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要跟部長一起討論關於身心障礙者眼科的議
題,部長應該滿熟悉的,我們過去關注過特殊需求牙科的設置,當時結合了牙醫界、身心障礙
界,包括示範中心、網絡醫院及基層診所,整個結構性地為這些特殊服務對象提供完整的特殊
牙科照顧。最近眼科也跟我們提到這個問題,我先給部長看幾個部分,身心障礙者在眼科部分
碰到一個表達困難的問題,因為很多身心障礙者都是多重障礙,再來是可能延誤治療及就醫困
難,為什麼會就醫困難?我待會再跟部長探討。
接下來,我舉幾個案例,這些身心障礙者可能有一些智能障礙或表達困難的部分,他們沒有
辦法告訴別人我的眼睛有問題,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有問題,或是不會說。在這個案例
中你可以看到他幾乎是貼著餐具在吃飯,下樓梯是用摸的、也有扶著牆走的、還有坐著下樓梯
的。這幾個案例都是因為延誤診治,錯過了治療時期,導致雙眼失明。再來,這位 9 歲女童有
先天性白內障,但因為沒有及早治療,在治療之後還是失明了;這個 14 歲男孩因為眼睛看不到
,所以一直揉,然後發生自殘行為,也是來不及治療就失明了。
對於白內障的眼科手術大概只要局部麻醉就可以進行門診手術,但對這些特殊需求者,特別
是講不出話來,又沒辦法聽從指揮的身心障礙者,他們都有其特殊性與狀況,部長應該滿熟悉
的。如果他們需要進行白內障手術,這時他們需要的可能是全身麻醉,我們可以看到進行眼科
手術的人員很辛苦,大概要有幾個人幫忙固定,或使用約束帶將其約束,才能進行檢查,確定
視力狀況才有辦法進行下一步的處理。整個手術房要全付武裝進行全身麻醉,請問部長知不知
道全身麻醉的白內障手術健保有給付嗎?或有沒有加成給付?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現在在門診是論病歷計酬,在住院部分是做 DRG。
吳委員玉琴:像這樣的特殊情況可能沒有在健保的思考中,所以如果他需要全身麻醉,可能會造成
很多醫院對這些特殊需求者的眼科治療是做一個賠一個。陽明醫院的相關研究指出特殊需求的
身心障礙者可區分為屈光盲、白內障盲,斜視也有,屈光盲大概占 61%、白內障盲占了快 14%
,而上述 2 個狀況都可以經由矯正。其研究指出屈光盲經過眼鏡矯正,可以從 0.27 矯正到 0.53
,矯正之後他就不需要貼著餐具吃飯,可以有點小距離。白內障盲部分,則可以從術前 0.06 矯
正到術後 0.42,他也可以不用貼著盤子吃飯。
屈光盲的度數過高會造成視網膜剝離;放著白內障的狀況不管,水晶體也會破裂,但是身心

障礙者不會說或是不說,這就是我們遇到最大的困難,若他的狀況沒有被發現,就造成家屬或
機構在照顧上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可否請部長幫忙就 3 個事項研議一下?第一、特殊需求的
眼科治療,請健保署研議一下試辦計畫,過去牙科剛開始也是用試辦計畫。另外,特殊眼科的
照護示範中心,能否請醫事司協助,我希望能夠有一個教育訓練及示範點。再來,社家署應該
從身心障礙相關機構先做協助檢查,因為現在的檢查儀器都滿簡單的,可以隨身攜帶到機構做
檢查,針對以上 3 個部分能否在半年內做一些規劃與檢視?我認為這些身心障礙者因為講不出
話來,他沒有辦法告訴我們他的眼睛看不到,他不舒服,我們能否主動協助這些身心障礙者發
覺本身的視覺問題,並協助他們做治療?半年內應該可以吧?
陳部長時中:在專業部分或照顧者都應該對他的情況能夠瞭解,並做出更好的協助,至於全身麻醉
雖然是 DRG 健保的部分,我認為可能是因為要寫一個評估表或提出特別要求才能夠做全麻,是
不是填表過程過於繁複讓大家望之卻步,我會請健保署檢討一下。至於示範中心,醫事司現在
已經有規劃,近程可能會像以前牙科的示範中心從點到面來做。至於定期檢查,國健署已有基
本的檢查,發現問題之後怎樣做適當的轉介,或者機構……
吳委員玉琴:可是有時候他們都不太進機構啊!
