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相信部長很清楚平台經濟將是未來發展的趨勢,

全球旅宿的預訂平台有 Airbnb 及 trivago 都在臺灣強打廣告。請問部長可知,現今臺灣到底有多
少房東加入 Airbnb 的平台?
主席:請交通部王代理部長說明。
王代理部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 Airbnb 主要在販售日租屋產品有違規的部分,目前我手
中沒有詳細的數據。
曾委員銘宗:現今預估有 1 萬 5,000 位房東已經加入 Airbnb,而且成長速度非常快,一年營業額約
有 130 億元,由於目前無法可管而有可能發生消費糾紛,譬如 trivago 在澳洲就發生誤導消費者
的爭議,遭到澳洲政府開罰 2 億 2,000 萬新臺幣的高額罰款。請教部長,因為現今平台經濟會像
Uber 一樣地快速成長,你有沒有想到要如何管理相關平台,交通部對此有何因應措施?
王代理部長國材:事實上,過去觀光局曾經與 trivago 或 Airbnb 等平台業者討論,第一個就是有關
違規的課題,他們一定要遵守中華民國的法令來提供一個……
曾委員銘宗:現在你們是依照哪部法律在管理相關業者?
王代理部長國材:業者所打出的日租屋並不符合現今旅館或民宿相關管理辦法,所以我們針對這部
分要求他們下架。
曾委員銘宗:雖然你們要求業者將產品下架,但是其成長非常的快速,目前已經有 1 萬 5,000 名房
東加入 Airbnb 的平台,未來成長可能會更快速。我的意思是,你們有沒有想到要採用現行法令
,還是像日本採用專法加以管理?本席認為,交通部不要等到衍生許多重大爭議之後再行管理
,這樣會來不及。請教交通部有沒有評估要用現行法令管理,抑或是另立專法,以確保消費者
的權益,這部分你們有沒有列入評估?
王代理部長國材:我們有做過評估。以日本為例,日本為了舉辦奧運,導致住房有供不應求的問題
,所以他們在民宿法中有些規定是與 Airbnb 合作。現今臺灣民宿與旅館都供過於求,大家看到
很多的民宿與旅館住房率都在 4 成以下,所以我們初步希望是採用現行法令加以規範。目前在
觀光局有一些法令所處罰的對象是提供產品的房東,但是,有關平台的部分,我們會與 NCC 做
一些討論。有關平台方面,尤其是對於總部設在國外的平台到底要怎麼處理這個課題,雖然有
人提出比較激烈的方法,但我們覺得那樣並不符合國際的辦法。目前的處理方式至少是針對 1
萬 5,000 名房東,就其提供的不合法產品加以處罰,這是觀光局和地方政府在做的事。
曾委員銘宗:尤其是他們一年有 130 億元的營收恐怕都沒有繳稅,將令合法的旅宿業者或飯店處於
不公平競爭的情況。因此提醒部長,請勿讓這方面的量成長到很大,否則就會像 Uber 一樣衍生
諸多消費爭議,或是等民宿業者或合法的旅館因不公平競爭而衍生重大問題時再來處理。
王代理部長國材:瞭解。
曾委員銘宗:部長預估還要多久才能提出政策上的評估?是繼續採用現行的法令管理,還是像日本
那樣訂定專法,抑或像其他國家,諸如加拿大或德國一樣,由當地的地方政府管理?管理模式
到底是如何,請問何時可以確立?現在仍處於成長的情況,你們恐怕要先將政策評估做好,否
則等問題變得非常嚴重的時候,要處理就很困難了。尤其是,每天打開電視就會看到很多
trivago 和 Airbnb 的廣告,他們的廣告照做,你們取締也沒有用,他們的業務還是繼續大幅成長


你應該比我還清楚,平台經濟是未來很重要的發展趨勢,這樣的趨勢你也擋不住,因此我是
建議將它納入管理,只是這部分該如何管理?是要依現行法令,還是另立專法,抑或是採另外
的方式,在立法之後交由地方執行?因此請教部長,這方面的評估何時可以完成?
王代理部長國材:目前我們是用現行的法令去管理的,剛才我也向鄭委員報告過,國內的旅館和民
宿是供過於求的,如果現在又把日租加進來,他們的生存就會有問題,因此我們目前是從現行
法令去處理這方面的銷售。
曾委員銘宗:我贊成你的講法,現在是供過於求,但是他們都不繳稅。
王代理部長國材:我們要處理。
曾委員銘宗:合法業者處於不公平競爭的處境,同時又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將衍生更大的後遺症
,還望部長有鑑於這樣的趨勢,思考該如何處理,並提出方案來,謝謝。
王代理部長國材:謝謝曾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