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前陣子我接到一位心碎父親的陳情,這讓我
很難過,但也很感動。我難過的理由是,他的小孩好好的去警專,卻在去年 11 月 3,000 公尺的
期中測驗暈倒,當時本來有人要叫救護車,但卻被阻止了,因為要符合你們建立的新規範,結
果被送到醫務室,但醫務室裡面沒有醫生,現在這位警專生已經陷入完全植物人的狀態。我為
何一直說我感動,這位爸爸來找我陳情時,雖然他跟你們針對他的兒子彼此之間賠償事宜還有
糾紛,我聽了很驚訝!這種事情拖了 1 年,讓爸爸心碎,賠償方面竟然還有糾紛。部長,不好
意思!老實講,我殊難想像,這位爸爸找我陳情,他一句都沒有提說委員賠償事情可以不可幫
我們處理?我說,你來陳情卻不處理賠償事宜,你希望我做些什麼?他說,希望不要有下一個
受害者,他希望他兒子的同學、學弟都不會面臨相同的風險,部長知道這個案子嗎?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講實在話,這個案子我真的不曉得,今天聽委員提到,我滿難過的
,去年的這個新聞我真的沒有注意到。
黃委員國昌:今天警政署官員有來嗎?
徐部長國勇:有,我請他們來作說明。
黃委員國昌:我等一下的說明,如果有誤,歡迎警政署隨時糾正或補充。但請部長有一點點耐心,
我把整件事情跟您說明,我相信你會承諾一定會將這件事情處理到底。2015 年其實類似的事故
就發生過了,一樣是 3,000 公尺跑步訓練暈倒事件,結果好在當時有救護車及時送醫,撿回一命
。但是 2015 年這件事情發生以後,接下來我們也發現一件讓人震驚的事情,這是有關於臺灣警
察專科學校在處理的流程,本來舊版規定嚴重的要趕快叫救護車送到醫院去,現在請部長看螢
幕右邊,2015 年的案子,就是按照這個程序,撿回一命;螢幕左邊是 2016 年的新流程,規定不
要用救護車送到醫院,只要送到醫務室就好,結果我剛剛所講 2017 年的個案,醫務室竟然沒有
醫生。以這樣的標準作業程序的變更,我相信一定有它的考慮,可是實際實踐的結果,就是延
誤就醫,送到醫務室裡面卻沒有醫生,而人家第一時間要打電話叫救護車送到醫院,竟然被阻
止,說送到醫務室就好。部長,如果這是您的小孩,您能夠接受嗎?
徐部長國勇:講實在話,全國學校的醫務室都沒有醫師,但這個是比較特殊的,就我所瞭解,警專
旁邊就是萬芳醫院。我的幕僚說,現在學校裡面已經有聘請醫生。
黃委員國昌:對,問題是,當理論上有、現實上沒有而出現這樣的悲劇時要怎麼處理?人家要叫救
護車,你們叫人家不要叫,送到學校醫務室卻沒有醫生,這件事情未來……
徐部長國勇:學校隔壁就是萬芳醫院,怎麼會來不及,我來瞭解一下,萬芳醫院就在隔壁而已。
黃委員國昌:部長,我建議您把這句話收回,那位爸爸若聽到你講這句話會很難過。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就我的想法,為什麼會來不及救,這個實在是……

黃委員國昌:部長,我再讓你看一個資料,這是警大體測規定 3,000 公尺跑步體能測驗救護流程圖
,中央警察大學 3,000 公尺跑步體能實施計畫裡面一定要備妥救護車。你有沒有看到?圖上的是
警大的 SOP。現在警專的學生開始懷疑,是不是我們學歷比較低、我們是次等的警察?警大的
學生跑 3,000 公尺要備妥救護車,結果我們警專的學生就不用!
徐部長國勇:不會啦!我自己也是讀專科出來的,我覺得我們專科不會比較差,所以我也到警專去
跟我們的學生說……
黃委員國昌:對啊,所以您將心比心,但問題是他們現實上看到的不是部長的心情而是現實上的差
別待遇。
徐部長國勇:副署長剛才跟我說,七月份起他們已經按照這個程序……
黃委員國昌:有確實按照嗎?
徐部長國勇:他說現在已經有按照這個規定在做。
黃委員國昌:好,我們再看下一張,為什麼本席連續問了你們好幾次有確實、有確實嗎?臺灣警察
專科學校 2015 年第一學期班代表座談會反映事項,其中有一個就是要實施 3,000 公尺測驗的時
候,旁邊要有救護車。訓導處黃處長現場答覆說:各位同學不用擔心,一定有。
徐部長國勇:這是 104 年?
黃委員國昌:這是 2015 年他做的承諾,我相信他當時作此承諾的心情可能跟部長一樣,但現實上
沒有啊!事實上就是沒有啊!2017 年發生事情時候就是沒有!也就是說 2015 年的 SOP 裡面,
警大有,但警專沒有。然後班代表座談會有人反映出來了,結果訓導處跟同學說不用擔心,會
有。但現實上就沒有,悲劇就因此發生了。從一個爸爸的角度而言,看完這所有的資料,我相
信他的難過一定超乎大家的想像。
徐部長國勇:當然,這一定非常難過……
黃委員國昌:我們不是都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也討論過,甚至也承諾過,結果完全落空,部長,
你可否承諾我一件事,這件事情你會澈底地了解,而且確保他們現在對人家承諾的事情一定都
完成?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說明,我現在就下令警政署,一定要這麼做,沒有做,我就處分,沒有做,就
馬上調職。就這麼簡單!
黃委員國昌:好,可以。
接下來要談的是很多委員關心的事情,即國道員警的問題,我是不曉得到底發生什麼狀況,
結果他們比出生入死刑案的員警的殉職率還要高,這個是全國殉職率最高的警察。現在這些同
仁有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個,對於他們應該要有的加給,現在內政部的立場是什麼?是要再
研議?
徐部長國勇:站在這個立場,我們是希望能比照刑事警察,全力爭取。
黃委員國昌:現在是有障礙嗎?人事長要不要上來說明一下?監委針對此事也多次要求改善,但人
事行政總處回函的內容大意是說一旦同意他們加了之後,刑事警察會不會要求再加,或者是造
成其他援引的效果,你們人事行政總處發這種說明是在導致人家內部矛盾嗎?

