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派遣工的問題這幾年受到廣大的討論,行政院及所
屬中央機關在民國 107 年首季共聘用 7,238 名派遣人力,賴院長 7 月 18 日表示,就公部門運用
派遣勞工的問題應該漸漸減到最少,行政院在通盤檢討公部門現行運用勞動派遣情形後,已於
18 日核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勞動派遣運用實施計畫」,未來行政院暨所屬機關(
構)將採溫和漸進方式,逐步減少運用勞動派遣,在兩年內達成零派遣的目標。
在 7,238 名派遣人力當中,農委會是第一名,2,638 人,其次是衛福部 800 多人、勞動部 700
多人等。農委會也表示,截至今年第 3 季運用派遣人力計 2,619 人,運用人數是隨各機關季節性
需求變動,但未超過行政院修正總控管人數 2,795 人,運用派遣人力已逐年降低。農委會的派遣
人力主要分布在試驗研究機構及各區農業改良場,因農業試驗研究勞務需求大,需運用派遣人
力從事具持續性、重複性及須具經驗之農林漁牧各項實驗工作、田間栽培、管理、調查、林區
管理及防火巡邏等勞務密集工作,且受現行規定限制難採用自僱方式來取代派遣人力。其來有
自,也有它的因素,只是現在行政院已經這樣統一規定,農委會對此有沒有什麼具體作法?
根據行政院發言人的公開說法,政府會組遴選委員會,以公開遴選方式改聘為政府臨時人員
。但派遣工與臨時人員所享權益不同,最大差別在於臨時人員的「頭家」是政府,不是派遣公
司,還有勞保、休假等權益問題。主委,農委會的派遣人力最多,你們要怎麼辦?
主席:請農委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林主任委員聰賢:主席、各位委員。在農委會所屬的單位中,其實過去在改良場或試驗場所都有很
多臨時人力,早期是技工、工友比較充足的編配,後來因為行政院要縮減臨雇人員的比例,所
以最後就發展成為派遣模式,變成有一些外包,有一些派遣。現在就是要解決青年低薪的問題
,讓政府機構內的派遣人員能夠改成對受雇人員權利促進比較有保障的方式,尤其是他們在同
一單位雖然是同一名目,年資也都很久,可是薪水卻一直沒有漲,所以未來這部分除了呼應對
行政院的政策方向以外,因為現在各場試所有很多科技計畫,跟學校的研究計畫很像,很多為
了要控管人事費,所以都用派遣模式,這部分在未來核定科技計畫時都要一併考量進來。
高委員志鵬:但我們比較擔心的是,如果都改成臨時人員,支出可能就會增加,現在就是因為支出
的問題,所以才用派遣,但現在又說不能用派遣,兩年內要歸零,如果統統改成臨時人員導致
支出增加的話,會不會排擠到研究預算?
林主任委員聰賢:不是,高委員講的是兩個部分,當然有些人力如果透過臨雇,可能成本會增加,
我們是不是會縮減人力或會排擠到其他支出,其實這部分是兩塊,因為如果將來是編在人事費
,人事費的總額就要看行政院的總規劃,而我們現在的派遣經費都是編在業務費,其實這兩塊
是不能隨意挪動的,也就是說,如果人事費支出有剩,剩下就剩下,也不能移到業務費支出,
所以這兩塊不會有排擠問題。
高委員志鵬:剛才主委提到有的變成是用發包,也就是說,即便人事費和業務費是分開的,但如果
整體經費還是一樣或是有一定程度受到影響的話,會不會為了降低成本而將一樣的工作改聘勞
務承攬人員,就是把工作委外,這樣一來,我們會擔心他更不受勞基法的保障。因為派遣至少
還是固定的人,或至少一定程度還受到勞基法的規範,但如果改為全部外包、承攬業務,這些
人會變成更不受勞基法的保障。
林主任委員聰賢:當然,高委員的考慮也是在推動轉型的過程中,行政機關要特別注意的。其實我
們能夠外包的業務性質是有一定的規範,同時,我們的合約中都具體訂有一條,即所有受雇員
工都要受到勞基法的保障,所以在執行面上,就是未來我們要如何去落實,以符合法令的制度
。
