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委員孫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昨天在總質詢的時候就提到淡海新市鎮的問題,
也有就教部長,我很高興看到部長對於淡海新市鎮非常地重視。昨天部長主動提到淡海新市鎮
未來的開發主體轉移的問題,所以我想要延續昨天總質詢的議題來就教部長。部長也很清楚,
淡海新市鎮 1 期開發完成之後,其實進住的速度非常緩慢,直到近來才慢慢上軌道,人口也快
速增加,商業模式的部分也開始進駐。
就淡海新市鎮後續的發展方向,中央一直都沒有很明確的政策,所以今天想要再跟部長請教
,2016 年營建署就表示有意要將淡海新市鎮移交給新北市政府來開發,當時新北市政府也表示
他們有意願承接。在 2017 年年底的時候內政部跟新北市有做協商,完成了三項協議,第一個,
淡海新市鎮將要請新北市主政辦理;第二個,行政院核定之後,要比照林口新市鎮變更都市計
畫擬定機關;第三個,要請內政部釐清淡海新市鎮的開發方向,並就人口推估等等的問題由內
政部請國發會來提供意見。2018 年的時候內政部有陸續發函給新北市政府,也認為這應該是要
由新北市政府來做。我想問一下,就淡海新市鎮未來開發權責的移轉,你們處理的方向和進度
到底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我在總質詢中有跟委員做說明了,新北市政府如果要接的話,
我們要請他們很明確地表示,然後就這些事情看怎麼樣加以盤整後就移交,如果不接也要很明
確,這樣子才不會卡在哪裡,談細節的時候,營建署會去做處理。細節部分,再請營建署向委
員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欣修: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 2 月初的時候其實跟新北市政府也有做一個溝通。
呂委員孫綾:你是說今年 2 月初嗎?
吳署長欣修:對,今年 2 月初。我們也是很明確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最終還是認為在財務上有困難
、實質上要推行有困難的話也沒有關係,那就明確表達,不應該是每次我們發文,結果都被反
問問題,到最後也沒有答案。我們已經準備要再正式發文給他們,就他們之前所提的,但最重
要的還是牽涉到他們認為未來在開發上有沒有財務上的問題,或者是實際上他們認為那個地方
未來發展出來的需求沒有那麼高的話,這一點就要明確地答覆,後續讓我們能夠早一點因應。
因為不只這一個部分,環評作業到目前全部都因為這樣而停擺,我們希望最近跟新北市政府之
間能夠趕快有一個結論出來。
呂委員孫綾:那新北市政府有沒有說什麼時候會給中央一個答覆?
吳署長欣修:是沒有,所以我們也打算主動找他們再來談一遍。
呂委員孫綾:好,希望部長要求署長儘快辦理,地方跟中央到底看要怎麼樣共同解決淡海新市鎮一
直以來的權責問題,因為淡海新市鎮關係到淡水跟八里、北海岸整個都市帶的重要開發計畫,
所以在轉移的決定還不明確之前,我想內政部就應該要延續之前這個計畫的推動,而不是就擺
在那邊。我今天也有提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在 1 個月以內跟新北市政府就淡海新市鎮後續開
發的業務來進行協調,好嗎?
徐部長國勇:對於新北市我想我們訂一個期限,到底你們是要或不要,看多久以前要回覆,這樣子
對整個開發案而言可能會比較好一點。如果要接,那就看怎麼樣、趕快盤點後就給他們,這件
案子他們就接走了;如果不接,那就整個回來我們這邊,後續該怎麼處理我們就來處理。這樣
子可能會比較明確,不然真的會卡在那裡,所以我來請營建署跟新北市訂一個期限好了,乾脆
就明訂期限、看是多久以前回覆,你們要的話就乾脆地講清楚。這跟我昨天在總質詢跟委員所
答復的態度應該是一樣的,我請他們來處理。
呂委員孫綾:好,非常高興,我看到部長做每件事情都很有果斷力和決心,也希望部長要用這樣的
決心跟果斷力要求營建署主動出擊、詢問,而不是每一次做什麼事情都是被動的,人家問了以
後才說再去問一下,這樣子根本就是一直在拖延時間,連明確的答案都沒有,遙遙無期!
徐部長國勇:我來要求,我們也請新北市過來,大家來訂一個期限,趕快處理。
呂委員孫綾:好,謝謝部長。
再來,我要就林口社會住宅的部分來請教部長,林口社會住宅是目前唯一由中央主導管理的
社會住宅,從去年開始就有很多人入住。
徐部長國勇:對,11 月開始入住。
呂委員孫綾:迄今有一千三百多戶入住,我也要非常感謝部長在這方面都一直很關心,但過去在申
請上以及陸續入住的狀況都有發生爭議,包含民眾去看屋時發現到環境好像有點髒亂,還有就
是年前的時候竟然公告不准貼傳統春聯。這樣子的舉動都有些讓人家覺得說你們是不是有點採
取權威管理的方式,到底有沒有人性化的規範,我覺得這是你們應該要去思考、修正的地方。
現在到底住租中心與內政部之間的關係為何?而內政部是怎麼樣來監督住租中心呢?
徐部長國勇:住租中心事實上是個行政法人,現在董事長是由我們的政務次長花敬群兼任,所以其
實對於住租中心的管理等各方面是沒有問題。委員剛剛提到社會住宅那邊不准貼春聯什麼的,
這個我倒是來了解一下,事實上要貼的話,在私有部分,這是其範疇,他只要不影響公用的部
分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專有或公用的部分,當然這個是要受到規約的限制。至於去看屋的時候
發現髒亂、大概是碰到老鼠這些,我們都已經處理了,因為房子在交屋之前有一段時間沒人住
,進去之前總是要打掃,這是一定的,我們已經處理了。另外,住進去以後,我想就依公寓大
廈管理條例裡面所規定的方式去處理,如此會很清楚,私有、專用、公用的這些部分統統還是
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和章程規約裡面的規定去處理。譬如樓梯間,在公用的部分,你當然不
可以把家裡的鞋櫃擺在外面,這一定是要遵守的。
呂委員孫綾:針對不准貼傳統春聯的公告,我今天提出來的用意其實只是要告訴部長,因為社會住
宅並沒有住戶大會,各個規章都是由住租中心所規定的,所以我希望的是,你們應該要讓人家
有家的感覺,讓大家能夠一起……規範,而不是從上到下……
徐部長國勇:公有部分,當然私人是不能貼,要由管理委員會來處理。
呂委員孫綾:好,沒關係,部長,我今天提出的問題,你們去思考……
徐部長國勇:我們來處理。
呂委員孫綾:你們去研究要怎麼樣讓人家有家的感覺,而不是以一個房東的角度來規定說不准做這
個、不准做那個!我今天要講的是這個,好嗎?
吳署長欣修:謝謝,我了解,感謝委員。貼春聯這件事,的確當時的爭議是在於要貼在哪個位置而
已,其實後來我們也都有開放規定,如果是……
呂委員孫綾:未來你們訂定的任何規定,都應該是以人為本、讓人有家的感覺,以這個角度為出發
點,而不是硬性規定,你們應該去跟人家討論,不要後續又發生這樣子的爭議。我今天要講的
東西是這個,提醒你們不要再有爭議。
吳署長欣修:對,所以我們現在都有透過訪視員,安排訪視員逐步去做訪視,也會了解他們的需求
,然後按照這些需求來逐步調整理我們的管理。
呂委員孫綾:好,謝謝署長、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