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今天簡單質詢一個議題,這個議題已經吵
非常久了,日前有名人提到打算要針對住院 28 天上限的議題上書總統,我知道衛福部對這個議
題有關心,據說教育部也關心,也跟醫院協調與溝通,所以最後檯面上所獲得的說法是家屬跟
病人都得到照顧,醫院表示會妥善照顧,請病人安心,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靜儀:次長,我們都很清楚,這一類的事情到最後都是醫院自己要吞下去嘛!
薛次長瑞元:其實也不完全是啦……
林委員靜儀:好,那請你說明,怎麼樣是你們認為的好解決?你們後來做了什麼好解決?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涉及到在醫院裡住院超過 28 天的超長住院,有關超長住院,通常醫院會做一
些檢討,看到底病人需不需要繼續住院下去,但是真正會碰到的問題是當要報健保申請費用時
,可能會被檢討而核刪。
林委員靜儀:是,你講到重點了,也就是說,健保署對外都說沒有規定 28 天的上限,如果醫師認
為有需要,住院 56 天、79 天甚至 142 天都沒有關係,對不對?你們對外的說法是這麼說的嘛!
薛次長瑞元:原則上健保是沒有規範一定只能住 28 天。
林委員靜儀:對,但是你剛才有講到一個重點,因為這在指標裡面叫做超長住院,而且根據健保署
的說法,這些病床是急性病床,不是供做慢性復建使用,所以對於這樣的病患,站在健保的立
場,雖然你們對外都說高興怎麼住就怎麼住,醫生說好就好,可是你們對醫生與醫院的作法就
是健保核刪嘛!對不對?
薛次長瑞元:當然為了避免資源被濫用,其實也是要經過審查的,如果的確沒有住院必要的話,健
保核刪也應該有其正當性。
林委員靜儀:以最近這個比較有名的個案來說,他如果住院 180 天,你們認為需不需要核刪?
薛次長瑞元:這還是要個案去檢討,因為沒有看到病歷……
林委員靜儀:對,我們不要針對個案討論,我也最討厭針對個案討論,所以我拉回來討論制度。次
長,有關住院 28 天的部分,很多民眾在中風或重大創傷的急性狀況處理完畢之後,所遇到的就
是復建了,可能下半身無力或是其他因素還不能行走,所以需要復建,如果 A 醫院住 28 天出院
,到 B 醫院復健科醫師掛號看診,醫師收住院 24 天出院,再到 C 醫院住 26 天出院,如果這三
個醫院都是醫學中心的話,請問次長,這三間醫院的給付會不會有差別?
薛次長瑞元:給付的內容要看提供的服務內容……
林委員靜儀:一樣都是住院復健。
薛次長瑞元:如果是有必要住院的話……

林委員靜儀:你們都說有必要,但我說過了,有哪一位醫生敢說病人不用住院,進而要求病人出院
?最近這個個案就是這樣嘛!你們的處理方法好像很好,那當初叫他住院的醫生是怎樣,叫他
出院的醫生又是怎樣,沒人性嗎?
薛次長瑞元:這個部分牽涉到出院準備,如果有必要的話就轉到 PAC 的急性後期病床,應該要這
樣下轉,最後仍要回到家裡,要協助他回家後能過安全舒適的生活,這才是……
林委員靜儀:我們都認同,我們希望的是病人早點回到社區,早點回到家裡,恢復他應該有的生活
,而不是每天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通常這種狀況,護理師量 Vital Signs 大概只需要做一次,就是
早上 9 點去量病人的血壓心跳,因為病人就只是需要做復建,早上護理師來量血壓心跳時都好
好的,通常也不需要吃什麼藥,頂多給一個 PRN 的止痛藥,下午 3 點到復建室去做 1 個小時或
2 個小時的復健就回病房,每天都這樣,大概是這個狀況嘛!
薛次長瑞元:是。
林委員靜儀:我們都很清楚嘛,我今天沒有要責怪健保署對於超長住院的檢討,因為超長住院檢討
有兩個方向,第一,我們不希望醫生用各種方法把輕症病人留在急性病床,第二,對病人來說
也很重要,醫生判斷後覺得病人應該可以回到社區或到慢性病房,就不要留在急性病房一直被
其他病患感染,或是造成醫生的壓力,這都很合理,為什麼你們從來不願意承認、面對這件事
情,質疑病人為什麼不出去,病人為什麼要 A 醫院轉 B 醫院、B 醫院轉 C 醫院,問題在哪裡?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有幾個面向,第一,我們對於民眾的宣導可能不足,民眾以為在醫院裡會比較
安全,但這種觀念其實是不對的,因為醫院裡面有各種感染源,其實是更不安全的。第二,如
果住在醫院,病人除了去復健室那短短 1 小時是有在復建外,其他時間就沒有辦法去模仿他在
家裡環境的生活,所以退化事實上會比較快。
林委員靜儀:對,針對最近這個案子,你們有這樣講嗎?你回答的這麼好,但你們有說出來嗎?
薛次長瑞元:好,我們會來說明。
林委員靜儀:第一個部分我們都認同,他其實可以回到社區或家中去恢復更多應該恢復的機能,而
不是整天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就像次長所說的,那樣會退化,他的很多復建功能反而會不好,
這個資訊請健保署及衛福部要講清楚,因為我們希望推動所謂的在宅醫療或是社區醫療據點,
就是要做這件事。第二個部分為什麼沒有出現?除了民眾沒概念之外,我們想幫病人下轉其社
區或所住的鄉鎮,但配套在哪裡,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有這樣的系統嗎?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的確還沒有完全非常普遍,如果是社區或鄉鎮 Level 的話,還沒有完全都具備
能夠接受病人下轉下來的機構。
林委員靜儀:您剛才所說的,我們一方面怪病人不出去,怪醫生不放人,醫生要放人但病人下不去
,就只好在醫院之間流浪,此時你們又出來對外說並沒有不准病人住院,可以住到病人高興為
止,住到醫生說可以出院為止,這樣的循環已經十幾年了!次長,本席具體要求一件事情,既
然這個問題我們都看到了,我們也都認同為了病人好及家屬照顧比較好,我們要有一個好的下
轉配套跟社區居家復健,三個月之內可不可能將下轉配套跟社區居家復健的制度做出來?
薛次長瑞元:我們會盡力來做,三個月的部分,因為要把系統做出來的話,而且每個鄉鎮都有,仍

有一定的困難……
林委員靜儀:我知道要完全都有很難,有些鄉鎮連支持的單位都沒有,但至少你們要做幾個規劃、
幾個示範點,可不可以?
薛次長瑞元:可以,我們來盤點一下,把下轉到急性後期系統來做個盤點,然後儘可能的把它建立
起來。
林委員靜儀:我知道沒有辦法一下子全國都有,因為過去 20 年沒有醫的病叫你三個月醫起來是不
可能的,但是至少你要讓大家看見這樣醫治會比較好嘛!我們把這個制度先做個模擬與示範出
來讓大家看見,好不好?
薛次長瑞元:好。
林委員靜儀:好,謝謝。
薛次長瑞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