全世界最有名的,根據一個
世界性的調查,台灣是全世界虐童最嚴重的國家,這是一件讓國人何其蒙羞的事情。而且台灣
的虐童案還有許多黑數,本席提案修法針對 12 歲以下的兒童虐待、傷害致死而加重其刑責,將
刑責提高到無期徒刑、死刑,其實永遠無法規範台灣對虐童的黑數。根據調查,台灣虐童案的
型態,包括用肢體、語言、暴力行為,甚至用施打毒藥、灌毒藥的方式,毆打、鞭打、拳打腳
踢、火傷、燙傷、性虐待、直接殺害,甚至包括濫用威權造成孩童的身心靈傷害等等,但是這
麼多委員提出這麼多的法案,包括行政部門所提的修正案,都不能夠完全保護我們的孩童。尤
其 12 歲以下孩童是家庭中的一份子,當虐童案的施暴人是家庭成員中的大人時,虐童事件很難
被發現,因為每個家庭有其家庭的隱私權,一般人,甚至政府官員,都很難能介入事前的調查
,所以相關事件被發現時,往往受害的孩童都已奄奄一息甚至已經死亡。即使隔壁有正義哥願
意出面幫忙,也常常被家中的大人回以自己在管教孩子,所以當那些可憐的孩子被問到為什麼
被打時,孩子也懵懵懂懂地回答「我不乖」,真的不乖嗎?因為我們這個社會生病了,很多大
人把自己心靈或身體上各式各樣的不滿、不爽、不舒服的情緒發洩在年幼無知、無反抗能力的
孩童身上,所以本席此次提案修正刑法以提高其刑度。本席所提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條文修正
草案,針對重傷害 12 歲以下兒童致死者加重其刑責,將刑度規定為處死刑、無期徒刑,希望跟
司法單位及本院同仁大家共同來修法,早日讓這個法案通過,不過修法加重刑責只能藉此恫嚇
,能不能真正解決台灣的虐童事件,可能還需要各方面的配套,否則徒法還是不足以自行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