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法務部將修法增列「經
行政院公告與維護國民健康、衛生及基本生活所需之民生必需品」,未來若修法通過,凡囤積
或無正當理由不供應市場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當
初法務部提供本席的資料顯示,自 103 年 5 月至 106 年 9 月止,沒有任何人因刑法第二百五十
一條之哄抬物價或囤積物品被起訴或判處有罪,請教陳次長,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之犯罪構成
要件是否有缺失的地方?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就是傳統說法的囤積居奇罪,公平交易法
也有囤積居奇罪,是行政法,但是因為有些涉及到民生物資,之前 103 年修法時,是要把構成
要件修得更明確且嚴謹,以免妨礙整體國家經濟發展。最近之所以預告修法,是因為今年年初
發生衛生紙短缺的問題,雖然衛生紙屬於民生必需品,但其程度又沒有達到糧食短缺那般境界
,所以我們將一部分民生必需品授權行政院公告,不能囤積居奇以妨礙民生,是為了這個目的
,並不是針對特定品項。
林委員德福:請問如何釐清何種行為是達到囤積、壟斷或聯合漲價的結果,讓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
真正派上用場?
陳次長明堂:法務部、公平會及地方政府建相關單位有一個溝通機制,對於是否影響物價,即物價
顯然地上漲或市面上顯然地沒有這個產品,會有聯合的機制,之前我們一再表示不要輕易動用
刑法,希望公平會能多加調查市場價格,但是因其調查較緩不濟急,社會上才呼籲希望有必要
強度以阻絕影響物價的行為,所以我們才做修法的預告。
林委員德福:每次只要物價上漲,就衍生很多問題,包括消費者基金會、公平會及外界等均質疑有
哄抬物價及囤積物品等之嫌,但自 103 年 5 月至 106 年 9 月止,完全沒有因而被處罰的狀況,
所以如何讓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真正派上用場,法務部應再研究探討。
陳次長明堂:好。
林委員德福:本席一直關注英商林克穎引渡回臺的進度,請問陳次長最新的進展如何?
陳次長明堂:現在蘇格蘭高等法院讓林克穎交保,但限制其住居,他還是要到警察局報到,兩、三
個禮拜前開庭時林克穎一再地答辯,要求傳喚我國的證人,下次庭期大約是 11 月以後,我們尊
重蘇格蘭高等法院的審判進度,目前他待罪等候高等法院的判決。
林委員德福:為順利爭取引渡林克穎,目前我國監獄人權環境問題已經有哪些改善?
陳次長明堂:目前是一人一床,這是設施上的改善,但因受制於四、五十年老舊監獄的場所,連床
都塞不進去,行政院已經核撥經費擴建 3 個監獄,一是兩個禮拜前在雲林第二監獄現有場地增
蓋一棟,就是兩大棟一小棟中的一大棟,可增加容額 1,652 人左右;二是將來要改建八德外役監
,今年 9 月八德外役監的收容人已經全部移到臺北監獄,原地全部拆建改為新一代監獄;三是
今年已經編列彰化看守所明年的預算,預定明年遷建至二林彰化監獄旁,有關這部分我們會逐
步改善。
林委員德福:就次長的了解,今年 10 月法務部長蔡清祥和英國國會議員會面時,除了談論死刑的
議題外,是否有討論未來雙方更進一步的司法互助和引渡英商林克穎之事?
陳次長明堂:據我所知,沒有討論引渡英商林克穎一事,但有討論雙方司法互助的部分,施凱爾議
員當過英國皇家檢察長,這幾年來一再地關切死刑這部分,來臺的目的就是討論死刑的議題,
也拜訪好幾個機關和 NGO 團體,當然我們有提到希望加強和英國的司法互助,兩年前施凱爾議
員來臺時也對司法互助高度重視。
林委員德福:英商林克穎的所作所為非常可惡,國人都在關注此事,站在法務部的立場,你們應該
在這方面多所著墨,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
陳次長明堂:好。
林委員德福:今年 2 月初破獲國內史上最大宗的 K 他命漁船走私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船長
12 年徒刑,但是做為運毒交通工具的漁船,因為是向他人承租不是犯罪人所有,且漁船所有人
在出租前不能預見會用於運毒,所以沒有宣告沒收,本席擔心犯罪份子將藉此方法變相規避沒
收運毒交通工具的處罰,針對本案,未來法務部會不會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沒收交通工具的
條文,修正為「不問屬於犯罪人與否,沒收之」?
陳次長明堂:目前毒品各部分的沒收規定,因為現在沒收新制已經跳脫不再是從刑,只要能夠剝奪
犯罪人不法利得是可以沒收的,就此案來講,我們究竟是一定要以做為工具為主,還是犯罪人
有不法利得就可以變價沒收,我們會注意這部分。
林委員德福:如果沒有把工具一併納入條文,我相信這些運毒犯罪的人會去承租船舶,船東只要出
租船舶收租金就好了,如果把運輸工具納入條文中,船東出租給人使用時就會很小心,畢竟船
舶可以做為運毒或走私的工具,如果船主本身不是自己經營,出租船舶就隨時會有這樣的問題
發生,因為法務部的判例沒有要沒收船舶,所以我認為有此必要。
陳次長明堂:有關這部分,我們有要求檢察機關特別加強蒐證,對他明知或可得而知等加強證據作
為沒收的依據。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這很重要,站在法務部的立場,你們應該修法,陳次長請回。
請教副主計長,主計總處日前發布 8 月全體受僱員工平均經常薪資為新臺幣 41,241 元,年增
2.95%,創下 103 個月以來最大增幅,但民眾對這樣冰冷的數字無感,因為每當主計總處公布某
月平均薪資再創歷史新高時,許多網友都自嘲自己的薪水拉低了該數字,在所得分配不平均的
情況下,平均薪資容易因為少數極端高薪而被拉高,使得平均薪資數值無法反映大多數人的狀
況,因此許多人提倡應改以中位數檢視所得狀況,以 105 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來看,60%的勞工
朋友每月薪資不到 4 萬元,而 106 年薪資中位數統計,依照主計總處的規劃,將在 107 年 12 月
24 日下午發布。據此本席要請問主計總處,為了方便大眾討論薪資成長的實際狀況,未來是否
可取消平均薪資統計,改以公布薪資中位數,以利外界審視?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副主計長說明。
陳副主計長瑞敏:主席、各位委員。如委員所言,確實有這樣的現象……
林委員德福:對啊!
陳副主計長瑞敏:其實以平均薪資統計,是為了和世界接軌;而且中位數的取得,現在我們計算時
主要是以財稅資料中心的報稅資料做為依據,而報稅資料會有時間上的遞延,所以才會出現這
樣的情況,我們會儘量克服這些問題。
林委員德福:你們每次發布時,總是引發許多網友嘲諷,認為自己的薪水跟你們公布的數字落差太
大,結果不免讓人覺得虛誇、膨風,無法接受。因此,本席建議主計總處以後發布這部分的數
字時要找一個最適當的計算方式,俾讓大家相信現在的薪資的確在這個水平,並沒有太低或太
高。
陳副主計長瑞敏:是,所以我們現在年平均的部分,就輔以中位數……
林委員德福:像上次賴院長公布的那個數字,讓外界訕笑,人家都說根本是虛誘、膨脹、不實際。
本席認為這點真的要檢討。謝謝。
陳副主計長瑞敏:是,謝謝委員。