主席:請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說明。
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不是,沒有任何這種意思。
黃委員國昌:但是,人事長,你看一下,白紙黑字,這每一個字都不是我寫的。
施人事長能傑:沒有錯。我知道,但我們絕對沒有什麼造成內部矛盾的意思。
黃委員國昌:但實際上的效果就有啊!
施人事長能傑:一般而言,我們在處理待遇問題的時候,都會提醒……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們現在都不要講空話,部長說他要全力爭取,你支不支持?
施人事長能傑:我們會很務實地來討論這件事,……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還是講空話嘛!
施人事長能傑:加給的部分,一定會處理。
黃委員國昌:你支不支持?剛才徐部長很勇敢地幫國道警察發聲,說他全力爭取,那現在大家都在
看人事長您支不支持?
施人事長能傑:是,沒有錯,所以我們要先去了解更清楚的狀況,最後再……
黃委員國昌:可是你們瞭解過了,瞭解過之後就發了這個函,讓大家看了有點傻眼啊!
施人事長能傑:凡是在討論待遇的時候,總處有責任、一定要盡量去了解各種衡平的一些狀況,再
進一步……
黃委員國昌:好,我現在再讓人事長看看衡平的狀況。全國各專業員警之中,死亡率最高的是哪一
類?
施人事長能傑:根據警政署給我們的資料,目前是國道警察。
黃委員國昌:對啊,死亡率最高、最危險的一類卻沒有加給,這不是很奇怪嗎?
施人事長能傑:我想他不是沒有危險加給,所有警員都有領危險加給,本來就有,只是說以往我們
讓刑事警察再多加六成,而從 100 年到 105 年之間,我們很慶幸國道都沒有任何的不幸發生,惟
最近這兩年,整個工作環境改變,風險因子提高,所以我們願意很務實地就最近這兩年來……
黃委員國昌:最後,我就請人事長看一下這則新聞的標題,「殉職 23 人,國道警『肉身擋車』沒
危險津貼,爭取遭冷血拒」,這是他們的心聲,你有你的考慮,我也瞭解,我只是把他們的心
聲再次反映給人事長。
施人事長能傑:我知道委員一直很關心這件事。
黃委員國昌:徐部長,人事長有他本位的考量,雖然本席不贊成,但是只能尊重,部長是否能承諾
本席,將這件事情認真地提到院會上去討論?
徐部長國勇:其實我們一直跟人事行政總處在討論。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要提到行政院院會上去討論。
徐部長國勇:我也會跟院長說明。
黃委員國昌:到時候誰贊成、誰反對,總是會很清楚。部長勇於幫警察爭取,有你這樣的一個大家
長,大家都很感激。但是,現在大家期待的是,這個大家長除了「喊聲」以外,能有更具體的
行動。

徐部長國勇:我們也會跟院長來做相關的……
黃委員國昌:時間有限的關係,為避免耽誤大家的時間,細節執行的部分我就不再問,但是我剛剛
提到兩個層面,既然其工作性質如此危險,該給人家加給的就要給。但我們的重點永遠都不是
說出事再給錢,那個都太晚了。我們真正該做的事情是,在整個國道執行攔查的 SOP 是不是有
改進的必要以降低其風險?
徐部長國勇:基本上,我們現在不再攔檢,而用科技執法,有人違規,我們就照相、用 CCTV 取
締、開單,因為這個已經有相關的證據在,像這種攔查就會發生危險,我也跟委員做說明,我
走遍全國所有的警察局,也都下了指令要科技執法,按照比例原則,不要為了攔查開一張紅單
而讓員警的生命產生危險,我到每個警察局都講過了。
黃委員國昌:我希望部長此一指示可以讓我們真的看到成效,因為畢竟過幾年以後,我們在同樣面
對這個事情的時候,希望看到的情況是好的。
徐部長國勇:是,感謝委員。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