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要請教營建署有關電梯的問題,根據建築法
第七十七條之四的規定,主管機關可以委託機構或是團體做相關的安全檢查,營建署所指定的
機構跟團體目前有幾家、實際有在從事安檢部分的有幾家?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欣修: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大概只有 14 家。
洪委員慈庸:這跟你們網站上面公布的數字不太一樣耶!所以指定的有 14 家,而實際有在從事安

檢的有幾家?
吳署長欣修:也就差不多是 14、15 家左右。
洪委員慈庸:「差不多」?所以你是差不多先生嗎?確切的數字,會後請你們再提供一下。
吳署長欣修:好。
洪委員慈庸:依你們網站公布的名冊,現在是 11 家,但實際上似乎有在從事檢查的大概只有 8 家
,這是我們得到的資訊。譬如中華民國電梯協會出包之後,他們就把相關業務再轉給其他的協
會嘛!
吳署長欣修:對,沒錯。
洪委員慈庸:就算是署長講的 14 家好了,現在全國需要定期去做安全檢查的電梯大概有幾部?
吳署長欣修:可能是 18 萬到 20 萬中間,因為有的是不是老舊要報廢什麼的,這個我們不太清楚。
洪委員慈庸:所以你也沒有掌握一個很確切的數字?
吳署長欣修:對。
洪委員慈庸:這一些機構跟協會現在有多少的檢查員?
吳署長欣修:的確我們手中沒有這些數字。
洪委員慈庸:其實網站上面有,大概 2,000 多個,署長覺得這樣的比例合不合理啊?
吳署長欣修:以現在檢查的密度來講,就 2,000 個而言,的確是過重了。
洪委員慈庸:營建署要怎麼樣確保這一些團體跟機構有確實地去做好安全檢查?
吳署長欣修:地方政府也好,包括我們的公安抽查裡面,會用抽檢的方式去檢查電梯相關使用許可
上面的簽證以及檢查員的簽名,都是列在項目裡面,但這是採取抽檢的方式,並不是全面檢測。
洪委員慈庸:如果有什麼問題,我看以抽檢的方式也很難抽檢得到,去年就爆發了維修業者造假維
修紀錄的事件,進一步還發現到其實不只是這樣,連安檢都做假,包含學校跟捷運這種大眾的
、攸關小朋友安全的場所。目前電梯裡面都有許可證,就是剛剛我們講的這些機構所發出來的
,可是電梯實在太多了,就以署長剛剛比較保守的講法來說,可能是 18 萬至 20 萬部,甚至可
能比這個數量還要多,我們在民間都聽到這個許可證是可以用買的,署長有聽過這種事情嗎?
吳署長欣修:事實上不太可能是用買的,因為必須要由有這個設備的協會去做相關的檢查,才能發
出來。
洪委員慈庸:所以你認為他們應該要做完檢查才能發嘛!
吳署長欣修:是。
洪委員慈庸:因為這上面有營建署的字樣,如果今天這個機構要依你們的相關法令去做一些檢查,
但他們沒有實際去檢查,後來就把這一張證許可證發出去了,這個算不算是偽造公文書?
吳署長欣修:是,這樣不但是偽造,如果被我們查獲,在第一時間會全部都停發,而且會終止他們
的設備……
洪委員慈庸:但是你們從來沒有查獲過嘛?
吳署長欣修:是,如果有這樣的事件的話,委員可以提供給我們,我們會即刻要求相關的組下去做
一個檢查。

洪委員慈庸:今天我之所以提這件事情是因為有民眾跟我們陳情,他說可能在大樓裡面有好幾部電
梯,但所做出來的紀錄之數值其實大部分都一樣,也曾經出現電阻是零的紀錄,明顯就是有問
題的。之所以會被抓包是因為,他們發現到其實好像也沒有維修人員或是檢查人員來過這邊檢
查,但是管委會裡面卻有相關的支出紀錄,所以他們就發現這裡面很有問題!署長,如果中央
的某一個機關裡面有 8 部電梯,今天有 1 個檢查員跟 1 個專業技術人員去做檢查,要填寫完成
B-23 的安全檢查表,就每一項都去做安全檢測,需要多久的時間?
吳署長欣修:如果是 8 部電梯的話,起碼也差不多要 3 至 4 個小時。
洪委員慈庸:如果是在平常的上班時間呢?因為他們通常都是在上班時去做檢修嘛!
吳署長欣修:我們是有規定,1 個檢查員上線、在 1 個月之內只能檢查 50 部,如果是 8 部電梯的
話,他至少要耗掉一整天,甚至要 1 天多才有辦法檢查完。
洪委員慈庸:所以 1 部電梯……
吳署長欣修:大概 20 至 30 分鐘左右。
洪委員慈庸:有很多的狀況是,實際上可能在檢查上面他們是有偷工減料或者沒有實際做好,市面
上也有傳聞說現在這個證照其實用買的就可以了,我覺得營建署可以去查啦!如果是進行完整
的安全檢查,一次大概要付多少的費用?
吳署長欣修:費用這部分我們沒有管。不過他們必須要把照片資料上傳給我們,就像委員講的,他
們可能連上傳的照片都造假的話,如果委員方便的話,我們會後跟委員報告,看委員提供給我
們什麼資料,我們會即刻跟地方政府下去查證,他們的照片資料有沒有造假,我想調閱監視器
應該是可以看得到,我們努力來追查出問題。
洪委員慈庸:其實這個安檢的問題不只是電梯本身,還有消防等其他的問題,前幾天也爆發安全門
的檢查機關有放水的新聞,所以要怎麼樣去確保證品質,我覺得這是一件很重要事情。剛剛署
長說是用抽查的方式,就這部分我還是有些疑慮,公部門委託這些機構行使公權力,其實這是
一個很好做的生意,我們也聽說這個許可證如果是用買的,可能一張是 1,800 到 2,000 元,而他
們實際上去檢查的費用,剛剛署長沒有回答我,如果檢查費用高於這個費用,實際上也不用真
的去做監管的話,這些不肖的業者就去買便宜的就好了啊!到底要怎麼樣要管控,避免他們是
假檢查、真賣證的這個問題?
吳署長欣修:我們過去都是用交叉的方式,譬如這一家有問題,我們就找其他家,用交叉的方式去
檢查,技術上是可以這樣做,但事實上涉及品牌,有時候不同品牌的規格不同的話,可能就技
術設備上其他家不一定願意協助。不過有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想我們會跟地方政府用交叉的方
式,或者再由其他檢驗機構介入,總之讓別人來檢查他們的東西可能還會比較客觀一點。
洪委員慈庸:我們每天都在搭電梯,每一個人都會接觸到,所有的公私營場所裡面都有,怎麼樣去
確保、監督我們所委託的這十幾間機構能夠真的去落實檢查,這是非常重要的。既然有這種傳
聞出來,我也希望你們去查實,這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真的有 1,800 元到 2,000 元的這個價格出
來喔!請營建署要針對這件事情再去做一個了解。
吳署長欣修:謝謝委員,我們會全力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