陳部長時中:所以怎麼與機構做連結……
吳委員玉琴:這是屬於要由社家署協助的部分,因為機構是由社家署主管的。
陳部長時中:我請社家署與國健署一起來討論。
吳委員玉琴:謝謝,我給你們半年時間,不是急,但是至少要重視這件事。再來,我還是要關注身
障議題,今年 12 月 1 日長照 2.0 已經公告喘息服務不受外勞出去 1 個月以上的限制,但是有限
定第 7、8 級,並且有獨居及主要照顧人是 70 歲以上的限制,我們對於上述情況已經開放了喘
息服務的使用。但對於身心障礙者僱用外勞的部分反而沒有開放,身權法中提到的臨時及短期
照顧服務就是喘息服務,只是身權法及老福法用不同的名詞,老福法是用喘息服務,身權法則
是用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可是這塊並沒有被含括進來做為開放喘息服務的給付,這部分可否
請社家署找相關團體來討論一下,並且能夠放寬這樣的規定?現在有在進行討論了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正在討論中。
吳委員玉琴:最後,跟部長探討身障與長照的議題,現在身心障礙日照是依照身權法核准,長照的
身障日照則是依長服法核准,但是民眾的負擔額度是不太一樣的,身心障礙是 1 到 4 倍,而我
們是從 2 至 8 級都有給付,民眾的負擔由 0 到 16%,最高 16%。可是身心障礙者的負擔不是這
樣,最大的區分在於中低生活補助可不可以領取的問題,他到身障日照機構是不得領取的,但
是到長照身障日照機構則可以領取,制度的銜接造成現在身心障礙團體或家屬們有福利的移動
。同樣都是做身心障礙者的日間照顧,結果因為長照 2.0 的制度走得比較快,但在身障這部分卻
沒有同步做檢視及整合,變成大家會因為福利不同去做選擇,所以可能就會選擇到長照身障日
照機構,於是身障日照機構就會面臨衝擊,這是社家署與長照司的業務,請 2 個部門好好思考
身心障礙者的制度到底要如何,不要便宜行事,讓大家可以這樣轉來轉去。因為現在的制度是
用按日給付,過去身心障礙日照是按月給付,這個改變對於機構來講,也是很大衝擊,不是轉

來轉去就好,因為轉的過程還有很多要考量的成本,以及轉過去真的是穩定的嗎?這都是機構
擔心以及家屬關心的議題,請社家署找團體、機構一起來好好討論,至少讓身障、長照可以慢
慢銜接上,不要同樣的照顧有 2 套支付制度,造成福利的移動,我給你們 3 個月時間來做溝通
,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3 個月恐怕沒有辦法。
吳委員玉琴:溝通不行嗎?
陳部長時中:有關於個人基本的權利,大家都很堅持。
吳委員玉琴:這是你們的支付制度……
陳部長時中:大家都希望能夠兩者取其優,可是事實上我們要做一個連結,這邊有好的要進來,這
邊有好的要維持住,但是整體國家的財力以及衡平性需要做一個討論。所以目前我們讓他可以
自由選擇,但是選擇就造成一些機構之間的排擠效應……
吳委員玉琴:部長,我沒有要你立即整合,而是你們應該要有一個專案報告來好好討論這件事,面
對這個問題。
陳部長時中:3 個月的時間太短了,這與他的權利義務關係很密切。
吳委員玉琴:你們一起討論這件事有困難嗎?
陳部長時中:可以,一起討論沒問題。但是要報告起碼要 6 個月,因為這需要相當的整合。
吳委員玉琴:需要 6 個月?
陳部長時中:因為隨便講任何一樣,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反彈,這要相對地成熟才能夠往外講。
吳委員玉琴:我要提醒衛福部,長照 2.0 已經開始啟動了,但是身心障礙者福利的銜接與整合真的
被忽略了,所以出現了福利的移動。
陳部長時中:其實沒有忽略,只是不好整合,應該這樣講。
吳委員玉琴:不好整合也要處理,不然大家還是處於一個混亂的情況。
陳部長時中:現在有處理了。
吳委員玉琴:半年內,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