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為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所以集會
遊行在民主國家是常態,而且也是很重要的人權;另外,集會遊行法第六條也規定一些特別地
方可以設置禁制區,不讓集會遊行跨越其中,好比總統府、國際機場、港口、軍事設施地區、
法院及駐華使館等,周圍 50 至 300 公尺可以劃設禁制區。但我們知道,總統府前面的凱道常常
是民眾集會遊行的地點,請問副秘書長,你們有沒有遵守集會遊行的規定?在劃設禁制區時,
有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劃設超過法律所允許設置的範圍?歷次的集會遊行,你們劃設的禁制區
有沒有依照集會遊行法第六條的規定來辦理?
主席:請總統府劉副秘書長說明。
劉副秘書長建忻:主席、各位委員。禁制區應該都是已經劃設完了,所以不會是每次遊行前去劃設

林委員為洲:但事實上每次劃設的範圍都不太一樣啦!像今年年初修正勞基法時,針對相關的集會
遊行,你們劃設的禁制區就比較大,超過 300 公尺,大概達到 400 公尺。我這份書面資料裡面
有你們當時劃設的圖,整個北一女校園全被劃設在內……
主席:請總統府陳秘書長說明。
陳秘書長菊: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台北市政府……
林委員為洲:我現在只是提出相關規定啦!
陳秘書長菊:是。
林委員為洲:其實劃設禁制區,對民主國家來講並不是那麼光榮的事,蔡總統在 2008 年「野草莓
學運」時,曾經說過:「對民進黨過去執政未能促成集會遊行法修法或廢除感到抱歉!」意即

劃設禁制區這樣的事,應該是要被廢除的。另外,在 2016 年這屆總統的選前談話中,她說:「
人民的聲音不管怎麼大聲,到凱道就停住了,我身後的總統府離廣場上的人民只有幾百公尺的
距離,不過,總統府裡面的人就是聽不到人民的聲音!因為劃設的禁制區很遠,所以總統府裡
面的人聽不到了!」現在蔡總統已經在總統府裡面了,她恐怕也是面臨同樣的狀況,劃設的禁
制區超過集會遊行法第六條所規範的範圍,結果聽不到人民的聲音!
現在我們來看一下總統府的鄰居─北一女的相關影片。
(播放影片)
林委員為洲:秘書長有看過這個影片嗎?
陳秘書長菊:沒有。
林委員為洲:這在 line 裡面傳很多耶!主要是說自從北一女成為總統府的鄰居,也就是總統的鄰
居之後,他們就活在密密麻麻的拒馬圍牆裡面,意涵相當諷刺。秘書長,我希望將來不要再看
到這種情形,你們劃設禁制區,最低標準要按照集會遊行法第六條的規定啦!
陳秘書長菊:好,謝謝委員諸多指教。事實上,對於人民集會遊行所表達的抗議以及不同聲音,我
們都是尊重的,因為既然我們信仰民主,就必須用更大的包容來接受民主;但有關禁制區的部
分,到底哪裡才是最低範圍來讓人民表達不同意見?這方面我們會跟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討論,
因為他們是執行單位,每次禁制區的劃設,都是由他們負責。因此,基於整個總統府安全以及
交通等等的考量,我們願意再跟他們做一些討論。
林委員為洲:好,謝謝秘書長。我想台北市警察局一定會尊重總統府的意見;當然,你們可以在周
邊 50 至 300 公尺的地方劃設禁制區,但最高限度就是到 300 公尺,所以你們可以劃設 50 公尺
,也可以劃設 100 公尺,只不過基於人民有集會遊行表達抗議的權利,你們劃設的範圍愈小,
就愈能展現你們尊重人權、尊重民主的態度。當然,也一定要考量安全,畢竟國家元首和安全
考量同等重要……
陳秘書長菊:如果以歷任總統來看,我們目前並沒有超出範圍;但為了尊重人民的聲音,並且對於
整個總統安全能夠多方考量,我們願意就這部分更嚴肅的跟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討論,也就是按
照集會遊行法的規定,儘量從寬來接受人民表達抗議的意見。
林委員為洲:希望將來不要再有劃設禁制區超過法律規定之 300 公尺的情形,因為這是最低標準啦
!當然,我們也希望劃設的禁制區,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能夠愈小愈好。
最後,我要請教的是,秘書長之前曾經表達辭職的意思,那麼未來妳在總統府擔任秘書長一
職還會多久?
陳秘書長菊:謝謝委員,我要向委員說明,這次選舉結果民進黨慘敗,對此民進黨全體都必須承擔
責任,敗軍之將,沒有藉口,只有反省、檢討。事實上,我是今年 4 月才到總統府,既沒有負
責這次選戰,也不是行政機關,因此,當時我會提出辭呈,主要是感到非常自責、羞愧,因為
我在高雄市政府 12 年的努力,沒有受到人民認同,所以人民並沒有支持我們的延續,我是基於
這樣提出辭呈,總統當然慰留,我當時就是因為總統在改革過程面臨很多困境,所以我提前 7
個多月離開高雄市政府到總統府,今天總統面臨整個民進黨這麼大的潰敗,在這個時候,我覺

得更應該承擔責任。
我說過,離開比留下更困難。真的,我要讓你瞭解,在這個部分,如果總統需要,我應該協
助他,如果我沒有功能,我想政務官知所進退,我很瞭解。
林委員為洲:秘書長,你還在任內。最近我們也看到蔡總統兩次的迴廊談話,我們有一點訝異的是
,他不是談到國家政策大方向、方針,反而談到很細的項目,包括機車加設 ABS 煞車系統,他
說這個不宜,後來真的就停調了,連這麼細的政策、法律規定。老實講,我們現在有點擔心,
我希望秘書長可以轉達,因為總統沒有辦法這邊。
我們的憲政體制,這樣的事情不只是行政院層級,甚至是到部會三級機關的層級了,修法的
相關規定由總統召開所謂的迴廊會議談這樣的事情,你不覺得將來新的行政院長看到這樣情況
,他到底要如何去做行政院長?連三級機關相關的政策意見都要請總統在迴廊演講時定奪,憲
政體制是這樣的設計嗎?將來的行政院長看到這樣的情況,總統不是謹守分際退居幕後,管他
該管的事情,而是連這樣細節的法律都要跳出來管,將來行政院長要怎麼做啊!我是蠻擔心的
,為未來的行政院長擔心啊!現在賴院長也表達,大概一定的時間他會總辭,所以我希望秘書
長可以轉達,這樣對國家的治理恐怕是治絲益棼啦!
陳秘書長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