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報紙媒體有一則報導,就是花蓮縣政府去年
有一個採購案,媒體說裡面有 25 個標案,但我算了一下是有 24 個,而這些標案金額分別從十
四萬多元到二十八萬多元不等,名稱叫做縣政宣導平面與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然
後他們有說這裡面有一些支付版權的費用,而且這些案子都是由媒體記者個人得標。
關於本案,首先,政府機關跟媒體新聞記者之間的分際很奇怪,因為只要寫跟縣長有關係的
報導、寫 6 篇且每篇合乎限定的字數,再拍幾張照片,或是電視台記者只要拍個影片長度有 10
分鐘,並交出 6 支影片或者 18 支影片,就可以完成這個標案,接著就可以拿到十幾萬元到二十
幾萬元不等
的縣政府副秘書長謝公秉先生也私底下找記者,要請他們當縣長的民間友人,作為其側翼,每
個月可以收 5 萬元,而且他還告訴記者,縣政府行政處長每個月會找這些記者一次,因為每個
月要交 5 萬元給他們,然後一年下來就有 12 次。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是明顯違法的,即去年就已經公告決標,甚至說不定已經執行完畢的案
入監,然後代理縣長換了一部分的首長後才發現怎麼會有標案已經結標了卻沒有公告,所以才
把它公告出來,然後外界才知道這些事情。
現在我在螢幕上 show 出來的就是這 24 個案子得標金額、媒體跟記者的名字,平面媒體的部
分則有聯合報、更生日報,這就是去(106)年得標的,但是沒有公告,而是今年 10 月才公告
的,還有一個是花蓮電子報,然後電視台的部分有中視、台視、民視、東森、三立、年代、
TVBS、中天、壹電視、原民台、客家台等等,這是 106 年的部分。然今年這部分經費又編得更
高了,去年編的都是 14 萬元到 17 萬 5,000 元左右,今年得標的都是 28 萬元起跳,我不知道是
不是因為選舉年到了,所以給記者的錢就更多了,而今年得標的有 10 位,得標的是記者,不是
報社、不是電視台,而是記者個人,包括更生日報的記者以及中視、台視、民視、東森、三立
、年代、TVBS、中天、原民台、客家台等等的記者,其中有 10 家的記者兩年都是得標的,所
以這些記者在這兩年從花蓮縣政府就拿到了十幾萬元到四十幾萬元不等,而且他們只要交出影
片給縣政府就好,但我也不知道縣政府拿這個影片要幹什麼,而且這些報導或是影片也不用登
出來或是在電視新聞上出現,這些記者只要把影片、報導交出來就好,就有錢可以拿,最離譜
的是原民台跟客家台的記者,他們是屬於公廣集團,而他們的預算是立法院通過的,但去(106
)年原民台記者鄭志貴拿了 17 萬 4,000 元,客家台記者張國興拿了 17 萬 5,000 元,他們要做的
事情是拍攝機關各項施政重要活動及行銷活動等影片,計有 3 片,每片長度 10 分鐘以上,而今
年還是原民台記者鄭志貴拿了 28 萬 3,000 元、客家台記者張國興拿了 28 萬 3,000 元,拍攝機關
各項施政重大活動及行銷活動等影片,計有 6 片,即去年 3 片、今年 6 片,每片長度要 10 分鐘
以上,就樣就可以拿到 28 萬 3,000 元。
我的問題、要求很簡單,稍後我也會提一個主決議,首先,我們希望監察院能夠調查清楚,

包括花蓮縣政府的前任副秘書長跟記者私底下遊說然後被錄音,因為上述這則報導有把錄音檔
公開了,既然你們監察院內政委員會決議要調查促轉會錄音檔一案,所以我們也希望監察院能
夠以最快的速度決議要調查本案,包括他們的前任副秘書長跟記者遊說一事,有沒有涉及違法
失職;第二,縣政府編列這個標案,雖然沒有指定記者來得標,但是他有沒有公開招標,還是
限制性招標?為何都分配這麼剛好,每個記者一個案子,也沒有哪個記者比較厲害,一下子就
拿到 5 個案子,大家都分配好了,在這個過程當中有沒有違法?為什麼沒有依法上網公告?為
什麼去年已經決標的案子,到了今年派了代理縣長去之後,才發現居然已經決標又沒有公告,
之後才來補做公告,所以問題出在哪裡?第三,公廣集團的記者,我聽說這位記者好像已經被
解僱了,但是稍後我還會再查證,現在公廣集團原民台跟客家台的記者,涉嫌被花蓮縣政府包
養,請問公廣集團要負什麼責任?並不是讓記者離開事情就算了,照理說公廣集團要有一個公
開的聲明才對,稍後這部分我也會公開的要求,但是監察院也要調查一下公廣集團應負的責任
,雖然其他媒體包括聯合報還有更生日報、中視、台視、民視、東森、三立、年代、TVBS、中
天、壹電視,雖然他們是民營電視台,不管是無線或是有線,對於他們自己的記者難道就不用
調查嗎?難道就不用表態嗎?這些新聞台都在監督政府、監督國會、監督立法院,現在他們的
記者涉嫌被包養,則他們要做什麼樣的處理?雖然這與監察院無關,但在此我們也公開呼籲這
些媒體,包括聯合報、更生日報、花蓮電子報、中視、台視、三立、民視、東森、年代、TVBS
、壹電視、中天,也應該公開的給社會一個交代,我們當然也會要求現在已對其不抱什麼希望
的 NCC,應該要去調查清楚,看看這個沒有什麼功能的獨立機關在這個時候能否發揮一點功能
。總之,在此向監察院提出以上要求,稍後我們也會提一個主決議,如果通過的話就會要求監
察院來執行。
主席:請監察院傅秘書長說明。
傅秘書長孟融: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