其次,如同高委員提到,行政機關在滾動發展的過程中,不要顧此失彼,所以你也提到在人
力精簡上,我們是不是要提出更具體的內容,同時,在總額經費上,我們如何做適當的調控,
因為我們一年的人事費、法定員額的支出一般都不會用完,這是我們長年的經驗,因為同仁有
不同的升遷、不同的異動,所以總額是可以做很好的調整,因此這部分還是回到高委員所關心
的,我們不要因為制度的變動去影響到現有基層同仁的權益,這部分我們會特別注意。
高委員志鵬:這部分真的請特別注意,因為你們本來人數就最多,現在一下子要兩年歸零,對於相
關注意的部分,還是要提醒你們多加注意。
林主任委員聰賢:謝謝。
高委員志鵬:另外,為讓生產和加工一元化,也解決小型農產初級加工廠不易取得工廠登記情況,
農委會初步開放包含果乾、水果茶、脫殼花生等百餘項乾燥、粉碎、碾製、焙炒低風險加工品
項讓農民申請,預計明年 6 月就會完成母法修訂,估計可帶動 500 家農產初級加工廠發展,產
值可以增加 20 億元,以 500 家加工廠、產值增加 20 億元來計算,等於一家加工廠只有增加 400
萬元。當然這樣的方向很正確,農委會也希望能夠藉此延長加工品保存時間、發揮產銷調節功
能,但若只是單純加工的話,其實賺錢的加工商品原本就不是那麼容易開發,比如農委會說要
把今年盛產的火龍果、香蕉做成果醬、麵包、濃縮果汁、果醋等加工品,藉以延長保存年限、
使其商品化,但本席建議應該再多考慮一些比較高附加價值的產品,例如香蕉盛產所以拿來做
成果醬,但全台灣吃果醬的人卻不會因此而增加,可能只是減少草莓果醬的銷售量而已,也就
是說,並不是因此讓吃果醬的人變多,而只是排擠到草莓果醬的銷售量,在這種情況下,雖說
有一個新的品項,但卻不會因此而讓吃果醬的人變多、餅就可以做大。我們比較擔心的是如果
只是單純用加工的方式去思考是不是不夠?農委會是不是還應該輔導農民去創造一些比較高附
加價值的產品?例如以前蛋塔很風行,如果當時是為了解決蛋品生產過多的問題,所以發明了
蛋塔,結果很多人都很愛吃,那可能就更具經濟效益。當然這並不是一個很對稱的比喻,但若
只是純粹為了解決生產過盛的問題而做比較初級的加工,並沒有真正開發出比較高附加價值的
產品,可能還是沒有辦法把餅做大,這部分可能要請主委再思考一下。當然這樣的方向是對的
,但是不是可以有更高附加價值的輔導或作為?
林主任委員聰賢:其實委員所講的方向也是我們現在正在推動的,目前有兩個配套一起在進行,其
中修法是一個配套,另外我們現在在各改良場都要成立打樣中心,也就是農民在發展新產品或
予以高值化時並不需要自行投資,相關設備或技術都在改良場,這有點像是我們的育成基地。
因為我們要解決的是小農的問題,以今年的輔導來講,好的就去賣鮮蔬、鮮果,但格外品也能
增加小農的收入,因此初級加工要留在農政單位來管,否則如果由衛福部來管的話,如果要上
架就一定要去找 OEM 工廠,如此一來,因為每一件的成本都會墊高,所以他們就沒有辦法做。
基本上,這部分是為了解決小農的問題。
高委員方才所說的是關於加大量能及產業發展,我們現在有一項計畫是準備要與食品加工業
者或飲料通路業者合作,最近不是有一家報紙報導台灣珍珠奶茶嗎?珍奶其實只是一個品名,
其中的茶飲市場現在有 3,000 億元規模,未來可以發展成為兆元產業,只要用茶十分之一,再加
上具有特色的水果或雜糧能夠有更大的量進入的話,因為現在有許多品牌都已經走向國際化,
其實就沒有檢疫的問題,屆時外銷的銷路會更大,這也是我們另外一項配套。我們也希望能夠
廣開多元加工的品項,朝高委員所提問的方向去努力。
高委員志鵬:這方面我們當然更贊成,這樣更能把餅做大,希望你們能夠朝這個方向繼續努力,而
不是只帶動 500 家加工廠、產值只增加 20 億元,這樣真的太小家子氣了,期待未來真的能夠帶
動整體的發展,這才是農委會未來應該要努力的目標才對。
林主任委員聰賢:是的,謝謝委員。
高委員志鵬:謝謝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