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應該知道本席一向對電子煙的問題都非常關心
。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吳委員在 104 年就提出相關修法。
吳委員志揚:我們主要不希望年輕人誤用,早在校園時期就開始使用電子煙,養成他們最後會吸紙
菸。請問部長,因為今日會議討論的議題包括電子煙與加熱菸,能否以部長的專業向大家說明
,電子煙與加熱菸到底有無菸害?因為每次我們一講到要管制電子煙與加熱菸,我們的臉書就
遭到網友洗版,有人覺得我們很無聊,這有什麼好禁止、管制的?能否請部長說明清楚,如果
電子煙對人體沒有危害,當然我們就不要管制;反之,如果對人體具有危害,衛福部負有保護
國民健康的責任,你應該說明清楚菸害對人體的影響。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報告中有清楚載明國外有哪些相關資料,我很簡單地回答委員提出的問題:第
一,這些加熱菸、電子煙的危害與我們吸紙菸的危害都包含在裡面,早期紙菸具有的危害,現
在加熱菸品也都有,有些是……
吳委員志揚:除了原來的物質之外,現在還有新的?
陳部長時中:對,這仍然會有無法含括一些未知的物質,可能會有一些管理上的漏洞,甚至可能會
摻偽一些毒品在內。事實上,現今這對年輕人有很大的吸引力……
吳委員志揚:換言之,部長認為無論加熱菸、電子煙及傳統紙菸都會危害人體,另外,還有一些可
能是不知原因的危害,對不對?譬如電子煙在 WHO 及美國某些學院有提及它含有亞硝胺等致癌
物質,對不對?至於加熱菸的部分則要看個人如何使用,因為加熱菸有可能會釋放出毒性物質
─甲醛氰醇,抑或是讓吸菸者尼古丁的攝入量大幅增加,因此本席認為衛福部針對這些菸品必
須向民眾清楚宣導。或許大家會覺得,就是因為我不要抽紙菸,才會改抽電子煙與加熱菸,而
且大家抽電子煙或加熱菸不會看到煙,而且又不會讓人有煙味,為何還要禁止?這就是一般人
的想法,他會認為這些菸品對人體並沒有危害。事實上,菸品對人體的危害有兩種,一種都是
讓別人抽到二手菸,另一種就是真正涉及國民健康的問題,也就是抽菸會害到自己的身體健康
。我這樣講沒有錯吧?
陳部長時中:對。
吳委員志揚:我認為衛福部也警覺到電子煙與加熱菸對人體具有危害性,但是現在你們對於菸害防
制及戒菸的業務上,我認為這只有做到半套,你們都 focus 在紙菸上。舉例而言,衛福部針對尼
古丁菸癮依賴量表所舉出的範例,只有提及民眾要如何獲知自己菸癮的程度,譬如你在起床後
多久就想要抽一支菸?這個都是以傳統紙菸的思維來計算,對於現今正在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
的朋友們,並沒有幫助,他要如何了解自己的攝入量對身體會有哪些危害,以及他要如何控制
?否則,一般人都會以為吸食電子煙或加熱菸對人體都沒有危害,反正這是我個人的喜好。請
問部長,針對這一點衛福部要如何做立即改善?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這段時間應該召開一次專家會議,針對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者提出相關科學的
證據,以此做為基礎,進而展開相關宣導。
吳委員志揚:本席認為,你們的處理速度要快,因為你們不說明清楚,也不制定指標,就會讓民眾
覺得這是在限制人民的自由,的確會有這樣的問題。也就是說,你想要限制民眾,但是你沒有
告知民眾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會造成哪些嚴重的後果。否則,人權團體會倒過來講,你們未免
也管太多了。事實上,電子煙或加熱菸對人體有嚴重的影響,所以這件事情務必請衛福部廣為
宣導。
事實上,現在飛機上已經禁止使用電子煙,但我在機場時還是看到有一些朋友會拿出電子煙
來抽,大家會認為電子煙沒有焦油,不會影響健康,而且也認為加熱菸就是天然菸草加熱而成
,周遭的人也不會聞到煙味,這樣是不是會比較健康?所以大家會有這樣的認知。如果這些是
錯誤的認知,衛福部應該責無旁貸,你們一定要把問題說清楚、講明白。請問衛福部部長,你
們有沒有破釜沉舟的決心?
陳部長時中:有,我們已經在進行中。
吳委員志揚:今日會議除了衛福部提出專案報告之外,你們有沒有提出菸害防制法相關條文的修正
法案?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本來我們在去(106)年即已將菸害防制法部分修正草案送至大院
,其中與電子煙的管理有關。至於委員關心青少年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對電子煙進入校園,
我們都有派出校園宣導車到各校園巡迴宣導,同時我們也拍攝影片,教導學生區別電子煙與傳
統菸的差異,而且我們也邀請一些青少年喜歡的漫畫家協助我們做宣導,所以我們刻正進行宣
導中。
吳委員志揚:現在我關心的問題是,你們赴立法院除了進行業務報告之外,就是研擬法制……
王署長英偉:有。依照我們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一條即是規定電子煙……
吳委員志揚:但是,目前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好像還沒有通過,對不對?
王署長英偉:請委員多多支持本法案。
吳委員志揚:我們是支持修法,但不要一有人反對,你們馬上就退縮了。
陳部長時中:這是優先法案。
吳委員志揚:雖然你說這是優先法案,這掛著好聽是優先法案,但你們有沒有排入優先法案、有沒
有優先倡導、有沒有優先向民眾說明?為了保護國民健康的狀況之下而推動修法時,同時,你
要考慮到許多人因為不了解修法要旨,因而質疑我們做的是侵害人權、管得過多!你要設法把
人家這種合理的質疑,運用具體科學數據的方法告訴人家,這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