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有兩個議題,一是針對促轉會張天欽事件
調閱小組運作要點,另一是針對國會助理法制化之推動。打造專業的國會、建立專業的人才,
在立法院組織法中都寫得非常清楚,其實我們很少在委員會跟秘書長討論內部組織等等相關的
議題,因為我們除了在審查預算時才會見面之外,平常很少針對法案討論。今天召委排了這個
議程,針對國會助理,我想國人或許不會那麼重視,因為這是國會內部的助理到底要不要做法
制化的推動,但是對於我國的立法院,不管是處理案件的能力或者是溝通選民的橋樑,甚至履
行憲政賦予我們的權責,監督行政機關的能力,讓立法院的這些助理能更專業,與幕僚組成一
個更專業的問政的團體,更能有效保障人民的權利,同時也能提升立法院的形象與問政品質。
助理依據工會法本來就可以設立組織,所以在 1991 年時就成立了台北市中央公職人員助理職
業工會,上一屆(第 8 屆)時重新更名為台北市國會助理職業工會,不管是他們的目標或是方
向都非常清楚,工會就是要保障會員的相關權利,以及爭取勞動條件,包括績效服務,我想這
些在他們的工會章程裡面都會訂定。這些國會助理到目前為止是適用勞基法,從 1998 年納入勞
基法之後,現在再去談法制化,如果我們將其法制化,跳脫勞基法的規範,對助理的保障會比
勞基法好嗎?以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為例,它如果現在變成另外一個辦法,這個辦法是不是會跳
脫現有的勞基法?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對,所以不見得會比較好。
鍾委員孔炤:如果不見得會比較好,那麼是有什麼特殊性要使我們的國會助理法制化?因為題目就
這樣定啊!
林秘書長志嘉:目前來講,因為黃國書委員有提出一個版本,剛剛召集委員說,因為有一個版本,
他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大家一起討論國會助理法制化的一些問題。但是要怎麼樣來做,事實
上是大家集思廣益來處理,不過我覺得大家有個共識就是,我們希望能夠站在助理的角度儘量
幫他多爭取一些權利及福利,但是現在要怎麼樣做也碰到一些問題,如果真的幫他增加一些福
利或權利的話,就是要增加一些立法院的預算,給他們多一點錢,然而剛剛有很多委員,包括
召集委員也說,這樣子外界又會覺得我們有自肥的嫌疑,所以真的有點困難。
鍾委員孔炤:我們現在連國會助理編列的薪資都當成立委薪水的一部分,最近為了選舉,有人在
LINE 裡面說立法委員一個月可以領 600 多萬元。
林秘書長志嘉:那個真有區隔開啦!
鍾委員孔炤:一個月領 60 幾萬元,我們大家都知道有隔開啊!但是 LINE 裡面把國會助理的經費
算入立法委員薪資的一部分。
林秘書長志嘉:那個對立法委員真的是很大的污衊!那個是假新聞!
鍾委員孔炤:我們都知道是假新聞,但這個消息一直在廣傳,到昨天還在傳。
林秘書長志嘉:還在傳?
鍾委員孔炤:昨天又突然有訊息跑出來,傳立委一共領多少錢。其實今天的重點不是這個,今天重
點在於怎麼讓國會助理法制化,其實它最高的指導原則還是要回到勞基法,這樣對他們的權益
會更有保障,秘書長的意思是這樣,對不對?
林秘書長志嘉:目前的狀況是這樣。
鍾委員孔炤:我回應剛剛李俊俋委員所提的,怎麼讓國會培訓的人才,打造一個堅實的團隊,這才
是在立法院扮演的角色,不是每年只做一些預算的審查,然後熟悉議事規則,一屆可能只辦一
次而已啦!目前國會助理進修的管道,包括預算中心說明會、永續會或人權會等團體私下辦理
的講座、助理工會辦理的講座或法律服務及委員辦的公聽會等;除了上述所說的之外,是否可
以提供國會助理預算監督的交流與進修教育?對於國會助理、工會提供相關的法令服務外,若
能提供精進他們專業知識的訓練,才能有效率的協助委員。請問秘書長,立法院在這部分有何
相關的資源,可以協助這些願意自我成長及學習的助理,讓國會幕僚人員在議事規則或法案提
案方面,能更有效率的幫助立法委員?
林秘書長志嘉:非常感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剛才李俊俋委員及很多委員也都有相同的看法,我們
會朝這方面努力。
鍾委員孔炤:立法委員畢竟力有未逮,院裡面、秘書處如果願意協助國會助理……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很願意。
鍾委員孔炤:讓他們在自我學習中進步,對立法院和委員都有助益。即使他們之後不在立法院,對
未來進入社會的任何領域,其實都有幫助。
林秘書長志嘉:對。
鍾委員孔炤:請問「促轉會張天欽事件調查小組運作要點」是誰訂定的?
主席:這個名稱是經過討論的,當時……
鍾委員孔炤:我知道,我是指裡面的要點。
主席:要點是按照以前有成立調閱小組的經驗,當時黃世銘洩密案時,有成立調閱小組,完全是按
照那個而訂定草案。
鍾委員孔炤:我是對裡面的要點……
主席:這個待會可以討論。
鍾委員孔炤: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